佛教圖書館館訊 第十七期 88年 3月

《佛教圖書分類法1996年版》
分類釋疑
(九)

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


一、研究佛經之文學,應分入佛教文學類?或隨原經典分類?

  綜合研究佛經之文學或佛經與多國文學之關係,分入710佛教文學類;若內容以探討佛教經典與某一國文學之關係,則依其國別分入各國佛教文學,可再依內容細分各類。

  專以研究一部經典之文學,則採隨原經典分類原則依該經典類號入類,但若各館希望有關研究經典文學之著述集中,則亦可分入710佛教文學類。

實例:佛教譬喻文學研究/ 丁敏著,入710佛教文學
   說明:本書以漢譯佛典《大正藏》所收阿含部、律部、本緣部之經典為主,兼
      及巴利小部經典,來研究佛典譬喻文學,分入710佛教文學。

   佛經傳譯與中古文學思潮/ 蔣述卓著,入712中國佛教文學
   說明:本書探討漢代至唐朝以前的中國文學受佛經的傳入、翻譯,所產生的影
      響與變化,分入712中國佛教文學。

   漢譯《中阿含經》譬喻之基礎研究/ 釋純因撰,入312中阿含經
   說明:本書以研究《中阿含經》所用譬喻之形式與內容特色,故隨原經典分類
      ,分入312中阿含經。

二、有關禪師教法之著述,應分入修持類?還是傳記類?

  一書內容主要介紹禪師的修持方法,應隨主題分入修持類,而不分入傳記類;若為宗派祖師之修持方法,依其宗派分類,再依宗派複分表複分-63修持。若內容對個人思想、禪法及其影響之研究,則隨傳記分類。

實例:當代南傳佛教大師/ 傑克.康菲爾德著;新雨編譯群譯,入632定的修持
   說明:本書若按題名判類,屬佛教傳記類,但內容主要介紹南傳佛教禪師的禪
      修方法及南傳佛教國家之禪修系統,因此依內容性質分入修持類之
      632定。本書譯自Living Buddhist Masters,另一中譯本由馬來西亞
      Sukhi Hotu出版,程健洲譯的《近代禪師》。

   禪師啟悟法:以景德傳燈錄為中心/ 蔡榮婷著,入866.3禪宗修持
   說明:本書以《景德傳燈錄》所載之機緣語句為素材,研究禪師啟悟弟子的方
      法,故分入866.3禪宗修持,而不依《景德傳燈錄》分入禪宗傳記類。

   大慧宗杲之禪法/ 鄧克銘著,入282.51中國佛教分傳 - 宋
   說明:本書內容探討大慧宗杲禪師之禪風及其影響。雖然大慧宗杲禪師屬於禪
      宗,但個人思想、行誼等之研究隨佛教傳記分類,分入282.51中國佛教
      分傳 - 宋。

三、經典之重譯本、別行本,分類時應注意之原則為何?

(一)重譯本

  經典之重譯本分為二種:

1. 同本異譯:即同梵本而異譯者,指一經全部經文有二種乃至多種之譯本。如:「
  說無垢稱經」為「維摩詰經」同本異譯;「正法華經」為「妙法蓮華經」同本異
  譯。採隨原經典分類原則判類。

實例:大方等大集經賢護分/ 闍那崛多譯,入365/2216/7122般舟三昧諸經
   說明:本經為「般舟三昧經」之同本異譯。般舟三昧經於類表無專號,故需先
      取經名為專號。(本文以王雲五「四角號碼檢字法」取經號及著者號)
      第一著者號2216取經名「般舟三昧」,第二著者號7122取譯者「闍那崛
      多」。

   月燈:三摩地王經釋/ 創古仁波切著,帕滇卓瑪譯,入373.2/7916/8240三昧
    諸經
   說明:《三摩地王經》為藏傳之重要經典,為譯自梵文之藏文本,其漢譯本有
      《月燈三昧經》十卷。由《大正藏》查得《月燈三昧經》屬經集部之三
      昧諸經,故分入373.2,第一著者號7916取經名「月燈三昧」,第二著
      者號8240取著者名「創古」(「仁波切」不取)。

2. 別譯本:指單譯一經之一品或一部分而不全者。如:「佛般泥洹經」為長阿含經
  第二「遊行經」之別譯。採隨原經典分類之原則判類,再於分類號後用圓括弧( )
  表示經典的品次號;若一經包括多部小經,則取小經名為著者號,如阿含部經
  典。

實例:十地經/ 劉萬然導讀,入342(26)/7242八十華嚴
   說明:十地經之漢譯本有《漸備一切智德經》、《十住經》、《佛說十地經》
      、《六十華嚴經十地品》、《八十華嚴經十地品》五種,其中前三者為
      同本異譯,且為《六十華嚴經十地品》、《八十華嚴經十地品》之別譯
      ,故分類時應先判斷該經屬華嚴經之哪一種譯本。本書為八十華嚴第二
      十六品,先分入342八十華嚴,於分類號後加上品次號,記為342(26);
      著者號7242取導讀者「劉萬然」。

   佛說尸迦羅越六方禮經/ 安世高譯,入311/8022/3040長阿含經
   說明:本經為長阿含經第十六「善生經」之別譯,分入311長阿含經,第一著
      者號8022取長阿含經第十六經名「善生經」,第二著者號3040取譯者「
      安世高」。

(二)別行本

  指從一部經典中抽出「一品」或「一卷」單獨出版流通。

1. 採隨原經典分類原則,於原經典分類號後加上品(卷)號。

實例:普賢行願品白話解釋/ 黃智海演述,入343(40)/4483四十華嚴
   說明:本書內容收錄四十華嚴第四十品,先分入343四十華嚴,於分類號後加
      品(卷)號,記為343(40)。著者號4483取演述者「黃智海」。

2. 一經有品及卷時,若一卷多品或一品多卷,則以其品號為主。

實例:妙法蓮華經安樂行品淺釋/ 釋宣化講述,入331(14)/3024妙法蓮華經
   說明:妙法蓮華經為一卷多品的形式,本書為該經之第十四品,先分入331妙
      法蓮華經,於分類號後加品次號,記為331(14)。著者號3024取講述者
      「宣化」(「釋」不取)。

   大智度論曇無竭品今譯/ 陳柏達譯,入511(89)/7543大智度論
   說明:大智度論屬一品多卷之形式,本書為該論之第八十九品,先分入511大
      智度論,於分類號後加品次號,記為511(89)。著者號7543取譯者「陳
      柏達」。

3. 一經以卷章分節,沒有品號,則取卷號為主,若遇同卷不同章,則以“–”分隔
  (性質如著者區分號)。

實例: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384(5) 楞嚴經
   彌勒菩薩念佛圓通章384(5–2) 楞嚴經
   說明:大勢至菩薩念佛圓通章及彌勒菩薩念佛圓通章,同為楞嚴經第五卷中之
      一段經文,故比照同著者不同作品之方式於卷號後作區分。

4. 一部經含有各小經,抽出其中一小經自成一冊,則應先取經名為專號(第一著者
  號),再取其編譯者為第二著者號。如:遊行經屬長阿含經之一小經,其獨立抽
  出成一書,則其分類號及第一著者號為311/3822。

實例:生活中的四念處:佛說念處經[錄音資料]/ 楊郁文著,入312/8022/4640中阿
    含經
   說明:念處經為中阿含經第九十八經,分入312中阿含經,第一著者號8022取
      經名「念處經」,第二著者號4640取著者名「楊郁文」。

   四念住/ 享利.克拉克.華倫著;顧法嚴譯,入316.1/4822/4428長部經典
   說明:四念住譯自巴利文長部經典第二十二經「大念處經」,分入316.1長部
      經典,第一著者號4822取經名「大念處經」,第二著者號4428取著者姓
      氏「華倫」(中譯西洋人名取其姓為著者號)。

5. 若節錄不止一品(卷),則以收錄的品(卷)號最先者為品次號,如:一書中收
  第三品(卷)至第五品(卷)或第三品(卷)和第五品(卷),則以第三品(卷
  )為代表,加於分類號後,記為xxx(3)。

實例:法華經八品講解/ 傅禎述作,入331(1)/2331妙法蓮華經
   說明:本書收錄第1、2、3、5、10、11、16、25品,共計八品,品次號以第1
      品為主,記為331(1);著者號2331取述作者「傅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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