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圖書館館刊 第四十五期 96年6月

許雪姬總策畫《臺灣歷史辭典》校讀記

張錦郎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兼任教授



前言

  根據許雪姬教授總策畫的《臺灣歷史辭典》(以下簡稱《歷史辭典》)序文,《歷史辭典》的編輯工作始於2000年6月,由臺灣省政府文化處補助新臺幣480萬元之經費,限定18個月完成,許教授明知時間不夠,但是為了完成多年的心願,還是「冒險答應下來」,時間一到只完成了六、七分。2002年3月轉向行政院文建會申請,給補助經費新臺幣80萬元,限一年完成。到了2003年3月如期完成。共收詞目4,656條,全書兩巨冊,共1870頁,計299萬3千餘字,詞目收錄範圍包括:政治、外交、軍事、經濟、社會、教育、文化、風俗、舊地名、重要歷史性文獻等方面,主要著重於組織、法令、事件、人物、著作、專有名詞及典章制度的介紹,全書詞目按筆畫順序排列。書中配有1,260張照片。附錄收有主要參考書2,200筆,附表44種,關鍵字總索引1萬2千條。

  這是一部介於大型和中型之間的專科辭典,是臺灣有史以來,第一部收錄詞目最多的歷史辭典。這部辭典有兩大特色:其一,掌握選題的正確方向。編纂專科辭典的第一步工作就是確定選題(詳見楊祖希、徐慶凱著《專科辭典學》第三章專科辭典的編纂過程)。筆者認為目前最急迫編纂有關臺灣的專科辭典,第一是《臺灣歷史辭典》,第二是「臺灣文學辭典」。許雪姬教授遠在1997年就向臺灣省政府文化處提出編纂《歷史辭典》計畫,當時的文化處洪孟啟處長也表示同意。今天,大家能擁有這部辭典,要佩服許教授的遠見。有了選題計畫,還要馬上組織一支有高度工作效率的編纂隊伍,還要有顧問群、編審委員和審查委員來配合。說實在的,這是要靠人際關係的,如果不是許教授,而是換了別人,能否在短期間內請到近兩百人,這些人還要有犧牲奉獻的精神和服務社會的熱忱,筆者認為是很困難的,這也是我們要佩服的第二點。如果換了別人來主持,不可能說用了兩年七個月就完成《歷史辭典》的編纂和編輯這樣艱鉅的任務。另外,遠流出版公司用了一年的時間,把《歷史辭典》排印出版,中間還包括提供照片和五次校對,工作效率之高,我們同感佩服。其二,這部《歷史辭典》是臺灣第一部貫通三百多年,涉及歷史各方面的介於大型和中型的專科辭典,收錄的詞條中至少有二千條是以前的工具書未收錄的,即第一次收入工具書,「具有很高的原創性」。

  至於這部《歷史辭典》的缺點,主要是編寫體例不一致,這可能與編寫人員以前很少利用專科辭典,或無詞條、條目撰寫經驗有關,加上事先似無編輯工作手冊可供遵循與參考有關,導致有的詞條寫成文章式或論文式,而非辭典式語言,就更談不上規範化語言。其次是對資料的權威性認識不足,這或許是學校教育未訓練如何利用二次文獻蒐集主題相關的文獻資料,未訓練如何辨別史料有關,這一方面的缺點,可從詞條的參考資料看出來,如未能引用或參考學報和學術期刊的論文,而是引用官方的網路資料,官方的簡介概況資料或未正式出版的碩士論文等,這些都是編辭典最忌諱的事。

  本《歷史辭典》出版後,久久未見書評,令人頗感詫異。是不是表示史學界不重視工具書,或是怕得罪人,不想寫書評,不得而知。缺書評,工具書的編纂就不會進步,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本來想與經常寫書評的吳銘能教授合評這部《歷史辭典》,後因吳教授應聘到四川大學任教而作罷,這其間拜讀到中央大學博士候選人顧敏耀老師在《歷史月刊》上發表評《歷史辭典》人物詞條「李炳南」的大作,是幾千字的論文,還附了幾張照片,說明該詞條的缺失,顧敏耀老師的考證功夫,令人激賞。後來仍未見有較全面的書評,於是想到找研究生合作,分別從人物、著作、期刊、插圖、體例、輔文等不同角度來評這部《歷史辭典》。可能是第一次嘗試集體合評一部工具書,大家興致都很高,有的研究生還寫了兩篇,不到一年就交稿了,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林慶彰教授獲悉此事,鼓勵正式出版,我們也順便請林教授寫一篇序文。筆者原來只想寫一篇校勘記,林教授則鼓勵擴大範圍寫校讀記,於是就逐頁找出有問題的詞條,提出看法或加以評論,有的詞條並與《台灣文化事典》(以下簡稱《文化事典》)的詞條做比較,主要目的是提供《歷史辭典》將來修訂再版時的參考。校讀記包括三部分:首列《歷史辭典》頁數,次列詞目或有關標題,最後列詞條值得商榷的地方。筆者在學校主修圖書館學,未受過史學的專業訓練,又是初次校讀著名臺灣史學者兼專家許雪姬教授總策畫的巨著,錯誤、缺失知所難免,敬請讀者們不吝批評指正。

頁7《臺灣歷史辭典》編輯凡例 書名《臺灣歷史辭典》可刪除,因為頁11的「總目次」未見《臺灣歷史辭典》,只見「編輯凡例」四字。事實上,「編輯」二字亦可刪除。筆者查了幾本編輯學或出版學的百科全書,或辭書學的辭典,未見過「編輯凡例」的條目或詞條,只見「編輯」或「凡例」。還有一點小意見。凡例上的標題字,不論一級或二級標題(如「編輯目標」、「詞目收錄原則」等),用黑體字,是常見的;但是,凡例的說明文字,如「史前」、「西元」、「詞目名稱」、「主要參考書」等,也用黑體字,對筆者這種經常要讀凡例,把凡例當法律條文來看的人來說,凡例的說明文字用黑體字,頗感突兀不和諧的感覺,也未見過其他工具書的凡例,有如此作法。至於凡例的文字,有稱「每一詞目」,有稱「每則詞目」,或序文有的稱「收錄四千六百五十六條詞目」,有的稱「收有辭目4656則」,宜統一。
頁11總目次 首先討論工具書的總目次和凡例排列的先後問題。有的工具書,目次在前,凡例在後;有的工具書則相反,先排凡例,再排目次。建議來一次讀者問卷調查,聽聽讀者的意見。《歷史辭典》的總目次,包括:陳序、許序、本辭典工作者名單、編輯凡例、詞目目次、正文、鳴謝與圖片出處,共七部分。其中「詞目目次」標示在第12頁,翻到第12頁,只見「目次」和「1-4畫」(事實上未見有4畫的詞目)幾個字,未見「詞目目次」四字。又根據「編輯凡例」中的「檢索方式」,說「本辭典編有兩種檢索方式。一為詞目筆畫目錄置於書前;另為關鍵字總索引,置於附錄中。」既然如此,筆者提議就把總目次的「詞目目次」,改稱「詞目筆畫目錄」。不過筆者最期盼的是將來再版時,正文前最好編一份「詞目分類目錄」。
頁21東瀛紀事 誤排成東瀛記事。(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改為「東瀛紀事」。)
頁41一九四八年援華法案 詞條中提到美國總統「杜魯門(Harry S. Truman)總統」,頁603、868也是如此寫法。但是,頁601、604、1093、1315卻寫「杜魯門(Harry S. Truman)」,未加「總統」二字。《歷史辭典》對美國其他總統,如尼克森、卡特、克林頓等的稱呼或姓名的寫法,均未統一,未規範化。對中華民國總統的稱呼,也未一致,如:蔣中正總統、蔣介石總統、總統蔣中正、蔣中正、蔣介石,有五種稱呼或寫法,均應規範化。又,該詞目(「一九四八年援華法案」)是《歷史辭典》第一個詞條,卻出現在第41頁,這是錯誤的編排,正文都是從第1頁開始,這是編輯學的常識。筆者發現該出版單位另一本工具書《臺灣史小事典》,正文是從第9頁開始,也是犯同樣的錯誤。
頁42一肚皮集 漏提清光緒元年雙峯草堂刊本。
頁46乃木希典 卒年寫1922年。詞條寫「1912年明治天皇出殯之日,夫妻(指乃木希典)同時於自宅自盡」,則卒年應改為1912年。又生年1850年,另一說法是1849年,待考。(編者按:本書第四版生卒年已改為「1849.11.11~1912.9.13」,惟網路版仍未修改。)
頁48二七部隊 詞條概括語或釋文重複詞頭(詞目),這是要避免的,可避免的。《歷史辭典》全書有139個詞條重複詞頭(詞目),產生681個贅字。《文化事典》只有極少數的詞條(或條目)是重複詞頭(或條頭)的。
頁50二二八和平促進會 詞條寫到1987年2月13日發表宣言,宣言要旨包括:「在『二二八事件』發生的第四十週年,我們呼籲(漏「全島居民」)共同來紀念這個日子,並祈求和平早日降臨(漏「在臺灣島上」)」。
頁51二林事件 詞條寫「1927年4月13日三審定讞」,頁393寫「1927年4月13日二林事件二審判決」。日期相同,判決不同。《文化事典》則寫成「1927年4月終審」。此事應不難查出正確的說法。
頁53人間佛教 太虛法師生年為1889年,非1880年。
頁55-56八十年代 引發刊詞,「這是一個集體參與時代」,「與」字下缺一「的」字;「是一個群眾智慧的年代」,「年代」應改為「時代」。
頁65三毛 1964年進私立中國文化大學哲學系……,應改為中國文化學院。
頁72下村湖人 詞條的參考資料寫「《下村湖人全集》,1976年」,《全集》共10冊,國土社出版,出版年疑為1975年。
頁87大地詩社 《大地詩刊》1972年創刊,誤為1971年。主要成員李弦宜加注係李豐楙,童山宜加注係邱燮友。
頁98-99大業書店 彭邦楨誤為彭邦禎。
頁100大學雜誌 詞條內容六次寫成《大學》雜誌,宜改為《大學雜誌》。
頁128-129中國文藝協會 副刊編者聯誼會誤為副刊編輯聯誼會。
頁129中國生產力中心 詞條內容宜加重要出版品,如《中華民國工商名錄》。
頁130中國佛教會 1945年組織中國佛教整理委員會,非中國佛教會整理委員會。
頁132中國青年寫作協會 參考資料是瘂弦編的《青年筆陣》,非1966年《中國文藝年鑑》。
頁151中華藝苑 創刊日期:1955年3月。中央圖書館的記錄是1955年1月,《文訊》雜誌社編的展覽目錄的記錄是1955年2月26日。孰是孰非?待考。
頁154-155尹仲容 只記載生卒年為1903- 1963。均無月日的記載。事實上,有關尹仲容的生平資料可參考沈雲龍編著《尹仲容先生年譜初稿》、《尹仲容先生紀念集》,《民國人物小傳》第2冊也有尹仲容傳記資料。詞條有5次提到「尹氏」二字,共10字,均可略去。尹仲容的生平資料只寫15行,李國鼎的生平資料寫了41行。我覺得尹仲容的生平可以再多寫一些。尹仲容一生勇於改革、勇於負責、勇於說話、勇於認錯。一家報紙給先生的評語是「忠於謀國,勇於任事,名位不問,毀譽不驚,勞怨不辭,成敗不計」。報載出殯之日有工商各界人士五千餘人前往弔祭執紼,表達朝野對先生的敬愛與哀思!
頁178太田政弘 生年月日為1871年10月4日,畢業學校為東京帝國大學英法科。國家圖書館特藏組編印《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乙書所載則為「明治三年(1870)十月四日生。……畢業於東京帝大法科」。兩段資料,頗有出入。後者又記載「並准許本島人創刊《臺灣新民報》,為島人辦報之始」。《文化事典》也提到此事「特許臺灣人自辦的《臺灣新民報》創刊」。
頁178孔昭慈 1794年生,參考資料有《清史稿》。《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乙書所載為1795年生,根據的材料有吳汝綸〈福建臺澎兵備道剛介孔公神道碑銘〉、宗稷臣〈孔雲鶴墓志銘〉等6種。
頁184文化交流 未注明只出第1輯,《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文學》說出版2輯是錯的。《文化事典》說在排印第2輯時,因二二八事件爆發而被迫停刊是對的。
頁184-185文化清潔運動 詞條應採紀事本末體的寫作方法,本詞條只記「始」的部分,後來一連串發生的事,未見記載,如8月成立「文化清潔運動促進會籌備處」,舉行「民意調查」,接受各界檢舉三害書刊的信函,並公布結果。同月,內政部以「誨淫誨盜妨害治安」的罪名,對十家雜誌處以定期停刊的處分。11月份內政部又根據《出版法》第35條,制定「戰時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載事項等」。
頁196日據下臺灣新文學選集 漏著錄出版者明潭出版社,此書由李南衡主編(頁1275即如此著錄),非李南衡編。
頁198毛天福 生卒年不詳重複著錄。
頁206王民寧 戰後擔任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副官處少將處長。宜改成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頁1088照此改正。本書附錄「關鍵字索引」,詞目「臺灣省警備司令部」宜取消。
頁207王白淵 詞條寫「於1945年擔任臺灣文化協進會創會理事之一」,可是頁1077-1078卻記載臺灣文化協進會,「1946年6月16日於臺北中山堂成立」。
頁208-209王育德 詞條寫「主要著作有《王育德全集》(共15冊),《臺灣語言の歷史的研究》、《臺灣人原日本兵的訴訟》等」。筆者是頭一遭看到把「全集」列在單行本前面。通常都是先列「主要著作」或「主要作品」,後列「另有《○○○全集》行世」。
頁210王尚義 詞條內容,寫作者「早夭」、「病逝」、「去世」(兩次),類似詞語使用一次即可,又說作品「幾乎每本都暢銷」,詞(辭)典應忌諱此種用語。同時,已列參考資料為《中華民國作家作品目錄》,詞條中所列作品,就不必再著錄出版的名稱和出版年代。頁216,「王禎和」詞條,也犯同樣的毛病。
頁216王詩琅 未著錄另有《王詩琅全集》行世。
頁216王禎和 詞條內容有「直到1990年以鼻咽癌病逝……1990年9月病逝臺北」。「病逝」重複兩次,顯示撰稿者或校對者的草率。
頁221丘念台 詞條內容有「二二八事變」,宜改為「二二八事件」。
頁223代紡代織 詞條內容有「生管會」的簡稱,宜改全稱「臺灣區生產事業管理委員會」。
頁223仙人掌出版社 該詞條列舉5位作家及其作品,可考慮增白先勇的《遊園驚夢》,由於白先勇答應該書由仙人掌出版社出版,也順便答應《現代文學》由該出版社接辦。該出版社也出版過黃春明的《兒子的大玩偶》。《歷史辭典》頁198詞條「水牛出版社」,內容又有出版《兒子的大玩偶》,是有問題的。
頁230北郭園全集 未注明卷數。按該書共10卷,附墓誌銘,臺灣大學圖書館總館及文學院圖書館均有收藏。(見《臺灣公藏普通本線裝書書名索引》,頁213)又,《歷史辭典》頁1242,詞條「鄭用錫」,「著有《北郭園集》」,「園」字後漏一「全」字。
頁231北華捷報 詞目下已寫明創刊和停刊日期為1850.8.3-1951.3.31。詞條第3行又寫1850年8月2日英人Henry Shearman創辦於上海。到底是8月2日或3日,按《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載「英國商人奚安門1850年8月3日在上海創辦《北華捷報》周刊。相隔3行,創刊日期不同,不知是撰稿者或校對者的粗疏。詞條內容又說「1864年因有關船舶及商業材料日多,另出《字林西報》」。《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則說是「改名」,「改名」表示原來即有一報刊。按《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是這樣寫的:「(北華捷報)1856年起,增出《航運日報》和《航運與商業日報》副刊。至1864年,《航運與商業日報》擴大業務,改名《字林西報》,獨立發行。」(見圖一)

圖一、《臺灣歷史辭典》「北華捷報」與《中國大百科全書.新聞出版》
   「字林西報」詞目對照


頁233半崧集 1816年刊行,撰稿者未注明本書有6卷,古籍卷數是書名的一部分,讀者只要翻一翻兩岸所編古籍善本書目,就知道古籍書名和卷數是連起來的,也就是說卷數是書名的一部分。
頁237史貽直 生卒年:1682-1763。《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一書則記為1681-1783,享年103歲,似乎不太可能。再查《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一書,記史貽直生卒年為1681-1763。該詞條的參考資料是《國朝耆獻類徵》,《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的參考資料是《碑傳集》卷26,《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未參考上述兩種文獻。
頁257民俗臺灣 稱該雜誌「最盛時期發行數量達3,000部」。按雜誌和報紙訂閱,發行量的計算單位是「份」,如梁啟超主編的《新民叢報》印數最高時曾達1萬3千份。未見過雜誌的發行量寫多少「部」。
頁271矢野峰人 詞條上說矢野峰人「1937年6月兼任臺北帝大文政學部長、圖書館長、臺灣文藝家協會會長……」。按根據本書頁188、頁1148所載「臺灣文藝家協會」是1939年才成立的。1937年不可能擔任該會會長。
頁281任顯群 詞條內容有「曾任職鐵道部、交通部糧食管理局、糧食部等」。交通部設有糧食管理局,似不可能。
頁282光華商場 已拆除,增訂版應加說明。
頁302朱家驊 詞條內容有「1947年至1953年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主持該院遷臺、復員、新研究所設立等工作」。這一段文字過於簡略,又有疏漏。《民國人物小傳》第1冊載「其畢生之勞心瘁力最久者為中央研究院,溯自25年(1936)春,應蔡院長元培邀約,擔任研究院總幹事,洎29年蔡氏物故,膺選繼任主持院務,至46年(1957)8月因病辭職,先後負起中央研究院行政責任者達22年之久。當就任總幹事之初,中研院僅有歷史語言研究所等數所,迨繼任院長,努力擴充,迄大陸淪陷前夕已增至14個研究所。38年春,撤退來臺時,由於時間倉卒,交通工具缺乏,僅撤出歷史語言及天文學兩所,來臺後又先後創辦動物、植物、近代史、民族學等4個研究所,另成立化學、經濟學兩研究所籌備處,至辭職時已共具8個研究所規模。」其他還有一些來臺後的事蹟,該詞條宜再加以補充。
頁305江文也 詞條寫「1932年赴日期間改名為江文也」,1932年是1923年之誤。又說「1950年後轉任天津中央音樂學院作曲教授」,正確的寫法是作曲系,漏「系」字。又及,《中華民國史大辭典》的目次頁及正文詞目,均把江文也誤寫成江也文。
頁305-306江日昇 詞條敘述生平文字計有149字,敘述著作《臺灣外記》計129字,著作內容應與頁1085著作詞目《臺灣外記》合併。
頁327-328西川滿 詞條後列可供參照之詞條「臺灣文藝家協會」,實際上,本書並未收錄此詞條。
頁331西學堂 詞條寫西學堂1887年設於臺北大稻埕,1890年遷移至臺北城內「登瀛書院」西鄰新建學舍。參見詞條有「登瀛書院」,翻開頁898的「登瀛書院」,讀其詞條,該書院似在草屯。疑有兩個「登瀛書院」。
頁334何欣 詞條列舉何欣翻譯作品和文學評論集,均加注出版社名稱及出版年,為求體例統一,兩者皆可省略。「學術論著」宜改為「學術著作」。
頁336-337何應欽 詞條內有時稱蔣中正,有時稱蔣介石。筆者發現《歷史辭典》薛化元撰寫的詞條最多,大部分無體例可言,這是很忌諱又嚴重的事。
頁354吳景徽 詞條寫「士紳吳克明次子,日本京都醫科畢業,獲醫學博士」。頁348詞條「吳克明」寫「次子景徽,京都帝國大學醫學博士」。文字未統一。
頁355-356吳福生事件 按《文化事典》詞條亦有「吳福生事件」,詳加對照、比較,發現日期和文字多有出入。
頁363呂赫若 參照之詞條「鹿窟基地案」,漏兩字,全稱「鹿窟武裝基地案」。
頁368巫永福評論獎 詞條只記錄第一屆至第四屆得獎人名單,「吳濁流文學獎」也是只記錄第一屆至第四屆得獎人名單。本書凡例注明資料收錄時間截止於2000年。則「評論獎」已舉辦21屆,「文學獎」已舉辦31屆,未知撰稿者的標準何在?
頁375李文後 畢業學校寫「臺灣總督府醫學部」,同屆畢業的蔣渭水、張七郎則寫「臺灣總督府醫學校」。事實上,《歷史辭典》頁1174即有詞條「臺灣總督府醫學校」。
頁383李炳南 此詞條頗多值得商榷的地方,詳見顧敏耀先生大作〈許雪姬總策畫《臺灣歷史辭典》詞條商榷——以王見川撰〈李炳南〉條為例〉。
頁386李國鼎 參照的詞條達7條之多是少見的,其中「經濟安定委員會」、「工業發展委員會」,《歷史辭典》並無上述詞條。書中有的是「行政院經濟安定委員會工業發展委員會」。編輯或校對人員要一一核對參照之詞條書中是否確實有收錄。
頁406決戰臺灣小說集 「記錄詳載於……」,載誤為戴,是錯字。
頁406-407牡丹社事件(琅王喬事件、臺灣事件) 詞條文字有「經英使威妥瑪(Thomas Wade)協調,雙方在北京訂約,清廷賠款50萬兩,撫恤遇害難民,……」。頁770「清日北京事約」則載「在英國公使威妥瑪(Wade Thomas)的調停之下。……清廷賠償受害者撫恤金10萬兩,並補償日方修道建房費用40萬兩」。詞條內容略有出入。修訂時可再參考吳密察〈綜合評介有關「臺灣事件(1871-1874)的日文研究成果〉一文,收在吳密察《臺灣近代史研究》乙書,稻香出版社。
頁414巡臺退思錄 詞條寫此書共計110篇,《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說本書有140篇,《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2003年初版)說本書有114篇。有3種不同說法。
頁415番社采風圖(插圖) 此插圖置於「巡臺御史」詞條下,只因這是清廷巡臺御史六十七(任期最久)命畫工所繪。筆者建議本書仿照《文化事典》把《番社采風圖》立一詞目。《文化事典》說《番社采風圖》「為僅次於周鍾瑄《諸羅縣志》「番俗圖」之現存最早的平埔族建築圖像資料,加上高度的寫實性,條目分類井然有序,成為現今研究平埔族建築不可或缺的史料。」詞條宜可順便提及六十七的《臺海采風圖》。
頁423使署閒情 詞條內文〈婆娑洋集〉漏一「序」字,即〈婆娑洋集序〉。又〈瀛壖百詠序〉、〈瀛壖百詠跋〉,《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詠」皆作「咏」。
頁430周凱 詞條的參考資料,《內自訟齋文集》誤為《內自訟齋文選》。
頁444岸裡文書 詞條內文「臺中縣立文化中心」誤為「臺中縣文化中心」。
頁447怡和洋行 參照之詞條「顛地洋行」未見。
頁452-453明日 詞條出現《明日》4次,至少可省略兩次。
頁454明道文藝 詞條寫每年舉辦學生文學獎徵獎活動,應加自1980年起每年舉辦……。
頁456東西哲衡 詞條開頭「乃李春生所著」,「乃」、「所」二字都是贅字。頁459《東海集》詞條開頭「為清代臺灣流寓文人林鶴年所著」,「為」、「所」也是贅字。
頁461東槎紀略 書有5卷,宜寫在書名後。又說「本書成於1829年」,查《臺灣公藏普通本線裝書目書名索引》一書所載,此書刊於道光9年(1829),另有1938年上海申報館仿聚珍版刊本。「成書年」和「刊行」常常是不同的。
頁462東瀛紀事(東瀛記績) 作者楊廷理生平事蹟寫7行,與頁967「楊廷理」詞條重複。又「楊廷理」詞條,竟未提及此書,又未列入參照之詞條,都是缺失。
頁462東瀛識略 書名後未著錄卷數。「乃無錫丁紹儀撰」,「乃」是贅字。
頁477林呈祿 生卒年月日著錄為1887.7.28- 1967.6.16,惟據2006年4月海峽學術出版社出版《林呈祿選集》一書所載,出生年月日為1886年6月27日,《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一書所載,生年亦為1886年,卒年為1968年。1968年7月6日葉榮鐘在《自立晚報》撰文〈林呈祿一生忠義〉,《臺灣風物》18卷4期(1968年8月),亦刊載〈林呈祿先生行述〉一文,逝世年為1968年是不會錯的。
頁480林柏壽 詞條中說林氏曾投資「中華開發公司」,正確的名稱是「中華開發信託公司」,《歷史辭典》即有此詞條。林氏似擔任過董事長,待考。
頁481林茂生 缺遇害日期,《文化事典》一書載「1947年……3月11日清晨,林茂生被當局帶走,一去不返。」《中華兒童百科全書》一書載1947年3月10日晚8點被帶走,可能有誤。
頁486林堤灶 未著錄卒年,林堤灶之子是林挺生,查詢大同關係企業應可找到答案。
頁495林維源 詞條記生年1840年,《文化事典》、《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皆記載1838年。
頁501-502林獻堂 介紹文字只有256字左右,《文化事典》「林獻堂」詞條約有800字左右,有關林獻堂的生平資料,專書有黃富三著《林獻堂傳》(臺灣文獻館,2004年),《臺灣文獻》57卷1期(2006年3月)曾出版「林獻堂先生專輯」,有黃富三、許雪姬等撰7篇論文,共171頁,黃富三長文約有5萬字左右。
頁509治臺必告錄 詞條應附參考資料〔➾丁曰健:《治臺必告錄》,文叢本第17種,1957?〕。該書邵雅玲稱「1867年輯有《治臺必告錄》」,徐慧鈺稱「翌年(1867)出版」,均未注明同治6年知足知止園刊本。筆者還是認為古籍卷數的著錄,要寫在書名之後。本書著者項寫「編撰者丁曰健」,還是按圖書館的著錄方法,改為「丁曰健編撰」。
頁519邵友濂 生年不詳,惟據中研院近史所研究員魏秀梅考證生年為1834年。
頁521邱煇 詞條所附參考資料,《臺灣外記》誤為《臺灣外紀》。
頁527長老教會中學 詞條末宜加「1949年改名為『臺灣省臺南市私立長榮中學』」。
頁543信誼幼兒圖書館 藏書1萬多冊,寫了19行。藏書超過50萬冊的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寫了18行。臺南市立圖書館藏書28萬冊寫不到12行。未收頗具規模的前省立臺中圖書館(今已改名國立臺中圖書館)及臺北市立圖書館。
頁547前衛出版社 《歷史辭典》收錄的出版社,都有寫錯的地方。如本詞條的參照詞條寫「林文欽」,是大錯。(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刪除參照詞條「林文欽」,惟網路版仍未修改。)參照詞條「林文欽」是清朝人,是林獻堂的父親。連帶「附錄」頁A417索引也錯了,索引款目「林文欽360, 466, 547, 809, 1081」,其中,頁547、1081是前衛出版社的社長,頁306、466、809才是清朝人的林文欽。
  《歷史辭典》將來再版時,建議列舉主要出版品時,增加《王育德全集》和陳玉峰的著作《臺灣植被誌》。
頁564帝國主義下の臺灣 參考資料應考慮列舉有關該書的研究論文,如吳密察〈矢內原忠雄《帝國主義の臺灣》的一些檢討〉,此文收在《臺灣近代史研究》頁177-208。
頁570拱樂社 建議讀者閱畢此詞條後,再參考《文化事典》頁546,由廖瑞銘撰寫「拱樂社」的詞條。再建議能附上拱樂社創辦人陳澄三的照片,《自由時報》2006年6月21日刊登邱貴芬〈庶民的傳奇──看紀錄片《消失的王國──拱樂社》〉,文章附有陳澄三的照片,筆者認為就可以採用這張照片。
頁578昭和新報 詞條寫1928年10月3日在臺北創刊,本詞條的參考資料:《臺灣紀事》(撰稿者寫成《臺灣記事》)則說「《昭和新報》於1928年11月10日發行創刊號」。即創刊日期有兩種說法,孰是孰非,有待考證。詞條未注明刊期是週刊,「社長為嘉義徐乃庚其目的在於與《臺灣民報》進行對抗」。「其目的前」應加一逗號。
頁584洪一枝 《文化事典》詞目用「洪棄生」,《台灣文學辭典》(未刊稿)和中國大陸出版《臺灣才子》都是用「洪棄生」。建議再版時,詞目改用「洪棄生」。著作部分,《歷史辭典》、《文學辭典》、《文化事典》均未提及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於1993年編印《洪棄生先生全集》7冊。此「全集」國家圖書館和臺灣大學圖書館都有收藏。
頁593-594皇民文學(游勝冠撰)、皇民奉公會(何義麟撰)
  《文化事典》也收錄上述二詞條,分別由施懿琳、何義麟撰稿,內容都有些重複,讀者可對照比較一下寫法的優缺點。詞條對日本首相有2種不同的稱呼:近衛文麿、近衛,宜加統一。《文化事典》另收「皇民化運動」詞目,《歷史辭典》再版時可考慮增列。
頁606美麗島事件 詞條寫得頗為草率,也很簡略,字數比《美麗島雜誌》多44字而已。詞條出現的人名,只有兩人,竟然是與此事件無關的許信良和魏廷朝。《文化事典》亦收「美麗島事件」(《美麗島雜誌》未另立詞目),提到的人名又太多(字數接近320字),又多次重複,黃信介提到7次。事件最後應提到1980年4月18日的判決內容,包括人名和刑期。而不是像《歷史辭典》詞條寫的這一段與事件無關的文字:「……使得美麗島事件以後,黨外運動得以重新出發,不至(於?)如1960年的新黨運動一樣,發生雷震事件而告煙消雲散」。
頁607-608胡適 「1922年任北京大學文學部長」,應改為「任北京大學教務長兼代理文科學長」;「歷任英國庚款委員會委員」,應改為「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委員」;「國家長期發展委員會」應改為「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著作部分,《中國哲學史大綱》上卷,「上卷」應改為「卷上」。詞條未提「胡適全集」事。
頁612-613苦悶的臺灣 詞條寫「本書成於1964年,原為日文,……1979年5月譯成中文在臺灣發行」。參考資料列王育德《苦悶的臺灣》,1964。筆者據「維基百科」的資料,1964年是出版年,日文書名為《臺灣:苦悶するその歴史》,1970年是出版補充修訂版。中文版書名《臺灣:苦悶的歷史》,黃國彥譯,1979年由東京的臺灣青年社出版。臺灣版似先由鄭南榕的《自由時代》雜誌社印行,圖家圖書館有收藏,未著錄出版年。1993年、1999年分別由自立晚報社和草根出版公司出版,書名也是《臺灣:苦悶的歷史》。此書又收在《王育德全集》。如果「維基百科」的資料是正確的話,則此詞條的寫法,有些地方值得商榷:1. 「本書成於1964年」,與1964年出版意義是不同的;2. 未寫日文書名欠妥;3. 中文版並非先在臺灣發行;4. 未注明譯者黃國彥。順便告訴讀者,國家圖書館日韓文室藏有日文版。
頁617重修臺灣府志 詞條寫「《范志》共25卷、首1卷,綱目乃根據《劉志》與《高志》增損而成。」詞條缺點是未寫內容。宜加《范志》分12門:封域、規制、職官、賦役、典禮、學校、武備、人物、風俗、物產、雜記、藝文。
頁621食貨 雜誌的創刊、休刊、復刊、停刊,均應注明年月。停刊時應注明共出幾卷幾期。按《食貨》於1934年12月創刊,1937年7月休刊,1971年4月復刊,《歷史辭典》均未注明月份。休刊時亦未注明共出6卷1期。在北京編輯,宜改為在北平編輯。詞條寫《食貨》是一本「專門研究中國社會史的刊物」,宜加「中國社會經濟史」。
頁627唐文標事件 有3篇的篇名出現錯字,〈僵斃的現代詩〉誤為〈僵化的現代詩〉;〈詩的沒落〉副題「臺港」二字,原篇名為「香港臺灣」;〈為人的精神價值立證〉,「價值」誤為「價位」。該事件的導火線可追溯到1972年11月唐文標以筆名「史君美」在《中外文學》1卷6期發表〈先檢討我們自己吧!〉一文開始,非1973年開始。又,引用《中外文學》的期數,有的寫卷期,有的寫總號,未統一。
頁628唐景崧 未提唐曾任「臺灣民主國總統」。按《文化事典》收錄詞條有「臺灣民主國」,《歷史辭典》則未收。不過《文化事典》收錄的「臺灣民主國」,其參考資料未列吳密察〈一八九五年「臺灣民主國」的成立經過〉一文。該文是一篇很重要的學術論文,先刊登在《國立臺灣歷史系學報》,後又收編在吳氏《臺灣近代史研究》一書內。
頁634孫立人事件 詞條寫組成9人調查委員會,9人名單全列,不必加「等9人」,「等」字可刪,查《總統府公報》,亦未有「等」字。《總統府公報》原文是「……特准予自新。毋庸另行議處,由國防部隨時察考,以觀後效」。其中「察考」二字,《歷史辭典》寫成「查考」,宜改正。詞條最後應寫1988年3月20日國防部部長鄭為元通知即日起恢復自由。
頁638島夷志略 詞條上說此書經蘇錫昌校釋,列入北京中華書局《中外交通史籍叢刊》。詞條所列參考資料則寫成「蘇繼廎,《島夷志略校釋》,2000」,本書1981年5月出版,2000年4月重印,校釋者蘇繼廎,詞條上寫蘇錫昌校釋,如為同一人,姓名宜加統一。
頁652殷海光 籍貫寫「湖北人」,宜加縣名「湖北黃岡人」。參考資料列「殷海光,《殷海光紀念集》,1990」,作者編自己的紀念集,這是不可能的事。本書書脊寫「林正弘主編」,封面寫「著者:殷夏君璐等」,這是對的。
頁655海天玉尺編 詞條首行「巡臺御史夏之芳所編」,寫「清夏之芳編」即可,因該詞條緊接著寫「夏氏於1728年任巡臺御史」,不必與詞條首句重複。著作詞條的著錄,應參考圖書館的編目規則。
頁656海東札記 詞條首句「乃湖南武陵人朱景英所撰」,寫「清朱景英撰」即可,「湖南武陵人」,在生平籍貫項著錄。詞條又寫「1776年又來臺任北路理番同」,同一撰稿人,在《歷史辭典》頁303則寫「1774年改調為北路理番同知」,一寫1776年,一寫1774年,兩者不同之一。查他書的記載,《臺灣歷史人物小傳》和《臺灣文獻叢刊提要》都寫1774年。兩者不同之二,一寫來臺任北路理番同,一寫改調為北路理番同知,很明顯,前者漏「知」字。《歷史辭典》頁287即有「同知」詞條。照詞條的寫法,1769-1773年、1776-1778年在臺,則前後8年,非詞條上所說6年。詞條上說本書分為8類,詞條上所列只有7類,原來是氣習與土物之間未隔以頓號,才少一類。前面已說過,卷數要寫在書名後。
頁657-658海音詩 詞條中『海音』)」因此,……。「因此」之前,少一標點符號句號「。」。
頁665真善美 停刊後,未注明共出版多少期。
頁679酒專賣 參照詞條「臺灣省專賣局」,印成「臺灣專賣局」,漏一「省」字。
頁680馬有岳 漏較重要的經歷:臺灣省農會理事長。
頁681馬偕 詞條記逝世日期,一為1901年1月4日,一為1901年6月2日,相差半年。(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改為「1901年6月2日」。)
頁683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的參考資料,列舉陳志奇《美國對華政策三十年》;頁770「清日甲午戰爭」的參考資料,列舉《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都讓人聯想不起來與這兩個詞條有何直接的關聯。有關這兩條詞目的參考資料是很多的,專書有黃秀政《臺灣割讓與乙未抗日》(臺灣商務印書館,1992年),會議論文集有《甲午戰爭九十周年紀念論文集》(齊魯書社,1986年),還有多篇單篇論文,不知為何不列入參考資料?
頁686高其倬 讀完這條詞條覺得很錯愕。詞條共22行(每行約17-18字),有西元紀年的或月份的就出現20次,幾乎每一行都會出現一次西元紀年。茲列舉如下:1963年、1702年、1706年、隔年、1709年、1712年、1716年、1717年12月、1720年、1722年、1724年3月、1726年、隔年5月、1729年、1733年2月、1734年10月、1736年2月、5月、1738年4月、同年11月。讓人覺得是在編高其倬的年譜,不是在寫專科詞典的詞條。處理這種問題並不困難,把擔任的官職(如廣西巡撫、雲貴總督、閩浙總督、兩江總督、江蘇巡撫、湖北巡撫等,集中寫在一起,前面加「歷任」二字即可。
頁701-702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此詞條《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讀者把兩詞條對照閱讀,加以比較,會發現《文化事典》的詞條有3點特色:1. 有概括語,法律、法令能寫出概話語,令人佩服。2. 幾次修訂的經過,扼要簡潔地寫出來。3. 寫全文共有11條。這是《歷史辭典》的詞條未寫好的。連詞條最後一句,也很不相同。《歷史辭典》是寫「直到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終止,臨時條款也正式走入歷史」。《文化事典》是寫「……會中決議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總統旋於5月1日明令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及廢止臨時條款」。後者才是辭書體語言。
頁712-713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這條詞目。讀者只要把詞條內容讀過一遍,會發現寫法的異同。兩者都提到成立宗旨;也都提到業務或主要業務,《歷史辭典》是這樣寫「其業務包括研發、獎助、資源發展」。《文化事典》則寫「基金會主要業務區分為:補助、獎項、研發與推廣」。接著再簡單說明各項業務的具體內容。較大不同的是《文化事典》對「基金會」的組織設董事長、執行長和董事會與監事會的職掌做了說明。又《歷史辭典》的參考資料有兩點小錯誤,一是作者莊宜文誤為蔣宜文,二是文訊「別冊3(總號143期)」誤為3卷143期。期刊卷期的著錄,像《文訊》屬於月刊,最多是3卷12期。
頁713國家文藝獎 詞條共8行,「國家文藝基金管理委員會」佔5行,較重要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佔3行,不成比例。未寫後者設置的目的,這一詞條應參考《2003臺灣文學年鑑》「此一獎項的設置,主要在獎勵具有卓越性與累積性成就,且近年持續創作之傑出藝文工作者,尤其優先考量藝術創作或演出之專業性及其持續性」。詞條「(2003年9月修正)」可刪,不如寫至2003年已舉辦7屆。詞條的參考資料竟然是1981年的出版品,過於陳舊了。
頁717國家圖書館 筆者是該館退休館員,看到詞條這樣寫法,不禁搖頭。盡寫些不重要和錯誤的資訊。館慶是4月21日,詞條未見有這個日期,年代出現1928年,就跳到1940年,關鍵年是1933年,未提。圖書館正式成立是1940年8月,非7月。在臺復館是1954年,非1955年。至於善本古籍有23萬冊,也讓人存疑。又說徵書據出版法,該法1999年已廢止。像這種機構的詞條,一定要談職掌任務、組織、藏書(含普通圖書、期刊等)等,該詞條連一項都未觸及。參考資料未引用圖書館的出版品,而參考1996年的《中華民國教育年鑑》,也是不該的。
頁727寄鶴齋選集 詞條首行「本書乃臺灣文獻叢刊選錄洪棄生家藏遺稿而編成」。建議改寫:「洪棄生撰,共3冊。臺灣文獻叢刊選錄家藏遺稿編成」。詞條3次稱洪棄生,建議詞目「洪一枝」改「洪棄生」。又建議詞條內容序號「一、二、三」改為「1. 2. 3.」或(1) (2) (3)。全書正文中的序號,宜統一。
頁732張湄 詞條內文「著有《瀛壖百詠》百首」,《歷史辭典》頁1330有「〈瀛壖百詠〉可分四類」,書名用單鈎(〈)或雙鈎(《)宜統一。
頁734張之洞 詞條寫生年1835,早期生年也有寫1833的,如《歷代人物年里碑傳綜表》,這幾年都寫1837,如魏秀梅《清季職官表附人物錄》,《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書目答問二種》(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中國著名目錄學家傳略》(書目文獻出版社)。
頁739張我軍 未提有出版張我軍全集。
頁739張李德和 可供參照之詞條列《琳瑯山閣唱和集》,《歷史辭典》無此詞條。按頁896收錄之詞條為「琳瑯山閣吟草」。
頁740張其昀 詞條隻字未提著作,起碼詞條最後一句要寫「遺著輯為《張其昀先生文集》(25冊)」,《文化事典》亦未提有《文集》出版。此詞條應附張其昀照片。
頁744-745張深切 詞條中有「1938年避居北京」,「北京」宜改為「北平」。詞條最後一句要寫「遺著由黃英哲、陳芳明等輯為《張深切全集》」。
頁747張道藩 詞條的參考資料宜採用趙友培《文壇先進張道藩》,該書資料翔實可靠。
頁755-756教育部國民學校教師研習會 詞條寫該會「未來預定和國家教育研究院合併」。詞條不能寫「未來」、「預定」的事。就像另一詞目「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頁121),詞條寫「2004年遷至永和後將改為國立台灣圖書館」,迄今(2007)仍未改名,遷至中和誤為永和。
頁756教育部國語推動委員會 經核對《第三次中國教育年鑑》,本詞條有3個地方值得商榷:1. 詞目是「國語推行委員會」,非「推動委員會」,所以《歷史辭典》的關鍵字索引(頁A440)也錯了。2. 「1928年成立之『國語統一籌備處』」,「籌備處」應改為「籌備委員會」。3. 「組織繼續存在至今」也是有問題。《教育年鑑》載「(民國)四十年,教育部設置國語教育輔導會議,研討改進輔導全國國語教育事宜,於無形中而代替國語推行委員會。……至四十四年六月,……簽奉核定改為『教育部國語教育輔導會議』」,所以詞條說「組織繼續存在至今」是有問題的。
頁766梅貽琦 「1950年在紐約任華美協進會常務董事」,華美協進社誤為華美協進會。
頁769淡水廳志 缺該書的內容介紹、內容分圖、志、表、傳、考5類。列舉的參考資料《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二》,1988年出版,1987年有誤。
頁798-799莊垂勝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都有收錄這條詞目。對照閱讀後,有幾點差異:1. 辭世日期不同,有的寫10月12日,有的寫10月13日。2. 1937年9月被捕,《歷史辭典》說是「日本人對敢言的知識分子下手」,《文化事典》說是「莊垂勝以具有『非國民之言行』被控入獄」。3. 兩本辭典均未講莊垂勝是1946年3月任省立臺中圖書館館長,只寫「戰後」;其工作表現,一寫「以啟蒙文化為務,辦說話會、設閱覽室、教國語等」,一寫「開設書庫保存日文文獻書籍,免遭焚毀破壞。舉辦大型講座、座談會,讓民眾免費參與文藝活動」。4. 二二八事件(《文化事典》寫成二二八事變)後的記載也不同。《歷史辭典》寫「二二八事件發生,他加入3月2日成立的『臺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因此而被臺中憲兵隊逮捕,幸得無事出獄」。《文化事典》寫「1947年二二八事變發生後,他擔任臺中地區『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主席,也被列入黑名單,遭到十二師拘捕。……後來保釋出獄,仍被冠上思想不正的記錄。晚年十分痛心,不願再從事任何文化活動」。5. 詞條的參考文獻不同。筆者認為詞條內容均需再查證,俾讓詞條內容更加確實和完備。
頁801被出賣的臺灣 本書內容介紹把握重點。可再具體說明全書分4部,共22章。列出4部和部分重要的章名,附錄具有延伸內容者,也可列舉。譯者陳榮成也要著錄。
頁831陳文成事件 《歷史辭典》的詞目出現近90條以「事件」為名的詞目,《中華民國史大辭典》的詞目則出現「事件」、「事變」、「慘案」、「血案」4種名詞,前3種都可在一般辭典找到解釋。《文化事典》關於陳文成的詞目寫成「陳文成命案」,命案指殺人案件。「事件」指歷史上、政治上或社會上發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如二二八事件。筆者認為《文化事典》用「陳文成命案」是較妥的,包括報紙標題也都是用「陳文成命案」。另一詞目《文化事典》用「林義雄家宅滅門血案」,也比《歷史辭典》用「林義雄家屬被害事件」要妥當。
頁838-839陳春德 詞條「1938年(陳春德)與洪瑞麟等同好組成MOUVE洋畫團體」。頁588則寫「1937年(洪瑞麟)與張萬傳等人成立ム-ヴ洋畫集團」。年代與團體名稱有出入。
頁839陳映真事件 詞條中尉天驄誤為尉天聰。
頁842-843陳能通 詞條寫自1940年至1946年5月之間,陸續擔任7種不同職務,又一一寫明任職年月,頗覺繁瑣。類似情事,常有發生。筆者以為在所有職務前加「歷任」二字即可,可省略個別的就職年月。
頁847陳紹馨 詞條漏寫1941年與黃得時、金關丈夫等臺日友人創辦《民俗臺灣》。又,《文化事典》詞條收錄陳紹馨,詞條中有「1948年《臺灣風土》出版,為研究臺灣民間社會文化的重要刊物,陳紹馨亦參與其中」。按《臺灣風土》不能算是刊物,它是《公論報》副刊的一種,筆者印象中是週刊,由陳奇祿主編。有關陳紹馨的生平資料,據《中國文化研究論文目錄》就收有13篇,覺得該詞條應根據上述資料,再加擴充。
頁863雪蕉山館詩草 《歷史辭典》頁1249「鄭家珍」詞條、《歷史辭典》附錄,頁A027及《臺灣歷史人物小傳──明清暨日據時期》,均記書名為《雪蕉山館詩集》,疑頁863詞目及詞條有誤。
頁864鳥居龍藏 詞條的參考資料寫《鳥居龍藏全集》的出版年為「1975年起」,宜寫「1975-1976年」。
頁866鹿野忠雄 詞條所寫「1942年至1943年間任日本陸軍雇員赴菲律賓從事學術機構的設立及民族學研究,……1944年6月起,任日本陸軍雇員赴北婆羅洲從事民族調查,於1945年8月13日失蹤。」這一段文字與2004年9月28日施翠峰教授發表於《自由時報》的文章〈沙巴山中生死之謎──熱愛臺灣考古、人類學的鹿野忠雄〉一文,有些出入。如施文指出在菲律賓期間是1942年7月至1943年3月,共9個月,任陸軍雇員是1944年10月,非6月。又,失蹤是1945年7月,非8月。
頁868麥帥訪臺 頁313詞目「艾森豪訪華」,訪「華」抑訪「臺」,宜統一。
頁871傅斯年 詞條寫籍貫:山東人,宜加聊城。詞條漏寫1948年當選中央研究院院士,又寫「1948年底將史語所人員、圖書播遷來臺」,「圖書」後應加「文物」或「器物」。頁717寫1949年中央圖書館把藏書文物遷臺,「文物」可刪。
頁877彭德 詞條後段用了「如果」、「可能」假設性語句,不符合辭書編寫的體例。
頁878彭明敏事件 該事件主因是「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引起的,《歷史辭典》把「宣言」另立一詞目(頁1070),結果造成重複敘述。建議併為一條。詞條中「宣言」名稱漏「運動」二字,正確的名稱是「臺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又「宣言」詞條提及的《今日之中國》,《自由的滋味──彭明敏回憶錄》則「叫做《自由中國月刊》」,是一份日文雜誌。
頁881斯未信齋雜錄 詞條寫卷二有〈小浣霞池隨筆〉,《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則記〈小浣霞館池隨筆〉;卷三有〈堊盧雜記〉,《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則記〈堊廬雜記〉。詞條的參考資料《斯未信齋雜錄》,宜加叢書名簡稱「文叢本第93種」。又,頁642「徐宗幹」詞條寫徐氏著作有《斯未信齋文編》,但是有些文獻則提到著作有《斯未信齋文集》,《文集》分《文編》、《雜錄》兩部。筆者提供上述資料,供撰稿者參考。
頁881-882普天忠憤集 詞條的參考資料《哀臺灣箋釋》,還是要注明係「文叢本第100種」。
頁891湯守仁 《文化事典》也收錄此詞條,內容對照比較,頗有出入。如《歷史辭典》寫「(湯守仁)1952年卻被誘捕,1954年2月23日遭槍斃」。《文化事典》則稱「1951年突遭國民黨當局誘捕,……1954年4月17日,和高(一生)、林(瑞昌)等6名原住民同被槍決」。均需再進一步去求證。
頁905虛一詩集 詞條共17行,引文佔7行,又都是評論文字,均欠妥。《詩集》應以內容介紹為主。
頁906費正清 詞目寫J. K. Fairbank,應寫全稱John King Fairbank。詞條寫「費氏」5次,「他」1次,均可省略。著作可再加《中國:傳統與變遷》、《中國人的思想與制度》、《偉大的中國革命(1800-1985)》等。
頁909-910鄉土文學論戰 臺灣文學史上,曾發生三次鄉土文學論戰,《歷史辭典》只寫第一次。《文化事典》的「鄉土文學論戰」詞條,由施懿琳撰稿,把三次鄉土文學論戰的始末,做了完整的交代。此詞條一定要改寫或重寫,這一方面的參考文獻,最近出版的《臺灣新文學發展重大事件論文集》就有4篇論文。尤其是第三次「論戰」,單就《中國文化研究論文目錄》就收了119篇,可供參考。
頁910開放報禁 《歷史辭典》用「開放報禁」,《臺灣史小事典》用「解除報禁」,1987年2月6日《自立晚報》的社論〈欣聞報禁即將「解除」〉,筆者傾向用「解除報禁」。也可以進一步討論詞目用「報禁」或「解除報禁」。《歷史辭典》「開放報禁」詞條內容,談「報禁」的文字略多於「開放報禁」,所以筆者主張就用「報禁」當詞目,《文化事典》也是以「報禁」當詞目。不過《歷史辭典》寫解除報禁的過程,只有標示兩個日期,即「1987年12月1日行政院新聞局正式宣告我國的報禁即將在次年1月1日成為歷史」,此消息讓人覺得政府的決策過程未免太粗糙了,因為辦報紙要集資,不是一個月的事。事實上,遠在10個月前,即「1987年2月5日,行政院指示新聞局對報紙登記與張數問題,應以積極態度加以考慮,讓報禁的解除露出一道曙光」(見楊秀菁著《臺灣戒嚴時期新聞管制政策》,頁270)。這一段話很重要。同樣,《文化事典》「報禁」內容寫「1987年2月,政府表示將開放報紙登記及增張,次年元月實施」,也有些語病。「表示將……」,接著就是「實施」,缺「正式宣告」的日期。提供這些淺見,給兩部工具書將來修訂時參考。
頁911開放臺灣民眾赴大陸探親 除法令、會議和機關團體的名稱當詞目外,一般詞目(詞頭)的字數不必太長,免得正文前目次的詞目要排兩行,浪費空間。上述詞目共11字,「赴」動詞可省,「臺灣民眾」過於籠統,亦可省。只保留「開放大陸探親」6字即可。
頁916雲林縣采訪冊 此書及其編者倪贊元兩詞條由同一人撰寫,內容寫法理應有所區隔,即著作偏重內容介紹,人物要以生平介紹為主;事實不然,頗多重複之處。兩詞條都寫雲林縣共計15區(實際上都寫14區,漏西螺堡),寫14區的順序都是一樣,有兩堡名稱不同:一寫「打槺東堡」,一寫「打猫東堡」;一寫「打槺北堡」,一寫「打猫北堡」。「大槺榔東堡」都漏「大」字。筆者未見《采訪冊》,以上是根據《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和《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校對的。此書重點是在介紹每一堡收錄哪些分目(無可記載者從略)。分目約有20,兩詞條只收5分目,遺漏者有:積方、廨署、倉廒、街市、營汛、橋渡、水利、祠廟、學藝、兵事、災祥、藝文等。《歷史辭典》還有其他「人物」和「著作」詞條,都有重複記述的缺點。
頁929-930黃純青 詞條內寫「1945年10月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監察人、大同中學董事長、……」。要改為「戰後歷任臺灣省農會理事長、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監察人、大同中學董事長、……」。避免讀者誤會以為同時擔任9種職務。
頁930黃國書 詞條中說「奉派擔任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中將參議……」,應改為「奉派擔任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按「臺灣警備總司令部」1958年成立。戰後稱「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
頁930-931黃得時 詞條內容有「1934年10月25日臺灣文藝協會成立」。《歷史辭典》頁1081則寫「(臺灣文藝協會)1933年10月由廖毓文、郭秋生、黃得時、……等臺北文藝青年組成」。頁304也寫「(朱點人)1933年與王詩琅、郭秋生等組織臺灣文藝協會」。詞條中有「曾擔任」,寫「曾任」即可。
頁933黃朝琴 詞條的參考資料:《我的回憶》,要先寫「黃朝琴著」,再寫編者姓名。
頁939亂都之戀 版本要加注另有遼寧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詞條寫「臺灣新文學史上的第一部詩集」,建議改為「……第一部新詩集」。內容要加注共收55首。又,是否可增加下列一段文字:「1924年5月11日以筆名『一郎』在《臺灣民報》發表了生平第一首新詩〈沉寂〉,發抒對羅文淑的戀情」。
頁952-953新竹縣志初稿 詞條內容偏重纂輯過程。講版本有誤、有漏。誤的是收入《臺灣文獻叢刊本》(6卷本)是1959年出版,非詞條上所寫1969年出版。漏的是國防研究院1968年排印本,收入方豪主編《臺灣方志彙編》第12冊。缺點還有未講內容分為12門:封域志、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典禮志、職官表、選舉表、列傳、風俗考、古蹟、兵燹、文徵。
頁967楊廷理 詞目後卒年加問號「?」,詞條內卻寫「1813年卒於未赴建寧知府任前」。《歷史辭典》頁462詞條《東瀛紀事》說是楊廷理所作。頁967詞條「楊廷理」卻未見著作有《東瀛紀事》,所以該詞條可供參照之詞條就漏《東瀛紀事》。以上說明該詞條有3處疏誤。
頁973楊熾昌 詞條有「1936年楊熾昌考入《臺灣日日新報》當記者,戰後該報改名《臺灣新生報》,繼續留任服務」。按正確的說法是1944年《臺灣日日新報》與《興南新聞》、《臺灣日報》等5種報紙合併為《臺灣新報》,1945年10月25日再改名為《臺灣新生報》。
頁977當代 詞條有「1996年3月1日發行118期時宣告『休刊』。1997年7月1日再度出發,以119期為復刊號第1期,總編輯不變。」此段內容建議改為:「1996年3月(118期)休刊,1997年7月復刊,卷期另起」,「總編輯不變」可省略。詞條未注明刊期,詞條中有「復刊號第1期」、「復刊第一期」,「第1期」、「第一期」宜統一。
頁995詩文之友 詞條未列參考資料,將來再版時可列撰稿者最近發表的論文:〈五○年代臺灣古典詩隊伍的重組與詩刊內容的變異──以《詩文之友》為主〉乙文。
頁995-996詩報 詞條有「唯真正停刊日期不詳」,據2007年4月龍文出版社影印《詩報》(1930-1944),共27冊,說目前所見最後一期為319期,發行於1944年9月。
頁996詩潮詩刊 社長高準誤為高准。第3集誤為第3期。要注明1994年停刊,共出7集。刊名「詩刊」二字,可刪除。
頁1013雷石榆 詞條寫「兩人在1947年5月步入禮堂」,「步入禮堂」宜改為「結婚」。
頁1016靖海紀事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舉「施琅」,《歷史辭典》卻未收此詞條。《文化事典》、《臺灣史小事典》施琅列入詞條。
頁1045臺北公會堂 《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均列入詞條,前者寫了約350字,後者寫了約兩千多字。筆者仔細讀了三遍,發現均未掌握重點。以前者來說,講提供放映電影的事,寫了約115字,不如寫1935年作為「始政四十周年記念臺灣博覽會」第一會場,才不過20字。後者寫改名中山堂後30多年來舉辦的活動(會議、畫展、音樂會等),舉行的國宴、中樞開國紀念典禮、總統就職典禮等,寫了五、六百字。這都是不必要的。筆者認為最後要寫臺北公會堂什麼時間改為中山堂,什麼時候被政府列入國家二級古蹟。
頁1045-1046臺北天然足會 詞條寫1899年臺北大稻埕中醫師黃玉階糾合紳商40人籌組「臺北天然足會」,倡導解放纏足,1900年正式成立。頁923卻寫「1897年提倡放足斷髮,倡立『臺北天然足會』、『斷髮不改裝會』。」成立時間說法不同,該詞條列舉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有「臺北斷髮不改裝會」,《歷史辭典》卻未見收錄此詞條,本書附錄的關鍵字索引收錄的是「斷髮不改裝會」,未見「臺北」二字。
頁1046臺北文物 改名《臺北文獻》未注明1962年6月,還要注明卷期另起。
頁1051臺北帝國大學 詞條共寫14行,不如同一頁另一詞條「臺北高等商業學校」,寫了21行。
頁1056臺東州采訪冊 詞條介紹《采訪冊》內容,只有寫「分20目」。撰稿人寫其他志書,重點都放在成書經過,忽略內容介紹。此20目宜全數列出:建置沿革、疆域、山川、職官、廨署、營汛、鋪遞、莊社、墾務、水利、田賦、津渡、祠廟、風俗、土產、災祥、兵事、忠義、宦績、藝文。
頁1061臺南新報 詞條寫「1944年3月(《臺灣日報》)又與《臺灣日日新報》、《臺灣新聞》(按《文化事典》頁214寫成《臺灣新報》)、《興南新聞》、《東臺灣新報》(按《臺灣文學史綱》附錄林瑞明編〈臺灣文學史年表〉寫成《東臺灣新聞》)、《高雄新報》6家日報同遭廢刊,而後在這一年的4月併為《臺灣新報》刊行。」「6家」宜改為「5家」。「而後在這一年的4月」宜改為「同年4月1日」,可省幾個字,另加「1日」。詞條寫「1944年3月」,據林瑞明編〈臺灣文學史年表〉則寫「1944年3月26日」。由於《臺灣新報》未列為主詞條,《歷史辭典》出現《臺灣新報》「隱性詞目」(或關鍵詞),共有10次:頁260、391、406、490、644、1061、1082(漏1083)、1149、1150、1269。各家說法,多少有些出入。其中頁260、1082是談1896年的《臺灣新報》。目前亟需把1944年4月1日6報合併的《臺灣新報》,到1945年10月24日的《臺灣新報》找齊,加以複製,解決說法不一的困擾。又,該詞條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漏《興南新聞》。
頁1065臺陽美術展覽會 詞條寫「從1934年到1944年,臺陽美展共展出10屆」,如果「美展」是每年舉行,則有11展。《文化事典》詞條「臺陽美展」(頁201- 202),內容寫1935年舉辦第一回展覽,則1935年至1944年,共展出10屆。同時從詞條所附「第一屆(回)台陽展海報」看出展覽日期是5月4日至12日。臺陽美術會是1934年11月才成立,當年5月先辦展覽是不太可能。所以第一回展覽應該是1935年舉辦。
頁1066臺陽詩話 辭典收錄專書詞條,應把重點放在專書內容或特點的介紹,以「述」為主,少引時人評論。本詞條及《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均少觸及書的內容,如後者只提「本書所涉,強半輒為割臺前後之人之事之詩」。本詞條除引連橫評語外,又說:「當時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亦聞此書,命新竹廳長里見義正代為購取,足見此書出版之轟動」,這種廣告式的語句,豈能出現在辭典裡。本書內容陳貽庭等著《臺灣才子》是這樣寫的:「全書共收錄、評論臺灣本土及流寓臺灣的詩人作品150餘家」,「也有一些關於詩歌理論方面的論述,從中可以看出王松作詩評詩的標準和對詩歌作用的認識」。《臺陽詩話》收在「臺灣文獻叢刊」第34種,參考資料宜加以著錄。
頁1069臺灣人三部曲 詞條共28行,有5行(約80字)簡介詞目內容,餘23行介紹作者生平、學經歷和部分作品,可說是文不對題。何況這一部分也有疏誤,如淡水中學誤為淡江中學,1944年師範學校畢業誤為1945年。詞條最大缺失是過於簡略,筆者查閱《台灣文學辭典》未刊稿,由王慧芬撰寫的《臺灣人三部曲》,介紹作品內容及出版經過的文字,約有500字以上。詞條結語是:「此三部曲的時代背景跨越整個日本殖民統治時期。透過陸家三個世代的家族史呈現,將殖民歷史作了濃縮式的描繪。開創臺灣『大河小說』的新頁,在臺灣文學史上具有史詩的地位。」
頁1074臺灣工友總聯盟 章紹嗣主編《中國現代社團辭典》(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亦有收錄此詞目。比較詞條的內容和寫法,有所不同。後者有講「聯盟」的訴求和要達到哪些目標,還有開過幾次代表大會、第四次代表大會停開的原因等。
頁1077-1078臺灣文化協進會 詞條內容有兩個錯誤:1. 《臺灣文化》不是1949年停刊,而是1950年12月(第6卷3、4期合刊)停刊;2. 詞條上說:「(臺灣文化協進會)1955年以『臺灣省文化協進會』的名義捲土重來,並於1956年6月30日再度創刊《臺灣研究》(年刊)第1期,內容實際上是《臺灣文化》的延續,之後刊物又再度停刊」。後段並非事實,《臺灣研究》1957年又出1期。1970年出版的《中國近二十年文史哲論文分類索引》,收錄期刊一覽即收錄兩期《臺灣研究》。
頁1079臺灣文學 概括語寫「純文學雜誌期刊名」,未見過文學期刊用這種既有「雜誌」又有「期刊」的概括語。
頁1080臺灣文學奉公會 成立日期有3種說法:1. 本詞條寫「1943年4月29日與臺灣美術奉公會一同成立」。2. 《歷史辭典》頁1130「臺灣美術奉公會」詞條則寫「1943年5月皇民奉公會文化部動員全臺畫家成立臺灣美術奉公會」。3. 《中國現代社團辭典》則寫「1943年3月在臺北成立」。又,詞條寫「(臺灣文學奉公會)會員包括臺日重要作家90餘名,與臺灣文藝協會出入不大」,「臺灣文藝協會」疑為「臺灣文藝家協會」之誤。
頁1080-1081臺灣文藝I(臺灣文藝聯盟) 此詞目有兩大敗筆,一是刊名後用羅馬數字I、II來區別同名的文學期刊。解決的方法,較常用的是在刊名後括注創刊年,或是只列一種詞目,詞條再按創刊先後分別敘述,《文化事典》即採用此法。另一敗筆是「臺灣文藝聯盟」是很重要的社團,要另立詞目,而不是附於它的機關誌《臺灣文藝》。結果造成《臺灣文藝》和「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兩詞條內容大部分都在講「臺灣文藝聯盟」的事。《文化事典》把「臺灣文藝聯盟」和《臺灣文藝》都列為詞條,都是由許俊雅撰稿,內容沒有重複。「臺灣文藝聯盟」詞條內容就可先講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的事。這是處理「臺灣文藝聯盟」、《臺灣文藝》、「第一回全島文藝大會」三個詞條最好的方法。又此詞條的參考資料應列賴明弘〈臺灣文藝聯盟創立的斷片回憶〉,此文刊登在被查禁的《臺北文物》第3卷第3期。
頁1081臺灣文藝II 詞條內容只寫到1980年代,未講1990年代以後的事,如1993年12月《臺灣文藝》休刊,1994年2月復刊改為新生版等。
頁1081-1082臺灣文藝協會 詞條寫成立日期為1933年10月。頁930「黃得時」詞條內容有「1934年10月25日臺灣文藝協會成立」。成立時間有不同說法。此詞條亦應把廖毓文〈臺灣文藝協會的回憶〉列為參考資料,該文刊登在《臺北文物》第3卷第2期。筆者覺得研究臺灣新文學史的人,手邊一定要備有《臺北文物》第3卷第2、3期。日前到中研院新成立的圖書館查資料,該館並未收藏《臺北文物》第3卷第3期。
頁1082臺灣文獻叢刊 詞條未寫好。前段略記編輯過程及其貢獻,約90字。後段寫《叢刊》已建立資料庫。最重要的創刊旨趣(未參考周憲文〈為什麼出臺灣文獻叢刊〉乙文)、蒐集範圍、刊印方式(如重新標點、校訂、排印)、資料來源、編輯成例等項,均隻字未提。寫此詞條要參考吳幅員著《臺灣文獻叢刊提要》。
頁1082-1083臺灣日日新報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有4種,其中《臺灣新報》查《歷史辭典》並未收錄此詞條,《文化事典》亦未收錄此詞條。該報何時停刊,文獻中均未見記載,筆者親眼目睹1945年10月23日的《臺灣新報》,曾健民似看過1945年10月24日的《臺灣新報》,如果屬實,則《臺灣新報》的停刊日期是1945年10月24日,25日《臺灣新生報》即創刊了。
頁1083臺灣日記與稟啟(臺灣紀錄兩種) 詞條中既然寫胡傳《臺灣紀錄兩種》於1951年由臺灣省文獻會印行,為何不寫《臺灣日記與稟啟》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71種,以便讀者查閱。
頁1085臺灣外記 將來增訂再版時,可說明此書約有10種版本,最新版本為劉文泰點校的《臺灣外誌》(齊魯書社,2004年)。詞條引《外記》凡例,其中有兩處文字與劉文泰點校本不同,一是「茲編而以外名之」,劉點校本無「而」字;一是「修荒服於版圖之外」,劉點校本「修」作「收」。
頁1087臺灣民間文學 參考資料引《臺灣文化》6卷3-4期,應寫6卷3-4期合刊,出版年1950年12月,誤為1952年2月。
頁1087-1088臺灣民間文學集 該書書影圖題李獻璋誤為李獻章。
頁1088-1089臺灣光復致敬團 「致敬團」有團員10人,顧問秘書等5人,都是當時知名人士,詞條只出現3個人名。出發日期與引用資料不同,未寫返臺日期,未寫「致敬團」的任務,未寫37天的行程活動。卻對返臺後的歡迎會寫了將近4行(詞條共22行),真是本末倒置。撰稿人對「等」字用法,沒有概念,人物、類目、著作等,如果全部列出不加「等」字。如果人名不多,又都是重要的,應儘量列出,不要只寫兩人,後加「等」。
頁1091-1092臺灣名所舊蹟誌 圖題寫「臺灣名勝舊蹟誌」。
頁1092-1093臺灣地方自治聯盟 《歷史辭典》收錄的機關、團體和社團,詞條內容寫法有一通病:只寫創辦人,成立、解散的日期,一部分寫重要成員和主要活動。忽略職掌(任務)、組織(如設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大部分的重要成員、代表性出版品等。據《中國現代社團辭典》所載,「自治聯盟」的主要訴求有6點:1. 認清社會進化原理,把握臺灣現狀。2. 以全民(不分日人,臺人)為背景,確立民本政治精神。3. 採取合法手段,尊重純政治原則。4. 改革現行地方自治制度,獲得充分的政治自由。5. 灌輸民眾的政治知識,實現民眾組織化。6. 徹底鏟除分裂主義分子,以免日後招來同室操戈之禍。「自治聯盟」設有領導機構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重要成員還有劉明哲、李瑞雲、李良弼等。
頁1094臺灣地區家庭計畫實施辦法 宜併入「家庭計畫」(頁636-637),不單獨立目。
頁1097臺灣志略 尹士俍撰《臺灣志略》,缺內容介紹,按上卷有全郡形勢、疆域沿革、重洋海道、文員定制、武職營規、城垣臺寨等篇,中卷有學校士習、民風土俗、番情習俗、氣候祥異等篇,下卷為藝文題咏。亦應注明最近有九州出版社、香港人民出版社印行李祖基點校本。另同名《臺灣志略》由李元春所輯,非「所作」,吳幅員說:「按本書大都取材於郡縣舊志及前人著作」。
頁1097臺灣志稿 未有《志稿》內容介紹,參考資料為《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一》,非《方志類二》。
  該詞條撰稿者寫了多篇方志類圖書,習慣性未把著作內容當重點,也常寫錯參考資料的出版年代。
頁1101臺灣府志 未介紹《府志》的版本與內容。參考資料的出版年代有誤。
頁1103-1104臺灣青年 創刊日期寫1920年8月16日,《黃朝琴回憶錄》與《文化事典》均寫1920年7月16日創刊。詞條要注明「1922年4月(臺灣青年)改名《臺灣》」。
頁1109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宜加注該會出版地方文獻期刊《臺灣文獻》。《歷史辭典》未把《臺灣文獻》列為詞目,是很大的疏失。
頁1112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詞條內講受降典禮在臺北市中山堂舉行,宜改為臺北市公會堂。詞條中提到「公署」設有「……會計等九處」。「等」字宜刪。
頁1115臺灣省保安司令部 詞條中有「直到1958年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成立」,按1958年成立的是臺灣警備總司令部。
頁1120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未提該會成立,魏建功為主任委員,何容為副主任委員,有委員16人。增訂時參考資料宜加黃英哲最近發表的論文〈魏建功與戰後臺灣國語運動〉。
頁1122臺灣省通志 撰稿人寫《臺灣省通志稿》是這樣寫的:「通志稿有10卷,又加卷首1卷,分10志、59篇,共60冊。10志分別是土地志……」同一撰稿人寫《臺灣省通志》是這樣寫的:「……至1973年完成10卷,首尾各1卷,78篇、1記、1表,共146冊,名為《臺灣省通志》」。寫法不是很統一。《通志》的寫法,還是要跟《通志稿》一樣,即「通志有10卷,首尾各1卷(1記、1表),分10志、78篇,共146冊。10志分別是土地志、人民志,……」要把10志名稱全部列出。
頁1134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 詞條說本書附錄〈上制府經理臺灣後山番地〉,「後山番地」後漏「稟」字,即〈上制府經理臺灣後山番地稟〉。
頁1139臺灣商務印書館 詞條未寫1948年1月5日商務印書館臺灣分館正式開幕。詞條寫「以葉有梅為副」,葉友楳誤為葉有梅,「為副」宜改為副經理。詞條後段寫修訂幾種辭書,而漏寫新編纂的《中山自然科學大辭典》、《中正科技大辭典》、《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此詞條未把重點寫出來,宜重寫,非改寫。參考資料宜加《商務印書館與新教育年譜》。
頁1140-1141臺灣基督長老教會 還有「三宣言」、「退出普世教協事件」,共三詞條,其中兩詞條引文稍多,詞條避免用「國民黨政府」(用兩次)、「……而悲哀的是蔣中正似乎聽得下他的說辭」這類語句。
頁1143臺灣教會公報 詞條有「1923年再合併當時3份教會刊物」,1923年疑為1932年。
頁1144-1145臺灣通紀 詞條中寫「稱《臺灣通紀》,成為文獻叢刊第120種」,「文獻叢刊」非全稱,宜改為「臺灣文獻叢刊」。詞條接著寫「《臺灣通紀》為紀事編年體,所記事件起於1573年,止於1895年,共4卷」。改寫建議:「本書分4卷。卷1,起明萬曆元年(1573),迄清順治18年;卷2,起清康熙元年,迄雍正13年;卷3,起清乾隆元年,迄同治13年;卷4,起清光緒元年,迄21年(1895)。所記史事,按年繫月排日記載;其所據資料,並分別注明出處。」(按:大部分均據吳幅員《提要》用語)詞條後可加注陳衍又另從《福建通志》輯有《福建通志列傳選》(人物與臺灣有關),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195種。
頁1152-1153臺灣詩學 詞條引文過長,引文後要有標點符號。共分5部分,有5個引號「」,均可免。
頁1153臺灣詩學季刊 詞條約12行,人名9人佔2行,引文佔6行,文字敘述佔4行,不成比例。引文要重新改寫。該詞條撰稿人寫期刊詞條,習慣引一段一段的發刊詞,有時又抄不好,關於這一點審稿人和責任編輯都有責任。
頁1159臺灣銀行 此詞條《臺灣史小事典》、《歷史辭典》都有收錄,試比較前三行的寫法,就可看出《小事典》較合乎辭書的體例。《歷史辭典》該詞條結尾說「財政部於1999年宣布並積極推動臺銀與土地銀行、中央信託局之合併」,事隔8年,與事實不符,只有中央信託局合併而已。將來此詞條要修訂,可參考最近(2006年)出版的《臺灣銀行六十年》。
頁1166-1167臺灣總督府 詞條中有「五局二部」,應把「五局二部」的名稱列出。此詞條除當機關、建築外,亦要當書名加以解釋。
頁1171臺灣總督府博物館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國立臺灣博物館」,翻開頁 1145,並無「國立」字樣。
頁1175-1176臺灣雜詠合刻 詞條應講清楚,說本書是合刊王凱泰、馬清樞、何澂著《臺灣雜詠合刻》與劉家謀著《海音詩》兩種,列為《臺灣文獻叢刊》第28種,其中《臺灣雜詠合刻》包括三個人的作品:王凱泰《臺灣雜詠》32首,《續詠》12首;馬清樞《臺陽雜興》30首;何澂《臺陽雜詠》24首。
頁1181蓉州文稿 作者季麒光,號蓉洲。疑書名為《蓉洲文稿》。
頁1187輔仁大學 詞條中說(1959年)11月3日任命于斌為校長,另一說是12月,不知孰是孰非?
頁1189閩海紀要 此詞條的參考資料列舉《臺灣文獻史料309種提要》,1977。該詞條撰稿者撰寫另一詞條「臺灣海防並開山日記」的參考資料為「大通書局《臺灣文獻史料三○九種提要》,1984」。因參考資料書名相同(書名中一寫「309」,一寫「三○九」),疑為同一書;不然,前者書名疑為《臺灣文獻叢刊提要》,該書出版年同為1977年。
頁1190鳳山縣志 該詞條未將該志書內容寫出,至少應列舉10志名稱:封域志、規制志、祀典志、秩官志、武備志、賦役志、風土志、人物志、藝文志、外志(災祥、兵亂、寺廟等)。該詞條的參考資料是錯的,正確的是《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三》,1988年。
頁1190鳳山縣采訪冊 詞條寫《(采訪冊)1895年稿成。查《臺灣文獻叢刊提要》及高志彬撰寫的〈鳳山縣采訪冊〉,都是說1984年造報完竣。
頁1201劉紹唐 詞條後段這樣寫:「此外,又聯合海內外史學家編纂「民國史料叢刊」、「民國大事日誌」、「民國人物小傳」三套系列叢書,貢獻至大」。看完這一段文字,令人啼笑皆非。到底撰稿者有沒有看過這些書呢?像劉紹唐主編的《民國大事日誌》,只是一部歷史工具書而已,不是一套系列叢書。更離譜的是「民國史料叢刊」,都是影印1949年以前的出版品,如《第一次中國教育年鑑》、《第二次全國教育會議始末記》、《國立中山大學現況》、《江蘇教育概覽》、《中國經濟志》、《農業論文索引》等,怎麼說是「聯合海內外史學家編纂」呢?傳記文學雜誌社自己說《民國大事日誌》、《民國人物小傳》是「兩套有連續性的書」、「這兩套書」,並沒有說是「系列叢書」。這兩套書,要用書名號(《 》),用引號(「」)是欠妥的。
頁1216澎湖紀略 此詞條與另一詞條「澎湖紀略續編」的參考資料都是《臺灣文獻書目解題‧方志類三》,1988年。這兩詞條的撰稿人都誤寫成《方志類二》,出版年代亦誤寫成1987年。
頁1222編譯館 詞條和參考資料都用「國立編譯館」,《出版史研究》第3輯有兩篇文章〈國立編譯館與部定大學用書〉、〈國立編譯館述略〉,也都是用「國立編譯館」,不知詞目為何用「編譯館」,那「臺灣省編譯館」呢?又,詞條內文疑漏4字,原文是「掌理關於學術文化書籍及教科圖書之編譯事宜」,漏「以」、「與審查」。全文應該是這樣的:「以掌理關於學術文化書籍及教科圖書之編譯與審查事宜」。詞條中說明了職掌與工作,未提到組織編制。
頁1225-1226蔣渭水 詞條末段未寫蔣之著作,應說明「著作有《蔣渭水全集》行世」。
頁1242-1243鄭用錫 詞條寫「著有《北郭園集》」,可是卻另有《北郭園全集》的詞目(頁230),兩詞目又都是同一撰稿人,令人不解。該《全集》臺灣大學圖書館總館及文學院圖書館都有收藏。
頁1247鄭南榕自焚事件 詞條中有「刊出許世楷所起草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高檢署以涉嫌叛亂偵辦」。建議這樣寫:「刊出許世楷所起草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被高檢署以涉嫌叛亂罪起訴偵辦」。
頁1249鄭家珍 詞條最後一句「今所刊《雪蕉山館詩集》,多寓竹之作」。可是卻另有《雪蕉山館詩草》的詞目(頁863),疑為同一本書。兩詞目都是同一撰稿人,所寫書名不同,令人費解。
頁1251鄭經西征 詞條與翁佳音撰「鄭經」詞條內容部分重複,因此,建議取消「鄭經西征」詞目,內容併入「鄭經」詞條。又「鄭經」出現在頁1241,「鄭經西征」出現在頁1251,中間相隔10頁37詞目,這種排檢方法,不合乎科學。
頁1252-1253鄭鵬雲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有《臺海擊缽吟》,「吟」字後漏「集」,正確的是《臺灣擊鉢吟集》。
頁1253鄧雨賢 詞條寫鄧雨賢「1929年赴日本東京音樂學院改學習作曲」,《文化事典》詞條寫1928年,說法不同。日前有記者林曉雲報導鄧雨賢生平,說一生發表近50首歌曲。
頁1262-1263戰鬥文藝 參考資料列《戰鬥文藝論》,作者王集叢誤為王華叢。
頁1265歷史博物館 詞條中有「未來該館規畫將分為……」、「同時亦將朝向國家級博物館發展」。辭典是最忌諱使用「未來規畫將……」、「將朝向」這些不確定性語言。這些字眼經過五校過關,也表示校對人員和責任主編不知辭典體例為何物了。
頁1275-1276賴尚和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列「樂生院」、「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樂生院」宜改稱「樂生療養院」(頁1213),「臺灣省立樂生療養院」應予以刪除,因為《歷史辭典》並未收此詞條。
頁1278-1279錢穆 詞條從頭到尾隻字未提錢穆的著作,亦未提54冊的全集。
頁1286戴國煇 詞條中所列舉的中文著作,有些是日文。遠流出版公司和南天書局出版的是《戴國煇文集》,非《全集》。(編者按:本書第四版已改為「文集」。)又曾任中國文化大學史學所專任教授,非詞條中所說「歷史所專任教授」。
頁1289環球遊記 詞條開始寫「《環球遊記》乃霧峰林獻堂所著」,只保留「林獻堂著」或「林獻堂撰」即可。詞條首句重複詞目是不對的。詞條中「……瑞士等10國」,「等」字宜刪。「極受讀者歡迎」,用「頗受讀者歡迎」。「林獻堂去世」,改「林獻堂逝世」或「林獻堂辭世」。以上建議都是為了辭典釋文用語規範化。
頁1310-1311簡吉 詞條寫生年為1905年。《文化事典》與《傳記文學》第88卷第4期楊渡〈臺灣農民運動的先驅──簡吉〉乙文都寫生年為1903年。被捕日期,《歷史辭典》寫1950年,《文化事典》寫「1951年簡吉被國民黨政府逮捕後槍殺」,楊渡文章則寫1951年3月遭槍決。《歷史辭典》「簡吉」詞條最後寫「身後留有日治時期在獄中部分日記」,楊渡文章說該日記已於2004年公布。建議本詞條可根據(或參考)楊渡文章再修訂。
頁1341櫟社 可供交互參照之詞條,可增列「南社」、「瀛社」。
頁1358續修臺灣府志 詞條中有「(臺灣)府志之續修乃以范志為底本,增補1747年以後史事,稱《續修臺灣府志》,學者稱為「余志」。余志共26卷、首1卷……」。此段文字說以「范志為底本」,不如說保存《范志》的綱目與體例,如仍分為12綱(或12門):封域、規制、職官、賦役、典禮、學校、武備、人物、風俗、物產、雜記(園亭、寺廟、災祥等)、藝文。雖然較《范志》增1卷,那是「藝文」原為6卷,《余志》擴為7卷。
頁A002附錄目次 《歷史辭典》另有附錄一冊,包括參考書目、附表、關鍵字總索引三部分,共495頁,佔正文的36%,少見辭典的附錄佔那麼高的比例。一般的歷史辭典附錄都有大事記,《歷史辭典》反而缺這一部分。其中,就「參考書目」收錄的資料來看,改稱「參考文獻」較為切題。將來增訂再版時,建議增列四本書:1. 向山寬夫著,楊鴻儒、陳蒼杰、沈永嘉合譯《日本統治下的臺灣民族運動史》,分上下兩冊,共2000頁。多年前黃天橫先生贈送筆者這套書時,曾大略翻閱一下,發現有幾點特色:(1) 每一章節都有詳細的注釋,(2) 引用很多檔案文獻,(3) 正文中有48個表,(4) 正文後有300頁的年表和130頁的索引。日前為了《歷史辭典》的部分詞條,把書中有關章節讀了兩遍,覺得寫得既詳細又客觀,可惜卻未被《歷史辭典》和《文化事典》所引用。2. 魏秀梅《清代職官表附人物錄》,《歷史辭典》有些人物生卒年不詳的,在這本書可以找到答案。3. 吳密察著《臺灣近代史研究》,記得書中有一長文談「臺灣民主國」,《文化事典》和《雲五社會科學大辭典》第12冊歷史學,都有收錄「臺灣民主國」,惟獨《歷史辭典》未收入詞條,希望將來再版時增列,並參考吳密察的文章。4. 林慶彰主編,何淑蘋編輯的《日治時期臺灣知識分子在中國》,書中提到的人物有連橫、許地山、張我軍、張深切等,可補《歷史辭典》相關詞條釋文之不足。
頁A003參考書目的凡例第3條「撰寫格式」,宜改為「著錄項目」。又,附錄包括3部分,各有「凡例」,少見這種體例,多數以「說明」代替。
頁A011辛廣偉《臺灣出版史》的出版社是河北教育出版社,誤為河北人民出版社。
頁A014《清代名人傳》的出版社是青海人民出版社,誤為人民出版社。
頁A018《閩南現代史人物錄》的出版社是中國華僑出版社,誤為中國華僑市。此書又與頁A032重複著錄。
頁A023《臺灣文學史綱》的出版社是文學界雜誌社,誤為文學雜誌社。
頁A024《簡明大英百科全書》與頁A030重複著錄。出版社應寫「臺灣中華書局」。
頁A029《王育德全集》的出版社是草根出版公司,誤為「卓根」出版社。
頁A032收錄公論報社的《臺灣年鑑》,漏收較重要的,由臺灣新生報社出版的《臺灣年鑑》。
頁A040《裨海紀遊》誤為《裨海記遊》。
頁A044《鄭氏史料續編》誤為《鄭氏史料續輯》。
頁A045《法軍侵臺檔補編》誤為《法軍侵臺檔案補編》。
碑傳選集》宜增「錢儀吉輯」。
頁A046《庭聞錄》著者疑為劉健,非劉鍵。
《玉堂薈記》誤為《天堂薈記》。
《閩中紀略》作者洪若臯誤為洪若皋。
頁A067莊宜文誤為蔣宜文。
頁A276《正氣》創刊日期為1946年4月1日,誤為4月15日。
頁A278《臺灣貿易》刊期著錄「不詳」,按該刊為「月刊」,創刊號都會注明刊期。
《臺灣省博物館季刊》誤為《省立博物館館刊》。
頁A279《臺旅月刊》創刊日期為1949年2月10日,誤為2月20日。《文獻專刊》創刊日期為1949年8月15日,誤為8月5日。漏收1949年8月15日創刊的《進步論壇》,臺灣大學圖書館有收藏。
頁A430關鍵字索引 《歷史辭典》提到「原住民」共計223次,卻未當主詞條收錄,不知收錄標準何在?類似的情形還有:民報、臺灣民報、臺灣新生報、公論報、臺中州、臺灣府、臺灣民主國、施琅、皇民化運動、紳章、泰雅族、鄒族、矮靈祭、開山撫蕃、鄉試、吳三連文學獎。未列入關鍵字索引的有「臺大哲學系事件」。將來再版時,希望考慮收錄上列詞條。
頁A461廖溫魁與廖文奎係同一人,宜合併為一條。
頁A464臺北斷髮不改裝會‧1310,應刪除。頁1310所列的詞目是「斷髮不改裝會」,無「臺北」二字。
頁A466臺灣文化協進會,詞條出現的頁數是第1077頁到1078頁,非索引上所列第1078頁。
頁A473臺灣總督府 刪頁92,頁169改168。
版權頁列舉第一校至第五校校對人員名單,共32人次。這些名單不宜出現在版權頁,應改列在正文前頁6「本辭典工作者名單」。又,版權頁共38行,列有發行單位,有編輯製作單位,卻未見出版單位。這種版權頁是少見的。
  順便提到版權頁上端所列「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資料中責任者項列許雪姬、薛化元、張淑雅等,對照版權頁提供的四名撰文者,依序為:許雪姬、薛化元、吳文星、張淑雅,不知何故,捨第三名的吳文星,採用第四名的張淑雅。在《歷史辭典》工作者名單中,吳文星有三項排名第一,一是三名顧問中,排名第一;二是十名編審委員中,排名第一;三是第二階段(最後階段)五名審查委員中,排名第一。何況,就筆者讀過的詞條,吳文星是所有撰稿人中寫得最好的。筆者認為圖書館的編目人員在著錄責任者項時,宜尊重出版社提供的排名順序,不宜自行更換。(見圖二)

圖二、《臺灣歷史辭典》版權頁書影


  《歷史辭典》的附錄另有版權頁(見圖三),其中責任者照樣寫撰文:許雪姬、薛化元、吳文星、張淑雅等(共141位)。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的責任者項,錯誤照抄。正文(另一冊)才有「撰文」,撰文指寫作,如撰稿或撰述、撰寫。附錄包括三部分:參考書目、附表、關鍵字總索引。此部分國家圖書館編目人員亦認為是「撰文」,似有未妥。《歷史辭典》自己寫的是「執行製作」、「附表製作」、「校正」,圖表可用製作,書目、索引通常用「編」、「編輯」。何況附錄的製作人均無撰文所列四人姓名。因此,附錄的責任者項宜著錄蔡說麗、劉世溫、王美雪等製作。本文最後建議這一部《歷史辭典》,不需要有兩種版權頁。

圖三、《臺灣歷史辭典:附錄》版權頁書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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