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五十六期/87年12月20日

佛教成人教育的意涵

釋見潤


佛教團體長期以來一直扮演成人教育提供者的角色,

什麼是佛教成人教育?如何界定?

其基本內涵、理念及施設原則為何?



前言

  成人教育是現今教育領域的新趨勢,不論是各級學校、社教機構、工商團體、非營利組織等,都在積極整合運用其教育資源,企圖提供社會大眾更多元學習的機會。

  佛教團體長期以來一直扮演成人教育「提供者」( provider )的角色,以非營利、志願性的組織辦理成人教育,提供成人學習的機會,幾乎有佛教團體的地方,即有各類的學習活動出現,形成社區的學習組織,發揮了相當大的社會教化功能。

  本文旨在探討佛教成人教育的意涵。首先說明「成人」的界定、成人教育的意義及其特性;其次,分析歸納佛教教育的意義及基本內涵;最後,提出佛教成人教育的界定、理念及其施設原則。

「成人」的界定

  「成人」一詞的定義,一般常從生物、心理、社會和法律的觀點加以界定(見表一。黃富順,1993 )。

  我國民法規定年滿二十歲為「成年」,但是「少年事件處理法」中所謂少年是指已滿十二歲未滿十八歲之人。根據後者的規定,十八歲以上者,如有犯法行為產生,而已非「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處理對象,而應算是「成人」,須受刑罰處分。所以,十八歲以上亦應屬「成年」。(張壽山等,1997 )

  美國成人教育國家顧問委員會( National Advisory Council on Adult Education,NACAE )採綜合的觀點,除了兼及生物、社會、法律的層面外,更顧及教育的層面,提出對「成人」的界定為:「在青春期之後,不再參與全時正規的學校教育,且能負起成人生活角色或已達法律或社會之所認定的年齡,具有成人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人。」( NACAE,1980;轉引自黃富順,1993 )

  以上的界定說明了「成人」一詞具有相當高的異質性。從生物學及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成人是身心發展已達成熟的個體,但不同的年齡層,所展現的身心發展程度不盡相同,而即使是同一年齡的成人,其身心成熟的程度亦有所不同。從社會及法律的觀點而言,「成人」由於天賦、性別、地區、環境、教育、閱歷等因素,在社會上所擔負的角色、任務及賦予的權利義務也呈顯多樣的差異。

  以臺灣地區而言,各機構團體辦理成人教育時,通常是從年齡的觀點來予以界定,即年滿十八歲以上者,皆屬成人教育的對象。

成人教育的意義

  成人教育( Adult Education )因成人學習者的異質性高,實施類型多元紛雜, 難有一致的定義。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 )在一九七六年召開成人教育會議,提出了成人教育的定義為:「成人教育一詞代表全部有組織歷程,不管其內容、水準和方法為何,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是學校教育的代替或學校教育的延長,目的在提供社會中的成人,發展潛能、充實新知、改進技術與提昇專業資格、導引其新的發展或使其在態度上和行為上產生改變。」( UNESCO,1976;轉引自楊國賜,1993 )

  黃富順綜合各項研究,提出三種界定成人教育的途徑,以作為了解成人教育意義的架構(見表二。黃富順,1992 )。

  上述的定義指出,成人在其身心邁向成熟、擔任社會角色及任務的生命歷程中,需要持續地學習以面對全面的生活,而獲致健康和諧的發展。成人教育的意義在提供擔任社會成人角色的人參與有系統、有組織、持續性的學習活動,以導引其個人發展潛能、提昇知能,促成行為、態度、習慣及價值觀念改變的過程。

成人教育的特性

  成人學習者由於異質性高、學習需求紛雜不一,相對地,提供成人教育的機構類型、課程內容與實施方式也呈現豐富而多元的特性。

  成人教育主要提供機構的類型包括宗教團體、志願組織、營利機構、公私立學校、專業或職業協會、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社教機構,各機構依其宗旨、目標、資源、學習者的需求、地域文化等因素提供各具特色的課程。

  依據調查研究資料顯示(林美和等,1990;黃國彥等,1991;簡茂發等,1992;林清江等,1993;黃富順等,1993; 劉興漢等,1993;蔡培村等,1994;莊璧菁,1995 ),臺灣地區成人的學習需求以身心適應、生涯發展、家庭生活、職業知能、休閒安排、人際關係等生活性、實用性趨向為主。

  就學習時間而言,成人較有意願參與學習的時間主要為週末、例假日與平日晚上(蔡培村等,1994 ),年紀較長者認為早上的時間較為適當, 不喜愛在夜間學習(黃國彥等,1991 )。

  就學習地點而言,成人有意願的學習地點包括學校、家裡與社教機構。都市地區成人傾向選擇學校、企業機構及社教機構; 鄉鎮地方傾向選擇里鄰中心(蔡培村等,1994 )。

  實施方式則包括長期、短期、課堂、隔空或獨立學習,例如:定期講座、暑期學校、住宿課程、夜間課程、週末學院、函授教育、隔空教育、自我導向學習、研習會、演講等。

佛教教育的意義及其基本內涵

〔一、佛教教育的源起〕

  佛教教育的事實,可溯源自西元前六至五世紀釋迦牟尼傳佈佛法開始。釋迦牟尼出生於尼泊爾的釋迦族中心地迦毗羅衛城,是淨飯王的長子,一般說的「釋迦」,是他所屬的種族名稱,因此他被稱為「釋尊」(釋見憨、陳信憲譯,1995 )。 西方佛教學者大多將他稱為「佛陀」。 「佛陀」原語 Buddha,是「覺悟者」、「覺醒者」、「覺者」的意思(釋達和、陳淑慧譯,1992 )。

  根據佛教原始經典的記載,佛陀在年少時,由於親睹生命現象的苦迫,與人類因生、老、病、死帶來的種種苦惱,遂引生對生命問題的極大關懷與思考,捨離王宮生活,選擇出家修行的生活方式,以探求生命的真相,而後在菩提樹下發見「緣起」的法則,徹悟生命苦惱的根源及解脫之道,並由深觀世間的緣起,體悟人類的究竟安樂來自整體社會的和諧,於是決定遊化。佛陀的教化,綿延至今二千五百多年,整個弘傳流佈的過程,即是一段源遠流長的教育歷程。

  源遠流長的佛教教化過程,經由歷代佛教徒及佛教學者的結集、論著,累積了浩瀚豐沛的三藏典籍,成為人類文化智慧的資產,其中,有關將佛教( Buddhism )教義與教育( Education )學理作一聯結,闡明佛教教育( Buddhist Education )意涵者, 則始於近代。

〔二、近代佛教學者之佛教教育觀點 〕

  近代佛教學者中,提出佛教教育觀點並發表論述篇章者,有太虛法師、印順法師、日本學者水野弘元等人,除此之外,另有從各個不同立場角度所提出的佛教教育觀點者,分述如下:

◎(一)太虛法師(1889──1947)
  太虛法師是近代中國佛教革新運動的主要倡導者,其提倡的「人生佛教」思想影響現代佛教甚鉅,繼其「人生佛教」思想而開展者,如「人間佛教」、「生活佛教」、「建立人間淨土」等,成為現代佛教的重要共識。

  太虛法師對於佛教教育的觀點主要發表於〈釋迦牟尼的教育〉一文,此外,《太虛大師全書》中也有部分篇章附帶述及(善導寺佛經流通處,1980 )。太虛法師提出:

  1.就教育的對象而言:

  佛教教育的對象,含括出家與在家兩種對象;出家者,是特殊,是少數;在家者,是普遍而廣攝多數,且普及於全宇宙一切的眾生。

  2.就教育的內容而言:

  出家者的學習,有一定的律制,修持戒、定、慧三學──戒學是道德養成的教育;定學是調身、調息、調心,使身心得到健康的教育;慧學是經由聞、思、修的學習,增長知識、智慧的教育,成為有紀律的團體生活,如現在的寺院形式。在家者的學習,修學基本的三皈、五戒,並將所受於佛教教育的內涵,踐行於個人、家庭、職業、社會等層面,隨份隨力促成整體社會的向上、向善。

  3.就教育的施設原理而言:

  佛教教育的施設原理有二,即「主旨的貫徹」與「現實的適應」。所謂「主旨的貫徹」,意為任何人接受佛教教育的目的,在於與佛陀一樣獲得及達到宇宙人生圓滿的真諦。「現實的適應」,係指因應各個人的情況,合宜地施設各種教育。

  4.就教育的方法而言 :

  教育的方法是所謂的「四悉檀」。「悉檀」,是成就的意思;「四悉檀」,意為以四種方法成就學習者的修學──「世界悉檀」:運用巧辯妙慧,以各種有趣的、極淺顯的譬喻,為學習者傳述全部或一部分的主旨;「各各為人悉檀」:依個人天賦及特質,施設個別的教育,即「眾生有種種病,如來施種種藥」;「對治悉檀」:觀察學習者的根機,以種種的方法幫助其調改缺點,培養完善的人格;「第一義悉檀」:針對資質優秀的學習者,直接教導傳授佛教最高覺悟的真諦。

◎(二)印順法師(1906──)
  印順法師( 1976 )以佛法的立場說明佛教是一種教育,佛教不只是信仰,更要修學,信佛也稱為「學佛」,並提出:

  1.佛教是「覺」的教育:

  就佛教的意義而言,佛的教育,不外本著自己圓滿的覺悟內容,適應眾生的根機,來教育大家,引導大家來修學,同登正覺成佛的地步。所以,佛教是先覺覺後覺的「覺」的教育。學佛,是向佛學習,成佛就是人格的究竟完成,佛教是最圓滿的完人教育。

  2.佛教教育的內容是三學、五明:

  佛教教育最主要的內容是:「戒學」、「定學」、「慧學」三學。「戒學」是一般的德行,重在止惡防非;「定學」是專心一境,使內心安定純淨;「慧學」是廓清我見、妄執,斷除煩惱的智慧。

  廣義來說,「世間一切微妙善語,皆是佛說」,可說一切良善的知識、德性、技能,都總攝於佛的教育範圍內。所以「菩薩求法,應於五明處求」。「五明」就是大乘佛弟子應該修學的五類學術——語言文字學的「聲明」、察事辯理的「因明」、醫藥生理的「醫方明」基於數學及所有物理科學以及實用工作技術的「工巧明」、佛學的「內明」。

  3.佛與眾生是師生的關係:

  佛陀被稱為「天人師」、「導師」,信佛學佛的人,自稱為「佛弟子」。弟子中,有小學的「聲聞弟子」、大學的「菩薩弟子」,依在家、出家、男女等來分別,就有優婆塞等「七眾弟子」。佛與眾生,是老師與弟子的關係。

  4.佛教教育以實踐為本:

  佛教教育不是空虛的知識傳授,是以實踐為本,而實踐必以知為先要。應站穩這一立場,去求得世、出世間的智慧。

◎(三)水野弘元(1901──)
  日本學者水野弘元探討巴利藏等資料,從原始佛教的教義中抉擇出佛教教育的思想,指出(釋達和、陳淑慧譯,1992;吳本信一譯,1993 ):

  1.佛教是人格完成的教育:

  佛教,是去除人們的苦惱、不安,而獲得安身立命的信仰。它並不是斷除一時的、部分的煩惱,而是止息相續及整體的惑苦,以提昇人格。人格的提昇不只有精神層面的提昇,也要求色身的調和與健康。就佛教信仰而言,色身和精神所有層面的健康調和狀態,是人格完成的必要條件。教育的目的是朝向人格的完成,佛教是為了完成人格而說的教育。

  2.教育的內容是四諦、八正道:

  佛陀最初為五比丘說四諦、八正道的教法,以引導他們證得阿羅漢,所謂四諦是:苦諦、集諦、滅諦、道諦:

  (1) 苦諦:是正確地認識苦惱以及眾生所面臨的苦惱。

  (2) 集諦:是正確地認識執著的原因和理由。

  (3) 滅諦:是滅去苦惱之後的正常狀態。

  (4) 道諦:是要使有苦惱而無益的心,轉向無苦惱而有益的理想境界的方法,即八正 道。

  佛教的八正道,是從八方面著手訓練,以造就健全人格,並非只是除去一時的苦,而是在任何情況之下,都不會衍生煩惱。八正道是:

  (1) 正見:正確的見解,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正確地認識善惡及善業之果報與三世因果。

  (2) 正思惟:正確的想法,正確意志的抉擇,心依正見轉向正確的方向,遠離貪、瞋、痴等煩惱。

  (3) 正語:正確的言語,遠離虛偽、惡言、挑撥離間及無意義、不切實際等言語;

  (4) 正業:正確的身體行為,遠離殺生、偷盜、邪淫的行為。

  (5) 正命:正確的生活方法,從事正當的職業,以得到生活物資。

  (6) 正精進:正確的毅力、勇氣與努力。

  (7) 正念:正確的意識、憶念,對於身心環境,觀察了知是不淨、無常、苦、無我。

  (8) 正定:正確的精神集中與心靈的平靜,進而達到無念無想的禪定狀態。

  3.教育的方法是契機施教:

  佛陀認為世人雖有淺深遲速的理解力,但是只要有說法的方法皆可使其了解才是。為使所有的民眾能理解佛陀所說的教法,佛陀使用各地方民眾的平易日常用語來說法,所以佛陀的教育方法,是因應受教者的智慧、根機、性格等而定,亦即所謂的「應病與藥」。

  佛陀教化指導眾人的教育方法,在阿含經或律藏,大約說來有兩類:一乘道和次第說法。「一乘道」是指由初步時至最高位止,於所有次第,只教示、實踐唯一的修行道;「次第說法」,是依對方信仰或智慧的進展,教以每階段不同的學習和修行方法。

  4.教育的形式以對談為主:

  傳述佛陀的實際說法是於阿含經,佛陀的說法對象是以一人或二、三人之少數者的場合為多。佛陀的說法是採取對談的形式,以應在場的對方,進行隨機的說法;佛陀向幾千萬大眾講演的說法,是大乘經典才出現的形式。

  5.教育理念是「眾生平等」:

  佛教認為所有的人皆具備實現理想能力的佛性,所以對任何人應該平等地說法。佛陀時代的印度婆羅門教,設立差別階級,對於最下階級的奴隸或賤民不列為教化對象。佛陀並不認同階級差別的劃定,對於任何階級、家系、地位、職業的人,皆給予平等的教化,希望整體社會成為和平幸福的理想國土。

  6.教育的理論基礎是「緣起論」:

  水野弘元提出,「緣起論」是佛教理論與實踐的基本論點,以此奠定了佛教的正確世界觀與人生觀的基礎。佛陀所說的「緣起論」,是當時印度思想界最獨特的說法,是與其他的哲學、宗教最大不同的特徵,也是佛教所以能夠突破地域觀念、超越國界,而普及全世界的主要原因之一。緣起的道理,不論如來出世與不出世,都是永遠存在的,佛陀只不過是將原來的道理發見之後,開示眾生而已。

  水野弘元也指出,佛教至今仍具有經得起一切理論批判的合理性,其合理性不單是為真理而言真理,而是作為信仰實踐之基礎的合理性理論。因此,佛教並不是出自狂熱的信仰,而是具備了合理性與倫理性的信仰與實踐。

〔四、其他學者的佛教教育觀點〕

  曉雲法師(1987)認為佛教教育是「覺之教育」,佛陀教化的基本原理以「人」為出發點,佛教一切經論皆為教人自覺覺他。佛教之根本教義與修持之法要是「四諦」與「三法印」;最主要的理論是「緣起論」;佛陀的教化原則是觀機逗教。佛教義理之學,深化了一般知識,使人生之意義、境界及思想的領域昇華、充實、淨化、安穩。

  安京植(1991)從研究大乘佛教的觀點提出:「從教育的目的這方面來看,佛教教育重視人內心的覺醒及自我解脫。」到了大乘佛教這一支,不但在於自悟自度、個人解脫,進而在於自覺覺他、普度眾生的「完全教育」。佛教教化眾生的兩個前提是:一切眾生悉有佛性以及眾生根機有所差別。前者是教化方法的出發點,後者是決定教化方法的因素。

  慈怡法師(1992)認為佛教教育之究極目的,乃在以佛法孕育人格,人格完成,即所謂「成佛」。佛教教育的根本原理是「涅槃」及「緣起論」。佛陀以自悟之理示現於人,令他人亦能獲得解脫,此即為佛教教育之最根本理念。佛教教育的內容涵蓋倫理、道德以及精神、心理教育等,以利益安樂一切眾生為標的。近程目標是人間淨土之實現,遠程目標則循「人間淨土」為階梯,層次而上,以達「究竟成佛」之遠程目標。

  悟因法師(1992)提出,所謂佛教就是佛陀的教育,這教育的內容,不排斥科學知識與技能的傳授,它最重要的是人生命中佛性的開發,於每個人心中建立起自覺的價值觀與道德標準,在完成個人生命的當下,也成就他人。「緣起」思想即是教育方法,由於心本來是空性的,熏習什麼就呈現什麼,因此人是可以被塑造的,透過環境的熏習及自我不斷地增益,久而久之,形成思想與行為,會塑造出自己的個性與風格。成佛也是如此,我們不斷地增益成佛的種子、因緣,最終就可以成佛。

  昭慧法師(1992)以佛法的立場提出對於成人教育的看法,認為:佛法之於成人教育,有其人格陶冶、文化訓練之個人意義與社會意義。成人教育的基本原理,都與佛法中「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緣起──因果律」之根本原理相符相契;其「改進生活素質」或「達成自我實現」之預期功能,與佛法教化之預期功能,更是不謀而合。再者,成人已有的豐富生活經驗與社會經驗,可以取來印證佛法,而更可持佛法之根本精神,學習各個領域的知識與技能,來實踐「自利利他」的佛法,此即「人間佛教」之意義,亦即佛教辦理成人教育之理想。

  就佛教團體辦理成人教育方面,昭慧法師提出「一切世間微妙善語」,凡可利濟群生者,無不可納入為學科內容;佛教所辦理的成人教育,允宜以佛法為主,並以佛法「自由、平等、民主、理性、慈悲」之精神貫於一切學習之中,俾助學習者剝脫傳統或世俗所制約之情見,培養出恢宏的世界觀。

  恆清法師(1993)提出,佛教認為教育的理想目標,無非是希望達到聖化人格的解脫境域,即所謂「人成即佛成」。而人格(或佛格)完成的形而上基礎,乃人性中本具佛性。佛性是眾生最大向善的潛能,因此佛教教育的目標就開顯此人人皆備的佛性,藉以破執見,去除無明,最後達到轉迷成悟的理想。

  南後男(1994)研究分析佛陀的教化理念為:平等、慈悲、倫理、道德,合理且實用。佛教教育的目的是個人之人格完成和佛國土之建立。教育的內容包括經、律、論三藏,即了解諸現象、實體,去實踐的諸方法。教育方法則有多種,有的以言語教化或威儀教化,有的說譬喻法、問答法、轉意法或對機說法,也有人以講演法、觀察法或啟發法等,這些方法是佛陀以他的智慧和慈悲來廣度眾生的各種方便而已。

  綜合上述佛教學者的觀點,茲將佛教教育的意義及其基本內涵,整合歸納為以下幾個要點:

◎(一)佛教教育的意義
  佛教教育是「完成人格的教育」、「覺之教育」,是以人為出發點的自覺覺他的教育,是覺悟生命苦惱的根源、止息惑苦、朝向人格完成的教育。人格的完成含括色身與精神所有層面的健康調和狀態,人格的究竟完成即是成佛。

◎(二)佛教教育的目的
  佛教教育的目的是「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亦即身心煩惱、惑、苦的止息,以及圓滿人格的實現與人間淨土理想的完成。

◎(三)佛教教育的原理
  佛教教育的兩大原理是契理、契機。契理,是契「緣起」之理,在緣起的正見上建立正確的世界觀與人生觀的基礎;契機,是指因應眾生個別差異而施設種種教育的內容、方法等,導引其認識宇宙人生真義,提昇生命層次,乃至成佛──人格的完成。

◎(四)佛教教育的對象
  主要有出家、在家二種對象。出家眾,即指僧伽(宗教師);在家眾,指居家學佛的佛弟子,有其為社會服務的職業。廣義地說,含括一切的眾生。

◎(五)佛教教育的內容
  經、律、論三藏是佛教教育的內容,以「緣起論」為核心,修學實踐戒、定、慧三學以及四諦、八正道、三法印等根本教理。而除了佛法的修學之外,更廣義地來說,世間一切良善的知識、德性、技能等,也都是佛教教育的範圍。

◎(六)佛教教育的方法
  以學習者為主,依其智慧、根機、性格等,施設種種的方法及學習次第,幫助學習者修學;佛教中所謂的四悉檀、八萬四千方便法門,即指因應眾生千差萬別的根性,而觀機逗教的教育方法。

◎(七)佛教教育的師生關係
  佛教教育中,師生的關係是以先覺覺後覺,在「緣起論」的基礎上開展出平等、慈悲、智慧的修學與實踐,共同邁向人格完成與人間淨土的實現。

◎(八)佛教教育的形式
  在原始佛教時代,佛陀主要是以一對一或一對數人的對話形式,進行教化;但在大乘經典中,則出現向數千或數萬大眾說法的講演形式。

◎(九)佛教教育的理念
  整體而言,佛教教育的根本理念是「眾生平等」。在緣起的世間裡,眾生雖有性別、年齡、職業、地位、資質、根機等千差萬別,但其實現理想能力的佛性,卻是平等不二的。

佛教成人教育的界定、理念與施設原則

  承前所述,本文以成人教育的意義及特性、佛教教育意義及其基本內涵的分析為基礎,進一步描述佛教成人教育的界定、理念及其施設原則。

〔一、佛教成人教育的對象及其界定〕

  佛教團體辦理的成人教育,依其對象可分為出家、在家兩種。出家者的教育,是以培育宗教師為主的僧伽教育,或稱專業教育,此種類型大都以佛學院的方式辦理。在家者的教育,是提供佛教徒或社會大眾的教育,或稱信眾教育、推廣教育、成人教育等,辦理的方式則較為多元。

  佛教成人教育的界定係指後者,亦即佛教團體以佛教徒或社會大眾的成人為對象,所提供的有系統、有組織的多元化課程,其目的在協助成人探尋生命意義,促成其人生觀、生活態度、行為習慣等之增上轉變的教育歷程。

〔二 、佛教成人教育的理念〕

  佛教成人教育基於「眾生平等」的理念,認為成人雖具有相當高的異質性,在性別、年齡、天賦、環境、閱歷、社會角色及任務等各方面,呈顯各樣的差異,但都需要持續地學習以面對全面的生活,獲得健康和諧的發展,而每一位成人也都可能透過適當的教育,開發個人潛能,不斷地向上、向善,達成自我實現、完成圓滿人格的理想。

〔三、佛教成人教育的施設原則〕

  佛教的「眾生平等」理念落實在成人教育的施設上,提供了以下三個原則性的思考(見圖一):

◎(一)自覺覺他,共成理想社會
  從「完成人格」、「覺之教育」、「我等與眾生,皆共成佛道」的教育意義及目的而言,佛教成人教育帶引成人在學習的歷程中探尋生命的意義,啟發自我的覺醒。並由深觀緣起,體悟人類的究竟安樂是來自整體社會的幸福和諧,當個人追求生命理想境界完成的同時,也為共成社會的正向進步而努力。

◎(二)契機施教,幫助成人學習
  從教育的原理、內容、方法、師生關係而言,佛教成人教育的實施歷程中,教師以協助者的角色幫助成人學習。因應成人的異質性,施設種種適當的教育方法,引導成人透過佛法的修學,以及世間一切良善的知識、德性、技能等方面的學習,發展潛能,增益其在身心適應、生涯發展、家庭生活、職業知能、人際關係等各方面的成長。

◎(三)結合科技,發揮教育效能
  從佛教教育的形式而言,佛教成人教育的實施,不僅限於傳統的對話、面對面課堂講授或大型的演講,在科技發達的現代社會,更可運用各項科技發明的教學媒體、隔空教學等方式,發揮教育的效能。

結語

  成人需要繼續學習,以面對全面的生活,尤其在快速變遷的現代社會,承擔多重角色與責任的成人很希望透過佛學課程的學習,獲得個人的成長,協助他們在家庭生活或職業生涯方面的經營。佛教成人教育的推展有淨化人心的功能,各佛教團體以社區的成人民眾為對象,形成學習組織,為共成社會的和諧進步發揮了正面的影響力量。

  佛教教育源遠流長,造福群生無數,佛教團體推展成人教育時,如何闡揚、釐清佛教教育的意涵,以成辦教育志業或提昇辦學品質,增益社會的良善成長,實為佛教團體必須省思與踐行的課題。

  本文試從成人的界定、成人教育的意義及其特性之探討,以期對成人教育的基本概念得一了解。其次,就佛教教育的源起、近代佛教學者的佛教教育觀點,分析歸納佛教教育的意義、目的、原理、對象、內容、方法、師生關係、形式、根本理念。最後總結提出佛教成人教育的界定、理念及其施設原則,希望能提供佛教團體於推展成人教育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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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本文作者畢業於中正大學成人及繼續教育研究所碩士班,現任安慧學苑佛學 研讀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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