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三十八期/83年6月20日

從「專業人士」省思佛教宗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

釋見咸

前言

  二十世紀資訊時代的來臨,為人類的生活方式和內容帶來巨大的改變,而職業的轉化和興起,是此巨變中的一大特色,除了各種新興服務業大量增加外,注重專業知識和人員的成長已成為後工業時代的趨勢。

  本文針對專業人士的定義和社會功能,探討今日專業人士的養成及現況,進而說明佛教宗教師繼續教育的重要,期使未來宗教專業教育的培養臻於完整,宗教師化世的奉獻精神得以增強。

什麼是「專業人士」?

  「專業人士」(Professional)這個字是自「專業」(Profession)一字延伸而來,為什麼 Profession 這個字會稱為「專業」?這其中有它歷史上的深刻意義。

[「專業」原意是宣誓、奉身]

  「專業」( Profession )原意是宣誓、奉身,為宗教的儀式,沿用而表示宗教人士以利他為使命,奉獻自己服務大眾。如果翻閱西洋古代史,可知那時的教士極受人仰重,也只有他們可以攝取和擁有較高的知識。在歐洲的早期大學中(如牛津),神學、醫學與法律學三者鼎立,在這三方面進德修學及淑世的人,就成為最早的專業人士。直至十九世紀末,一談到專業人士,一般人的印象中莫不映現這三者,即使今日,從事這三方面工作的人也從未被棄於專業人士之外。

[專業性與專業主義]

  專業人士既擁有專門知識、社會地位,也實際奉獻於社會,在歷史發展中,自然成為人中之首。所以,二十世紀以降,各行各業皆爭取要成為專業的一員,於是自建築、會計、護理乃至設計、財經、房地產等,莫不爭相建立其特有的一套制度、學問、組織,希望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和認定。這時「專業」除仍保有原本以利他、服務為動機的特質外,大多數且大部分時間都專注地傾向於爭取「專業」地位,所保有的是各行業的專門知能、完整的公會及開業制度,以謀得個人和團體的利益。依此為準,任何一種行業皆可奮力躋身於專業之列, 這就是以「專業性」或「專業主義」( Professionalism )為基準定義「專業」一詞,令人稱羨也令人詬病的地方。

  一九六○年代以後,在美國有些人逐漸起來指責專業人士自擁高位與名利,但並未真正以福民為目的,甚至以落伍或不良的技術服務大眾,各公會又行保護主義形成壟斷,使未參加公會者無法開業。所以有人說專業的根本只是在行「職業控制」,應該要加以改革,此後政府便應民眾的諫言,而制訂各種「重新發照」的辦法,逼使各專業人士參加進修,具備更好的知能以服務社會。但研究中發現,專業人士的進修和服務的表現,並沒有多大正面性的改善,更由此引發了對專業教育及專業繼續教育的檢討。

[專業化與繼續教育]

  一九八○年代時,有位當代研究「專業繼續教育」(簡稱 CPE)的美國成人教育學者忽爾( Houle )主張應重新詮釋「專業」的定義, 他以為專業人士並非天生就有其專業性,也不是從祖先世襲而來。相反地,他提出專業的建立應有其各項條件和特質,每一行業的人即朝著實現和具足這些特質的方向專業化( Professionalization),能否稱為專業,應視它發展的滿意度而決定。任一行業如果能完全或大部分完成應具的特質,就稱為專業化完成,才有資格成為一種專業的行業。所以,專業乃是一種過程,而非承襲或自我標榜的靜態行為。忽爾共提出了十四項特質,分為三大類:(一)觀念上任務的澄清,(二)行為上的良好表現,(三)團體上的認同與制約。這三大類不僅要求專業人士認定自我奉獻的方向及目的,同時藉由個人的努力和團體的管理,不斷提昇個人的能力,以對社 會作實質的服務。

  忽爾的論點受到各方的重視,其中雖仍不乏反對的看法,但大多數研究此項教育領域的學者,都認為他提出了一項劃時代的看法,而逐漸有人依他的理論再探討如何設計「專業繼續教育」,以完成專業化的理想,使各行業服務人群的理念與行動能裡外相符。

  教育理論是行動的先導,若要使理論落實且有效果,則有待教育方法的踐行,依循忽爾的引導,各教育學者不斷探討專業人士無法使社會滿意的原因,以及專業人士如何培養應有的學養及能力。這些牽涉到整個學習的歷程,包括在專業學校或學院的預備教育(或稱 Pre -service Education ──服務前教育)和正式就業後的專業繼續教育。如果以醫學院的學生為例,七年的預科只為他的專業生涯中(假設服務時間是二十五歲至六十五歲)的六分之一,其他六分之五的時間才是無盡的挑戰和學習。如果一位專業人士在基本的教育後不再自我進修及成長,如何長保應世和濟世的能力,又如何能不在社會急促的腳步中被大眾所遺棄。所以,繼續教育不僅是為了謀生,更是為了提供合宜的服務。

[中國以「師」稱呼專業人士]

  中國稱專業人士為「師」,如醫師、律師、建築師、會計師、美容師、護理師,可以看出對這些行業社會地位的認許。成為「師」自然要具備基本專業知能,和服膺專業所訂的規律,以服務奉獻社會為職志。不可諱言,今日的專業人士常以謀利為主要動機,但因他們具備應有的基本知能,也盡力在權限內提供自己的力量,雖然無法盡合忽爾所提出的十四項條件,但因有各專業公會的成立,它們會對專業師們進行檢核、認定,而且具有督促維持專業水準的作用。所以,專業人士仍受大眾的肯定。

宗教師的專業繼續教育

[西方教會的教育制度]

  西方教會自古就有嚴謹的組織,舉凡教士的入會考核、教育、任派都有一套規則沿用不墜,在文獻中可以看到進入修院讀書的青年,皆已具某種奉獻的準備(或為研究教義哲學而讀書),畢業時(相當大學資格與學位)經過考試和會談,才取得授階資格(相當於中國的受戒儀式),可申請分派至各分會服務,一期通過的修士也不過二、三十人。近世因受自由及懷疑主義的影響,已愈來愈少人進入修院受教,教士的人數在銳減當中,但因教士的養成制度嚴謹且完整,因此教士為專業人士的身分,仍為社會大眾所認同、尊重。再說他們的繼續教育亦發展有年,直到本世紀後期更進入整體的設計,這是教會本身的覺醒和革新,為因應社會的需要而有的發展。

  反觀在台灣的各大宗教中,基督宗教各派仍沿其歐美的傳統,有一套養成制度。佛教在政府遷台後的四十年發展中,由於中國大陸來台的長老和後繼者的努力弘化,在台灣重新開拓了新的生機和空間,不但出家的僧人年年增加,各項活動動輒亦有上千上萬信徒參與,佛教正呈現一片蓬勃的景象。相對地,社會對宗教需求日增,同時也帶給宗教人士及宗教教育新的挑戰課題。

[僧伽教育的困境及展望]

  如以出家人和各職業的專業相比,則「宗教師」一名實極為恰當,因它正表現了僧人的特性與身分。既稱為「師」,即有專業人士應具備的知能和服務內容,更不會沒有一個督促、檢核以維持專業水準的團體。僧人依佛戒取得身分,以法長養慧命,也以法的傳揚為職志,且為社會所認定。弘法的方式儘管隨時間的更替有所不同,但僧人為「師」的依據和使命則代代相襲,這是不容忽略的。

  可惜多少發好心出家的僧人,如西方守舊的人士一樣,以為專業是生而具足的,所以一日剃度現了僧相,應受信施的供養不在話下,或接受幾年佛學院教育,一回到寺院便因所學與現實相距甚大轉而求去,於是遊行各地或趕經懺,或找道友資濟,出了一寺,又入一院,無從管束。道場之主由是怪責學院教育不當,而學僧則自怨出家命途多桀,其結果非但不能以專業的能力服務社會,反因人力的遷流與人事的瓜葛,而形成學院教育投資的浪費,辜負信施的護持和期待。

  現代僧人若要自強、自救,個人以為一定要透過養成教育,各種專業師尚且須受基本的養成教育與考核才能開業,宗教師豈能自超於規定之外?今天僧伽教育最大的問題有二:一是佛教教會未能盡到寺主和僧人的考核功能,既然督促檢核尚不可得,又如何能做到某水準的維持或提昇?二者各家佛學院校,都依創立者的發心、見解訂定制度,安排課程,院與院間的基本專業教育體制尚付闕如,所以學僧從一學院至另一學院,不是所學落差太大,就是所學重覆,徒增無謂的比較。其所學在個人內修、寺院運作與社會的需求間差距很大,個人認為這應是學院畢業學僧流動率大的原因之一吧!這些將是佛教宗教師繼續教育在追求完備的過程中,不可不努力改善的。

[短期目標──基礎教育]

  如上所說,佛教本來就有檢核僧人基本資格的規定,只缺乏全面嚴格的施行,因此被誤解只要頭一剃,方袍一穿,再加頭燃香珠,即是受戒學習完畢。因此個人以為:近代專業人士以爭取專業而獲利,在奉獻精神上固是美中不足,但至少在專業知能上有專業的水準,有此水準才能再維持和提昇。因此整治佛教宗教師教育的沉坷,可分短期與長程二個目標來努力。短期目標是結合全國的佛教長老與學院負責人,共商出家入門的養成教育,使每個初入佛門者都能有正確的理念和基本知能,及對僧人、僧團有適度的認識。這不但須建立一套可以遵行的考核法則,更要責求各學院教學目標的設計,以便養成學僧的基本能力,以立足社會、服務社會。

[長程目標──繼續教育]

  若就長程的目標來看,則應慎重籌劃及實行宗教師的繼續教育。因為宗教的奉獻是盡形壽的投入,短短一月受戒或三、五年的學院教育,必然無法滿足踏出學院後長期服務的需要,尤其在急遽變遷的時代,宗教師所面臨的更是各種不同角色與知能的挑戰,如果不能詳察這種新的社會環境,以原有的一點知能或困守於傳統的方式弘法,將無法承受社會的壓力,對自己的身分與任務就會產生困惑,甚至退失信心。這是每位站在不同單位服務的宗教師都會面臨到的課題,所以繼續教育是絕不可或缺的一環,否則僧伽的中堅份子將生活於矛盾、掙扎、焦慮之中,如此又怎能發揮最大的力量服務社會,或成為後來學習者的模範?

  如何使佛教教育重整腳步,發揮專業宗教師的教育機構功能,應是每位關心者的共同使命。此需要各單位的溝通及協議,在共同的遠見下為佛教教育做最好的策劃。在不忘攜手合作,共享資源中,也應注意到適度的分工,以使不同的力量作最大的發揮。台灣的初級或基本佛學院已行之多年,且已累積辦學經驗,這是相當可貴的,如能由此做基礎,透過有計劃的整合,相信是改善佛教體質,也是改善社會宗教信仰最好的途徑。

[宗教師的繼續教育]

  宗教師的繼續教育是種新興的事業,因為它施教的對象橫跨各種年齡、工作經驗、教育程度差異的人,所以教育課程的設計與基礎宗教師教育是大不相同的。若從各個宗教師的不同需要來看,也無法以統一的課程、教學目標或固定的場所,作為教育計劃的準則,如此複雜性的教育,如果不是對宗教師的需要及發展有整體的認識,要提供適合宗教師需要的課程,確實有它的難度,但不可因為困難而不去處理。

  設想僧伽繼續教育的內容是改善現有僧伽體質的有效方法,這必須藉佛教教內長老大德護僧憂教的力量,引用專業的教育資源,探索佛教內部問題、僧教育的現況及各界的反應,釐出發展繼續教育的政策和方法,再由此籌備資源,漸次發展各類繼續教育,真正去幫助佛教的宗教師建立服務的信念與熱誠,協助發展自我學習的能力與方法,宗教師於社會中的功能自會增強且擴大,如此何患佛教無法取得應有的專業地位,何憂宗教「師」名實不符?這一切都有待有心致力於宗教繼續教育人士的共識和投入了。(本文作者為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成人教育研究所博士候選人)

【參考書目】

一、Cervero,R.M.,Effective Continuing Education for Professionals, 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88.
二、Houle,C.O.,Continuing Learning in the Professions, San Francisco:Jossey-Bass,1989.
三、Jienshen F. Shih, A Review and Suggestions for Buddhist Monastic Education Program Development in Taiwan, Unpublished Master's thesis,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Madison,1992.
四、圓光佛學院編印,第二屆全國佛學院院務研習會專刊,桃園,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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