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四十七期/85年9月20日

社會的宗教,宗教的社會

宗教社會學

哈佛大學神學博士 蔡彥仁 主講
編輯組 整理


宗教對社會具正面或負面的作用?

它有穩定、整合社會的功能,

還是統治者用來麻醉人民反抗意識的工具?



宗教社會學的興起

[西方社會學的興起]

  宗教社會學和社會學關係密切,是一門非常新的學問,發展至今不過一五○年左右,發起人是法國的孔德( A. Comte )。

  十九世紀中葉以後,因資本主義的崛起與多元化的鼓吹,宗教思想與體制加速走向世俗化。當時西方發生工業革命,社會的變動讓人們意識到個體與群體之間的關係,因為傳統農業社會較安定,人與人關係簡單,要融入社會並無困難,尤其在中古基督教世界的結構中,社會階級劃分明顯,人一出生即了解自己在社會的定位,但工業革命完全打亂了這個秩序,在急速轉變的社會中如何尋求自己的定位,個體與群體間如何對應,成了人們關心的課題。所以有學者開始把社會當作有機體,用邏輯的概念來研究它,這可溯源到西方自希臘斯多葛學派起就認為有一個法則貫穿在宇宙間,塑造了西方傳統注重法則、定理、秩序的思想特色,因此他們假設社會是個轉動的有機體,其演進變化有一自然法則在運作著,而把社會當作客觀存在的、可供尋找法則的對象。

  自然法則可以運用在解釋社會、經濟現象,如果宗教也是社會萬象之一,當然也可以成為被研究、分析的對象,宗教社會學就在這種思潮背景下孕育而生。

[對宗教持正負面的看法]

  十九世紀末起整個西方社會變化之大,在西方歷史中是前所未有的,這也影響了人們對宗教的看法。因工業化和資本主義化的結果,宗教在社會運作中所佔的地位便不同於以往,以前認為宗教是神聖的,世界發生的事可以用宗教來解釋,現在則認為宗教不過是整個有機社會中的一部分而已,它的?能愈來愈微弱,這是較負面的看法。

  儘管很多人認為宗教式微、俗化了;另一方面,有些人發現,工業革命後社會結構崩潰,宗教在此時起了一種相當積極的穩定、整合的?用,這是正面的看法。

  因此自十九世紀以來,對宗教與社會關係正負兩面的看法,充分反應在宗教社會學的研究上。從負面來說,認為社會的發展如生物界的演化般,自然而不可遏止,因此科學、理智終究取代宗教與迷信。到了今日,隨著世俗化程度的加強,此一見解更顯得振振有詞。但是也有不少學者從另一方面辯駁,認為宗教具有整合、穩定社會的?能,它本身就是社會結構的一部分,甚至是全部,宗教不可能消失,它只是在不同時代以不同面貌出現而已。時至今日,不少宗教界人士運用社會學知識,將其實際轉化成社會工作,對日漸變化、解體的後工業社會,起了不小的整合、補救作用。

以社會學研究宗教的基本原則

  以社會學研究宗教有幾個基本原則:

  一、以群體當作對象:在分析社會結構時,常以群體或部門當作基本單元,而不是研究個人,如果有的話是以此個人代表群體,因此宗教團體與其他團體或整體社會的關係,為宗教社會學家關注的所在。

  二、以類型作研究:宗教社會學家會提出很多主題當作「類型」,這是從原始資料中提出的一個觀念,以作為研究時的假設,來研究某個宗教團體在社會中的運作。如韋伯研究西方近代基督教教派的發展和行會有無特定的關係?某一行會的人有無特殊宗教傾向?傳統基督教禁酒,他們的職業倫理和此一宗教禁忌有無衝突?

  三、注重群體間的關係:衝突與對立、抗爭與復合,是宗教學者最著力的地方,例如因財富分配不均、意識型態迥異、社會地位懸殊、種族分布失衡等因素,所引起的緊張對立關係,會導致宗教團體內信徒資格的決定、權威與權利的行使、俗聖領域的區分決定等等問題。所以探討對立衝突的發生及發生的性質來源,也是宗教社會學家常處理的問題。

  四、以組織當作對象:例如研究某個宗教團體或原始部落,它若能存在一段時間,表示內部定有個法則,那麼它的權利如何安排,在轉型時應如何承傳?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運作?這些便成為宗教社會學家注意的問題。所以,某一個群體出現,宗教學者注意的是其中扮演的角色,整個社會可視為一舞台,要觀察的是各個演員如何飾演自己的角色?

  五、喜用量化:這是很大的特徵,不只宗教社會學運用此種研究方法,許多現代宗教科學領域也是如此,由量化中可看到趨勢。因此宗教社會學家較不注重孤立或特殊的事件,反而集中在多次、重複出現的事件上,因為事件發生頻率的多寡,有助於觀察者描述、統計,決定不同團體間的對應關係。

宗教在社會扮演的角色

[涂爾幹──宗教源於人類對族群的認同]

  涂爾幹( E. Durkheim )早期花很多時間深入研究澳大利亞原始部落的組織型態(一般宗教學者、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慣用落後的部落社會當作對象,他們認為今天文明社會人際關係、組織運作複雜,而原始部落比較簡單,變數較小,較易掌握,不過此假設受到很多人的批判。)他發現各部族所持用的圖騰標幟具有強烈的宗教社會性格,可說是代表各宗派的產物。

  圖騰的象徵意味濃厚,它不僅是神話,更是個體在認同群體時重要的橋樑,導引部族成員認同部落的媒介,反過來說,部落須藉助圖騰來作整合,使他們成為一個有機的社群。宗教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人們崇拜、相信神聖物的總合,原因就在於這個神聖物無他,就是社群本身。因此,宗教其實源自於原始人類對自己族群的絕對倚賴,他需要藉著自己所歸屬的部族,作為自我評價或安身立命的依據。圖騰崇拜就是對社會的崇拜,所謂神聖物就是社會本身象徵性的轉化。如此看來,宗教代表「集體呈現」,是群體所顯現的一種力量,能吸引人認同、歸屬。所以宗教的神聖性其實就是社會性,這神聖性不在圖騰而在背後巨大的社會群體。只要人類追求秩序與整合,聚集成一社群,宗教也就能如影隨形自然地存在著。

  他這種見解為後世學者譽為突破性的創見,尤其他引用人類學資料而做社會學論證,對整個社會學領域影響更是深遠。

[費爾巴哈和馬克思──宗教是人類的鴉片]

  西方把宗教看作有個本質、實體,費爾巴哈( L. Feuerbach )和馬克思( K. Marx)則認為宗教並無實體,只有副現象( epiphenomenon )。

  馬克思把社會分成上層結構、下層結構,政治權威、意識型態、法律、宗教屬於前者;生產工具的擁有與否、生產力與生產關係的調整等經濟因素屬於後者。上層結構取決於下層結構,物質需要與經濟財產才是決定一個人存在最根本的東西,因此下層結構改變,上層結構也會隨之改變。

  宗教是上層結構的一部分,如果你要研究宗教,最重要的不是宗教本身,因為它不是實體,宗教的產生是因有些人生產能力被剝削,在失去實際安身立命的東西後,只好向心理反射的虛幻物去追求,以彌補現階段世界的不足。所以,宗教是一種副現象,只是受壓迫的階級未能解放以前,藉以獲取精神慰藉的虛幻投影。一旦重新調整生產工具與生產關係,將人的定位、權利重組,達到共產社會時,這個虛幻的宗教自然消失無形。所以馬克思主張一個真正解放、自由的人,必須在爭取經濟因素的平等權利後方可達到。他從社會組織、階級結構關係來探討宗教,這是從唯物思想觀點來看待宗教。

  馬克思引用費爾巴哈「宗教是人類的鴉片」的理論,對宗教給予反面的評價。這有其時代背景,源於他看到十九世紀英國工業化後的社會貧富懸殊,產生?多弊病,如七八歲的童工,每天工作十二至十六小時,倫敦的貧民過著極悲慘的生活,而基督教在當時工業化結構中是精神的貴族,聖經中的教訓強調人要服從統治者,今生沒有希望,只有忍耐、禱告,上帝會救人到天國,馬克思因此認為統治者用宗教麻醉人民的反抗意識。真正的問題是階級不平等,而這完全是由於經濟差異所造成的,所以他認為要重新分配財產、調整生產關係。當時對宗教的評價是很負面的,但今天宗教反而在物質享受充足後,引導人探索人生的意義與價值,這是當時馬克思沒有觸及到的問題。

[韋伯──宗教團體是社會性的]

  比起馬克思, 韋伯對( M.Weber )宗教理論的貢獻來得更深遠多了,當今在宗教社會學的領域裡,他的影響力之大,幾乎無人能及。
◎從歷史性、社會性研究宗教
  韋伯對宗教的興趣,在於觀察它在社會演變過程中,到底扮演了什麼角色?他研究宗教是從歷史的縱軸和社會的橫切面二層次著手,他認為一個宗教團體是社會性的,但必須從歷史的演進來看待,他的宗教社會學可說是「歷史的社會學」,注重歷史發展是韋伯重要的貢獻。

  從歷史的縱軸來看,對於宗教(尤其是大傳統的宗教)的發展,韋伯提出「理性化過程」的理論,他發現每一個宗教(其實是以猶太──基督教傳統為例),特別是大的宗教,剛開始是小的團體,有個天縱異能的領袖登高一呼,聚眾招徒,很多人信服他、跟隨他,逐漸形成小的宗教社群,由小教派逐漸發展擴大。

  一旦第一代領袖離世,便發生繼承的問題,他在宗教歷史的觀察中得到一個規律,第一代有天縱的吸引力,第二代則要靠推舉,看誰才有資格帶領這宗教團體。這牽涉到權威和合法性的問題,這問題在每個宗教團體都無法避免,這是「理性化」的開始。

  再過數代甚或更短的時間後,此一教派的傳統自然生成,剛開始追隨大師是由於他的吸引力,可是形成一個宗教團體後必須落實在生活中,因此須透過一套制度,把此一已龐大的宗教社團納入科層結構中,將它規格化、制度化,這就形成宗教的「例行化」,這種現象對當初教派的創立者來說,是一種無意的結果。如早期耶穌只有十二個門徒,組織簡單,後來人愈來愈多,需要設立執事,分工照顧貧苦的人、弱勢者,如果注意到這些,一個宗教團體的內涵馬上改變。

  整個的流程代表宗教理性化的延續,所有的宗教並不是一開始就有人用理性來設立,佛陀悟道時也沒有說我要設立一個宗教,可是他天縱的英明,將所悟出的真理,提出告訴大家,聽到的人因感受到那磅薄的力量而跟隨他,人多以後,眾多長老就要開會決議什麼是佛說、什麼不是佛說?宗教一定會經歷這樣各種不同的層次,韋伯說這就是理性化的過程。諷刺的現象是,到最後定型的宗教和原來大師要設立的宗教完全不同。

  所有的宗教皆須經歷這種歷程,到例行化、公式化時,又有人天縱英明開始改革,又開始另一個理性化的過程。這是宗教歷史時常發生的現象。

  若從橫切面的社會性來說,他認為研究宗教族群,不單只是研究這個宗教族群本身,宗教團體是存在於整個大社會中,因此和社會各種不同的團體與文化層次有非常密切的關係。所以,他研究宗教社會學,也著力於研究行會、稅收、稅制和某一個宗教團體的關係,他認為應從整個大的範疇來看宗教團體。
◎理想類型
  在方法學上,韋伯是以世界各大文化傳統為架構,作社會──文化上的分析。他採用「理想類型」的方法,「類型」是從搜集的資料中建構起來的一種運作假設,宗教資料素材太多了,只好從一個類型下手,取出理想的類型,當作從事研究的一個假設。例如韋伯把「先知」當做類型來研究宗教,他根據猶太、基督教傳統,而說世界上很多宗教傳統中在某個情況下會出現「先知」,「先知」的?能是改革宗教等等,此外他也把聖職人員當作一種類型來研究,相對於其他宗教參與者的關係如何?當然,這方法的適用與否,和研究者資料搜集的多寡及分析的恰當與否有關。

  韋伯也提到知識份子,他認為中國儒家知識份子都附屬在科舉制度之下,和政權有密切關係,這些知識份子不像西方先知有超越人間世的能力,他們的關注完全是今生今世,沒有超脫今生今世的理想,沒有內在超越特性。他這種論點受到今天很多人的攻擊,很多新儒學者們認為韋伯不了解中國,中國傳統知識份子有很多內在的修身養性,如陽明學派常注重內在的心性,他們有一套超越的理想。今天很多人對韋伯的「理想類型」不斷修正、補充、加強,肯定他或反駁他,但都無損類型的功能。

[帕森斯──宗教有積極正面的功能]

  在美國宗教社會學界最能繼承德國韋伯的是帕森斯( D.T.Parsons ), 他融合涂爾幹與韋伯的理論,對宗教抱著肯定的態度。他認為宗教在社會中有積極而正面的功能,它提供了價值觀念,也塑造人們的行為準則,對個人人格或整體社會有導發性的作用。今天研究宗教的大部分社會學家,尤其在美國社會學領域,學者們喜歡用量化。但是,也有不少學者,把宗教當作是社會組成的重要要素而積極研究,帕森斯是一個很好的代表。

  涂爾幹、馬克思、韋伯三人是傳統宗教社會學奠基的宗師,今天宗教社會學家很多只是在重新解釋他們的理論,以後發展出的只是些小流派。

結論評述

  以社會學觀點來檢視宗教現象自有它的長處,例如對社會組織、制度的分析,而知宗教在社會的?能及與其他文化層面的關係,這樣的分析提醒我們:宗教無法脫離人群而獨立存在,絕對須在社會中才能產生、繼續發展,否則只是個人信仰,最後一定消失,它讓我們了解宗教的社會性和社會整體的關係。

  可是宗教社會學也很容易忽略幾個重要層次,例如大部分宗教社會學家會忽略歷史的承傳、流變與宗教的關係,而把宗教當作是一個靜止的東西,以為把握幾個要點,就可以整合分析,而沒有注意到宗教團體的形成,其背後有很長的延續性。還有宗教重要的細微處,如象徵、神話所表現的深刻的宗教涵義,也很容易被宗教社會學家忽略。

  再者,宗教社會學家習慣於從團體及出現頻率高的事件中取樣,較照顧不到個人或重要但不明顯的社會現象。因它太重視群體,易忽略個人內心的部分,例如他們研究神秘主義時,會研究此團體與他團體的關係,但是很少觸及到神秘主義者個別的感受。所以,對於只重「可觀察到的」與只求量化定數的宗教社會學家,又如何回答「宗教是源於個人情感需求」的這些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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