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佛教建築藝術淵遠流長,分佈範圍廣闊,於時空邅遞中,樣式及作法不盡雷同,規模大小不一,體例佈置也難以一概而論,再加上史籍上對其規制亦鮮少記載,所以想要了解佛教建築的緣起,只有上溯到印度初期佛教建築的一些基本型類,統攝條貫,才能免於雜亂偏頗的窠臼。
原始的塔婆多少磚石疊砌、竿、蓋木造、形成圓、方或八角形,由台基、覆缽、平頭、竿、傘等五部分組成。竿上安置寶輪、傘蓋等飾物,象徵尊貴崇高。台基外則為繞道,供繞佛用。依塔型來看,塔婆可分為「露塔」與「屋塔」兩類:
1.「露塔」──塔基因層次增多而與象一般高,必須扶級而上。平頭以上做圓錐形,今錫蘭、緬甸、泰國的
塔多屬此類。
2.「屋塔」──是由小型的舍利瓶發展而來,塔身造成房屋形、樓閣形,後來又發展成有三、五、七、九、
十一、十三重等高大的塔,此類塔在北印度、中國、日本等地區較為發達。
此外,古印度另一種與「塔婆」建造有關的宗教建築物──支提,又作制底、制多、或稱塔廟。「支提」起源於印度早期的開鑿石窟穴居遺風,形制為構造及石窟兩種。石窟中央就地鑿出塔婆,可視為窟院建築之濫觴。岩窟冬溫夏涼,適宜靜修,且因山岩鑿穴既經濟又牢固,窟院建築於是發達。佛陀時代,毘舍離就已存有許多支提可以提供出家僧侶居住。到了部派佛教時代,有僧伽的住處就有佛塔的安置,此時支提已兼含奉安舍利和提供佛弟子進行宗教儀式活動等功能,猶如精舍。而同一時期的僧院約略可分成四種型態:
1.單獨僧房──一僧一房,集合各小僧房而成大僧院,以便於教團的聚集生活。
2.單層僧院──屬岩窟僧院,形制上多如同支提。從正面看,先設廊,次為方室。方室的三邊是僧房,各房
進口皆向著方室。光源自進口及側窗入,因採光不足,內部晦暗。
3.平地僧院──這類僧院包括三型:無佛堂、或於進口中央較大之僧房設置佛堂供佛、或有佛殿之精舍等。
僧院中庭舖磚或石板,設暗渠可以洩雨水,即是律中所謂的「水竇」。中庭的設備,考諸遺跡則有小塔
婆、精舍、水槽及井……各種設施,並無定制。據此推測,中庭未必限於教儀用,亦是炊事,水浴處。
4.重層僧院──各層外有欄楯周匝圍繞,有馬蹄型窗,足資採光、通風。見於戒律中有三、五、七層之別,
具如根本說一切有部目得迦卷第八所載:「苾芻造寺應為五層,香台應可七層,門樓亦作七層,苾芻尼造
寺應為三層。」
此外,凡伽藍、塔,或者僧房皆有石質玉桓繚繞,周垣大抵以石格、橫貫及地覆構成,其上施以細微的浮雕,圖像則多取獅、象、牛、馬及法輪、菩提樹,或佛像、本生譚等。設於伽藍入口和塔的玉桓間的門,此門是源自古印度的村門,通常以兩支四角形高柱,上結一、二或三條橫樑,原本採木製,後改為石造。傳入中國後就轉為牌樓,至日本則成為鳥居。圍繞於塔婆、菩提樹,紀念柱或周匝於伽藍的欄楯,深具神聖�棓悚熒N義,顯示其中供奉了具有神聖性質的物品。而於伽藍門前或塔傍作為標柱而建的石柱,柱端呈鐘形,上刻有象、獅、牛、馬、輪寶等浮雕,這是源於阿育王用來雕刻詔書及法敕,並將其立於領土邊境,以宣揚佛法而立的石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