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四十七期/85年9月20日

作務禪--

檀信依存的傾向

日本駒澤大學名譽教授 佐藤達玄 主講
關世謙 譯


  作務,是指禪寺中僧人所做的種種勞動、雜役等事,為修行的方式之一,故稱「作務禪」。北宋叢林隨著與世俗交往的密切,從初期的自給自足,逐漸演變成依存檀信依存,叢林設置了各種職位勸化檀信.....



  隨著叢林與世俗的交往愈來愈複雜多樣化,檀越為了表示信仰的虔誠,往往都會喜捨田園資財給寺院,而出家人也力陳布施的?德積極勸化他們,寺院依存檀信的傾向便愈來愈濃厚。寺院與檀信之間的關係是如何發展的呢?檀信的布施又是如何影響叢林經濟呢?

  《禪苑清規》卷十〈勸檀信〉,對在家者的生活規範,有如下的佈教重點,使他們過持戒持律的生活,以達到無上正遍知:   在家菩薩,先當事佛,務極嚴謹。永斷葷酒,堅守齋法,於諸慾染,誓不擬犯。親近知識,發明己見,隨其悟入,如理修行。若初心之士,未能頓除葷酒,且食早素。一月之間,已能減半,久習淳熟,自能永斷(而)長齋。及欲障厚者,先且奉行五戒,然後進登菩薩清淨大戒。若未能親近知識者,但應讀誦大乘助發正見。若未悟摩訶般若者,但依佛語修行,時中亦不虛棄學般若。

  另外,叢林也設置各種職位以使法施活動活潑化,這些職位可分為臨時性與定期性的兩種。如臨時要講華嚴經或般若經,或印刷華嚴經、彌陀經,就有華嚴頭、般若頭、彌陀頭,另外如經頭、粥街坊、米麥街坊、菜街坊、醬街坊、水頭、炭頭、燈頭等皆是為臨時性法施活動而設置。他們的使命是向檀信說法,讓檀信發心種福田。所謂「街坊」,可能就是到叢林附近的村落或市鎮托缽乞食。唐宋時代的村落大約都是數十家到數百家,要得到米麥、野菜、調味料、燃料等生活必需品,大概不會有困難。

  除了臨時性的法會,還有每年定期舉行的講經或弘法活動,則派遣化主至各處化緣,所謂「化主」原有「教化的主人」之意,在〈禪門規式〉是指住持,而在《禪苑清規》卻轉指「勸化主任」。在《古規》時代,沒有設立街坊、化主,而它們會逐漸被重視,正表示以往重視勞動作務的觀念已逐漸改變。

  依據清規的規定,對化主的期待遠比街坊大,所以關於化主的記述,甚為詳細。

  化主每年代表叢林被派遣到不同的地方,當時在各地有民間信仰團體的組織結社。他們為了發露信仰心,經常舉行佛事,並請僧俗來供養。如唐末到宋初,在敦煌的結社還有規約,明示結社的意圖、目的、組織、事業、罰則等社條,可見社員相互的連繫非常密切。結社的主要行事有三長月齋、燃燈會、印沙佛會、行像會、盂蘭盆會、病體平癒、安產祈禱、葬儀援助等,可推想佛教透過這些活動滲透到敦煌民眾的生活之中。

  由於民間結社才有化主的設置,負有籌措叢林經濟的重任,所以人才的選擇非常慎重。依據清規的記述,首先在侍者寮記錄下勸募州縣地名,募集化主候補者,然後由監院、知事、頭首從候補者當中選定。化主首先要持戒精嚴,道心堅固,且人緣要好,因為到社會上化緣有時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期間與檀越廣泛交往,難免有慣於俗習的危險,所以清規規定化主的任期為一年,並叮囑「既離禪宇,遍詣檀門,俗士侵尋漸成汩沒。常念早歸辦道,不宜在外因循財色間。」也就是一完成任務,不得執著於世俗,應儘快歸山辦道,不然會對自己的修行造成傷害。

  被選定的人在出發前,先向前任問清前年的事例,然後帶同熟習且謹慎的人力行者搬運施物。在出發的前一天,監院、知事以茶湯飲食為化主餞行。出發當天,住持上堂,以偈頌激發道心,並且相送到門口。

  化主必須對施主善言化導,並告知他們叢林的行事與方丈的道德、大眾精進的修行,讓他們自動發心來護持道場。化緣得來的錢物,應該記錄分明,卻也有些惡德的化主是「造業愚夫,便同己物,或蕩於酒色之費,或畜為衣缽之資,或買度牒師名,或與小師披剃。」將錢物私藏,花費在酒色或購買衣缽、度牒、禪師名號,或弟子的剃髮事上。

  化主歸山時,住持仍會上堂,此時化主除了給大眾常住的施物之外,「堂頭乳藥及知事頭首人事之物,並依常年及眾人事例。」還帶回給住持、知事、頭首的禮物。化主要寫好施利狀(向常住提出),乳藥狀(向住持個人提出),報告施物的內容。並將施物陳列於法堂上,由維那向大眾報告。然後舉行盛大的祝賀會,以祝賀他平安歸山,並連續三天茶湯置食,以慰化主奔波化緣的辛勞。

  在依存檀信傾向甚強的當時,芙蓉道楷禪師(一○四三──一一一八)卻不派遣化主,持續十年與弟子數百人辦道修行,可以說是一項特例。

  如前所述,寺院積極勸化檀越,相對地,檀越也對寺院給予種種喜捨。最主要的是齋粥,有兩種方式:一是在叢林內,供養全體修行者;二是邀請大眾到施主家。前者是在齋會或佛事時供養,後怓O僧堂的全員赴宴,有時行者也會隨行。《清規》〈出入〉項有赴齋、念誦、接尊宿三大項出入,也就是「若有緣事全眾出入」,如遇檀越的緣事(吉凶、供養先祖)時,邀請全體大眾供齋,甚至施與襯錢。由於經常「出入」,叢林的自給型態漸漸崩潰,依賴檀信的傾向也就愈濃厚。

(編者按:本文為佐藤達玄教授於八十四年於香光尼眾佛學院作「中國佛教與社會──以戒律為中心」專題講座時的部分講稿。)

佐藤達玄簡介

1. 日本駒澤大學文學博士。
2. 曾任日本駒澤大學佛教學部教授及大學院人文科學研究所所長,現任該校學名譽教授
3. 著有《中國佛教ズやんペ戒律ソ研究》、《現代語譯律宗綱要》、《譯註禪苑清規》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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