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三十七期/83年3月20日

中國僧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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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僧人的生活,是依著「四依法」的原則,所謂四依法是:(一)常乞食;(二)穿糞掃衣;(三)住樹下;(四)陳棄藥。因此,出家人依行乞過日子,身穿糞掃衣,坐臥樹蔭下,只用陳棄藥。如果佛教徒要捐贈給僧團和比丘個人,仍可以收下使用,依佛陀的看法,居士們相信施捨或捐贈,可讓自己得到福報,為了不讓對方失望,也不必拒不接受。

  但是佛教傳到中國,首先是它剃髮染衣、割愛辭親的作風,與中國固有的倫常及孝順的美德衝突,再來便是勞動生產的問題。印土戒律裡規定比丘要以乞食為生,不得墾土掘地,以免殺死地下的生物,所以比丘不能自行耕種,連挖地、種樹、種菜也被禁止。而中國古來社會重視勞動生產,很難接受一個群體可以與塵世脫離,可以不盡軍事義務、不受王權監管,於是便譏嫌不從事生產的比丘是「乞丐」、「流浪漢」、「寄生蟲」。這樣的譏嫌使比丘無法獲得生存空間,既沒有生存空間,弘法度生還談得上嗎?

  在衣服方面,戒律規定每位比丘最多只能擁有三衣,那是在印度氣候下的衣著,到了中國,三衣怎夠抵禦寒風?而且偏袒右肩露出臂膀,根本不被禮儀之邦的中國所接受,在當時的漢朝,袒露出左或右的胳臂,還是一種有罪的刑罰。如此,在中國寒冷的氣候及大社會文化使然下,僧人衣著轉變是必然的趨勢,也是僧人立足社會弘法的開端!

  關於住的方面,佛教傳入中國時,中國已有了高度的建築藝術,當初接待第一批到達中國的僧人──攝摩騰、竺法蘭的地方,就是後來號稱中國第一座佛寺的白馬寺前身──鴻臚寺,所以從一開始,中國的僧人就已住進寺院。又因氣候的關係,住在樹下亦是不符合現實需要的。

  中國僧人為了適應中國的風土民情,以佛制的「隨方毗尼」作為教導原則,調整僧伽的生活方式。於是中國的僧人不向人乞食而自行耕作,自給自足。從馬祖道一禪師以下,開創出農禪的叢林制度,一千多年來,影響著整個東亞地區僧人的生活。

  不但飲食、居住的環境改變了,衣服也從只有法服的形式,增加了常服的樣式,使得三衣由禦寒、蔽體的實用功能,轉變成只有在佛事、法會等隆重儀式中才穿著的功能,而常服卻在中國俗服的影響下逐漸轉變,在唐朝時還曾與俗服混同,使得義淨大師感慨地說:「所有著用並皆乖儀。 .... 祇支偏衫褲之流,大聖親遮。」而今日僧人所穿的羅漢褂、短褂之類還是民國以來改良過的,可見中國僧衣依然是一種「活」的服裝。 

  審視過去中國僧伽生活方式改變的歷程,它可說是佛教中國化最現實的基礎,而在二十世紀末將進入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佛教如何現代化?僧人的生活是否仍要主張農禪方式?這是現代僧伽不能不思考且接受挑戰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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