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三期/87年3月20日

香光寺二一八靜坐抗議之後

「法」的學習

編輯組

  八十六年的二月十八日,香光寺法師在風雨中,迎著震天價響的鞭炮、鑼鼓聲及四處飛散的炮灰屑,忍受著有心人士的攻擊;一年後的現在,法師們獲得嘉義地方法院「不起訴處分」的判決。

  觀音殿裡數十圈的大香環依然高掛,燃燒著虔誠,日出日落,法師們的晨誦晚唱迴盪在觀音殿裡。客堂門前的橫匾「此是佛行處還至本道場」,正為這一年來的歷程下了註腳——從「法」的堅持到「法」的學習。

  在製作「『法』的堅持」專輯之後,本刊再次製作「『法』的學習」專輯,以接續報導香光寺這一年的情況。本期專輯的內容主要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香光寺住持明迦法師詳述自八十六年二月十八日至八十七年間,寺方所經歷的一切。在受到有心人士一再滋擾之下,法師們仍精進不懈地從事弘化的工作,面對這一切橫逆因緣,面對大眾護法的熱誠,法師們心懷感恩,願盡最大的努力繼續去學習「法」。

  第二部分是以原稿呈現的方式,刊出有心人士狀告香光寺歷任管理人、住持的自訴狀與自訴補充理由(一)狀,及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與地檢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願這如實的呈現,所有的誤會與曲解得以澄清,所有的擔心與焦慮得以消解,而這最透明的誠實便是香光寺法師對社會大眾的回答。

  第三部分是護法的法師與居士對此事件的看法,其中有香光寺法律顧問蕭世芳律師針對此次訴訟案件的分析,從法律的觀點來看被告獲勝的關鍵以及寺院管理的幾個問題。另外還有法師、護法居士對香光寺的鼓勵與期待。願眾生開啟智慧、離苦得樂,是我們永恆的關懷;弘揚佛法、樹正法幢,是我們不變的堅持。讓我們在「法」的學習中,懷著對過往的歷史記憶與對未來的展望,渡向自他清涼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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