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期/86年6月20日

對藏系佛教成立比丘尼的建言

「比丘尼的台灣經驗」座談會(五)

釋悟因


藏系的西方比丘尼在戒律生活的落實,要採取那一套模式呢?

藏系佛教已經有「安尼」了,還需要有比丘尼嗎?

原本遠離政教核心的女性成為女喇嘛後,男性喇嘛們如何看待彼此的關係?



藏系的西方比丘尼,在戒律與西方文化、西藏文化之間的矛盾

〔藏系女眾的衣著〕

  一九九六年春,我應邀至印度為藏系佛教的西方尼眾講比丘尼戒時,我對於她們的穿著——裸露右胳臂,提出我的看法,引來不少論辯。藏系佛教的穿著男女僧眾都裸露右胳臂,女眾在舉手投足間,個人覺得不雅,中國僧人很難接受赤足、手搏食、裸肩臂的威儀。

  我認為根本重戒——淫、盜、殺、妄,要嚴持不犯,而一舉手一投足間要守護的小小威儀也很重要,如此可以減少女眾修行的障難,同時令人對尼眾起恭敬心,也是為眾生種福田的增上因緣。佛陀制定:「比丘尼不著僧祇支入村者,波逸提。」僧祇支就是覆肩衣,衣是衣或布,覆肩衣是覆?胳臂、肩頭的衣或布,佛陀規定女眾要入村、入眾時必須要覆?肩、背、胳臂,但這一條在比丘戒中並未規定。

  在許多佛教國家,如台灣、日本、韓國、斯里蘭卡乃至泰國,不論有無比丘尼,都有女性出家人,出家女眾都著覆肩衣,只有藏系女眾的穿著與男喇嘛一樣。因此我感覺到,藏系的西方比丘尼在戒律生活的落實,確實遇到了困難——要採取那一套模式呢?是西藏模式、印度模式、台灣模式還是西方模式?儘管她們來台灣受比丘尼戒,卻在西方生活,而弘傳的又是西藏佛教,如果要將台灣的這一套照單全收,的確有困難。

〔西方文化與持戒的矛盾〕

  在禮貌的表達上,東、西方也有很大的不同。在東方,我們和人打招呼時,只要合掌、點頭,說聲「阿彌陀佛」就可以了;而在西方,不論男女,兩人見面時要握手、擁抱、拍一拍背,或臉頰二邊都要碰觸一下甚或親一親,這些「禮節」在戒律威儀中都有過失。西方尼眾認為東方式的禮儀是不足的,但她們要想出一套方法來,不用西方世俗的方式。

〔西方人獨立、守法的特質〕

  西方人從小就被父母教導要獨立、獨處,很難與人同寮,要兩個西方比丘或比丘尼共住很困難。有一位格西喇嘛告訴我,據他的領眾經驗,西方人因個人主義濃厚,要共住很不容易。雖然他們不容易共住,但要他們聯合組織,卻比誰都容易合作,只要把規矩講清楚,他們出入依戒臘,執事依派任,馬上就能遵行,而且有條不紊。

〔比丘尼僧團的制度待建立〕

  如果成立比丘尼僧團,比丘、比丘尼都必須學習如何處理比丘尼僧伽的事。如比丘尼的資格認定,比丘尼的養成教育,除了個人的行為規範以及團體的規定之外,還包括它與比丘、比丘尼及與社會大眾間的關係準則,經濟的取得,資源的分配使用,對社會的奉獻服務項目,僧團事務的裁定,以及推行受戒、夏安居、自恣、說戒等僧伽特有的制度。

  戒律不只關係著本身的修行、解脫,更牽涉到個人、僧團及大社會彼此的關係。二千五百年前制定戒律當時所呈顯的問題,仍然可能發生在現今各國尼眾的修道生活中,制戒當時每每有制而再開,開而再制的種種範例,正是提供我們處理現今問題的指導原則。

  西方的尼眾出家來台灣受三壇大戒以後,再回到原來的社會環境,生活適應與持戒之間往往產生衝突,因此她們必須因應時代、地域的需求,重新建立一套屬於西方的模式,落實戒律生活。而戒律生活的落實,還得分辨戒律的本意和該地風俗文化,有些地域的民情文化已經融攝在僧人的生活當中,在堅持這些戒律規定時,還得分辨它與佛法的本意是否相應。西方尼眾要往這方面去努力,還有一段遙遠的路要奮鬥,就如同漢系佛教要走入西方世界一樣,應該不是只有語言的障礙而已。

藏系佛教成立比丘尼僧團的困難

〔藏系佛教需要比丘尼嗎?〕

  藏系佛教已經有女性出家人,她們叫做「安尼」,受沙彌十戒,喇嘛們還需要為比丘尼設定受戒,建立比丘尼僧團制度嗎?若純從個人的修法解脫來看,這與出家、在家的身分差別關係應不大。再說藏系佛教以居士身仍可以傳法,那麼這樣的工作一般在家女性可以做嗎?女性出家人可以做嗎?比丘尼可以做嗎?這些都可以再作進一步的思考。因此,藏系佛教的女性出家人要爭取成立比丘尼僧團,其困難仍待澄清。

〔藏系比丘尼的傳承問題〕

  從歷史來看,西藏從來沒有成立比丘尼傳承,曾有跟隨藏系喇嘛出家的西方沙彌尼,在喇嘛們支持下來到台灣、香港或新加坡等地受比丘尼戒。只有漢系佛教有比丘尼,藏系佛教一直沒有成立比丘尼僧團。有學者建議藏系比丘妒熄ワ茈i從漢系地區傳接過去,這應不是問題。但是藏系佛教的保守派不斷強調藏系佛教從來沒有比丘尼傳承,當然這就弱化了比丘尼制度樹立的可能性。

〔現存的比丘尼傳承〕

   目前只有漢系佛教才有比丘尼。從整個佛教史來看,漢系佛教比丘尼尚存是相當難得的。阿育王的女兒僧伽蜜多在西元前三世紀時曾到斯里蘭卡傳授過比丘尼戒,但從西元十一世紀以後,比丘尼便從東南亞的巴利語系地區消失,蘭卡的比丘尼傳承中斷了,泰國、緬甸的情況也是如此。今日泰國佛教的女性修行者稱為「妹其」(八敬女),蘭卡的稱為沙彌尼,並未正式取得比丘尼的宗教師身分,今天日本也仍有比丘尼,但人數是少之又少。

〔中國比丘尼的傳承〕

  中國歷史上比丘尼傳承的成立,是經過兩次才完成的。中國尼眾第一位受戒的是淨檢,她在西晉升平元年(三五七),由比丘曇摩羯多於洛陽,依照《僧祇尼羯磨》為其授戒。淨檢當時是在沒有比丘尼的情況下從比丘僧出家、受戒,其受戒曾引起爭議。而第二次成立比丘尼受戒之事則是據《比丘尼傳》、《大宋僧史略》記載,南朝宋元嘉十一年(四三四),僧伽跋摩於建康的南林寺設戒壇,有獅子國(斯里蘭卡)的鐵薩羅比丘尼等十一位比丘尼來到中國,為景福寺尼眾慧果、淨音等於二部眾中授比丘尼戒,成立了中國第一批二部僧中受具足戒的比丘尼,計三百多人。從此,比丘尼在中國佛教一代代傳承下來。

  台灣的比丘尼,源自中國大陸的長老比丘們來台傳比丘尼戒,尤其是白聖長老的推動。台灣比丘尼有相當的規模,人數多、素質高,在社會上也相當活躍地推動弘法工作,從宗教、文化、教育、慈善等方面貢獻社會。比丘尼在台灣能有奉獻、服務的空間,要感謝台灣佛教界長老大德們的成就。

〔西藏與台灣在僧俗關係上的不同〕

  在西藏,僧與俗的關係無論在社會上或政治上,都與台灣有很大的不同。台灣比丘、比丘尼是完全脫離家庭關係過出家生活。此外,台灣是政教分離制,比丘、比丘尼的出家、受戒乃至還俗,都與政府無關,政府也未支援出家人,但是西藏喇嘛出家後並不斷絕與家族間的關係。

  在西藏,寺院是民眾受教育的機構,出家為僧就如學生上學住校一般平常,親屬會供養其生活所需,而喇嘛日後也會在經濟等方面回饋家族。西藏教團不只領導宗教,也掌握了政治決策權;經濟上,寺院經濟包含西藏大部分的經濟活動;教育上,西藏寺院提供了西藏民眾的知識資源,因此西藏教團在宗教、政治、經濟、教育、社會上形成一個優勢團體,但在台灣沒有相類似的條件。

〔西藏的政教合一制,影響其是否承認比丘尼〕

  從表面上看,這是西藏是否要成立比丘尼制度的問題,但實際上這不只限於教界內部的問題,或男女僧眾被社會接受的問題,它應該還會牽涉到西藏的政教體制問題,因為西藏是政教合一制,還要考慮到西藏的政治、文化的因素,我們希望藏系比丘尼制度的樹立是由達賴喇嘛在合於體制和戒律的情況下而成立。

〔西藏政教體制是否接受外國人、女性進入?〕

  在西藏的社會結構中,貴族與僧侶同為統治階層。然而當藏系佛教走入西方,走向全世界,吸收非藏人的女性出家後,藏系佛教宜有另一種調整,現在正式時候了。至少佛陀當年已允?女性出家、受戒,佛教僧團分子中本來就有比丘尼的。

〔女性宗教師可以做什麼貢獻?〕

  比丘尼制度在藏系佛教的出現,除了喇嘛們、信眾們、西藏政治的接受外,更重要的是女性宗教師投入宗教,可以對人類、對社會、對僧團提供怎樣的服務貢獻?這問題值得深思。藏系佛教的尼眾一定要在僧團、社會中的角色中找到自己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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