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期/88年12月20日

四聖諦(二)

蘇美多比丘 著
法園編譯群 譯


知道自己在放下欲望是很重要的,

當你認清欲望的本然就是如此時,當你真的平靜、安詳時,

那麼你就會發現自己不再執著任何事物了。



〔戒德與慈悲〕

  這就是為何我們必須有諸如「禁止蓄意殺人」的戒條,因為「殺」是我們直覺的本能:如果牠阻礙了我,那就殺了牠。你可以在動物的世界裡看到這種情形,人類本身就是種擅於掠奪的動物,我們認為自己是文明的,但我們卻有相當血腥的歷史,充滿了無止盡的屠殺,與各種對他人的罪行所作的辯護,更別提動物了。這一切都是由於無知的緣故,這顆沒有反省能力的心在告訴我們,把我們的眼中釘消滅掉。

  然而,有反省能力的我們會改變它,我們要超越那基本的、直覺的動物本性,我們並不只是個遵守法律的社會傀儡—因為怕受刑,所以不殺人。現在我們要確實地承擔,要尊重其他生物的生命,即使是昆蟲與其他我們不喜歡的生物的生命—沒有人喜歡蚊子或螞蟻,但我們卻可以反觀:其實牠們也有生存的權利,這是心的反觀,而不只是「那裡有殺蟲劑」的反應而已。

  「我」也不喜歡看到螞蟻在「我的」地板上爬,我第一個反應是:「那裡有殺蟲劑?」但反觀的心告訴我:雖然這些動物令人討厭,可是我卻希望牠們走開,因為牠們也有生存的權利,這是人類內心的良知。

  至於不高興時,也該如法炮製。這麼一來,當你感到憤怒時,就不會說:「噢!我又生氣了」,反而會反觀:「這是瞋」。就以恐懼為例,如果你開始視恐懼為「我母親的恐懼」,或是「我父親的恐懼」,或是「狗的恐懼」,或是「我的恐懼」,如此一來,所有眾生便變成一張錯綜複雜的網,有所牽連或不牽連,因而很難有真正的了解。而且人類的恐懼與卑劣狗的恐懼其實是一樣的,「此是恐懼」,如此而已。

  我所經驗的恐懼與他人經驗的恐懼是無有差別的,這便是我們對下賤的老狗也要慈悲的原因。因為我們了解,賤狗的恐懼與我們的恐懼是一樣的,當一隻狗被皮靴重重地踢了一腳,與你被皮靴重重地踢了一腳,所感覺的疼痛是一樣的。疼痛只是疼痛、冷只是冷、生氣只是生氣,這些都不是「我的」,而是:「此是痛」。

  這是個善巧的想法,有助於我們更清楚地看清事物,而不致於增強個人的主見。於是,在認識「苦」的聲明—「此是苦」後,所得的結果是產生第一聖諦的第二行相—「應知苦」,應該審察「苦」。

〔審察「苦」〕

  我鼓勵各位試著去了解「苦」,確實地注意它,站在它之下,並接受你的苦。當你感覺到身體上的痛,或失望、焦慮、仇恨、嫌惡,不論它是什麼形式,不論它是什麼性質,是強烈或輕微,都試著去了解它。此教法並非主張想要開悟就一定得過完全不幸的生活,你不必將所有的東西都丟掉,或被綁在刑台上受折磨,而是要我們能看著苦,即使那只是微弱的、不滿足的感覺,然後去了解它(苦)。

  要為自己的問題找代罪羔羊並不難:「如果我母親真的愛過我,如果在我身邊的每個人都很有智慧,而且完全奉獻地提供我一個完美的環境,我就不會有現在的情緒問題了。」有這種想法是很愚蠢的!不過,有些人就是真的如此看待這世界,總認為他們之所以迷惑與悲慘,都是因為他們沒有得到公平的待遇。

  但是,若以第一聖諦的公式來看,縱使我們生活不幸,我們所要觀照的也並不是外來的苦,而是我們的內心造作了什麼。這是人的內在覺醒—對苦諦的覺醒,也就是苦聖諦,因為我們不再因自己的痛苦而責備他人。因此,佛教徒在尊重其他宗教的態度上,是相當獨特的,因為佛教強調的是以智慧離苦,解脫所有的愚痴,而非只是達到一些喜樂的境界,或是與極致的境界合而為一。

  我並不是說我們的挫折與憤怒不是源自於其他人,但是以這個教義來看,我們所針對的是自己對生命的反應。如果有人對你不好,或故意地、惡意地給你製造痛苦,你因而認為造成你痛苦的是那個人,那你就是還沒有了解第一聖諦。縱使他把你的手指甲拔掉或對你做出其他更糟糕的事,只要你認為你的痛苦是那個人所造成的話,那你就是還沒了解第一聖諦。

  所謂的「了解苦」,是指看清自己對拔掉我們指甲的人的反應—「我恨你」是苦。若真的將我們的指甲拔出來,這是非常痛的,但是在這痛苦中,還包含有「我恨你」、「你怎麼可以這樣對我」與「我永遠不會原諒你」在裡面。

  然而,不要等到有人要拔出你的指甲時,你才要修行第一聖諦。你可以從小事情開始試試,像是有些人對你不夠細心、粗魯,或忽視你的存在等等。如果你的痛苦是因為有人看輕你,或在某方面冒犯你,你可以就在這上面下工夫。

  在日常生活裡,我們有可能多次被冒犯或惹惱,也許只是因為某人走路的方式或長相,使我們感到煩惱或生氣—至少我會如此。有時你會因為某人的走路方式,或不做他們應該做的事而感到憎惡。人有可能對這類的事感到生氣、憤怒,也許這個人並沒有真正傷害到你,或對你做任何事—例如拔出你的指甲,然而你還是痛苦。如果你不能以這些簡單的公式來看待「苦」,若真有人要拔出你的指甲時,你是不可能勇敢地觀照這件事的。

  我們要在日常生活裡的不如意上下工夫,要觀照自己如何地被鄰居、共住的人,或柴契爾夫人,或事情的本身,或我們自己所傷害、冒犯或惹惱、刺激。我們知道應該要了解這個「苦」,藉由真正審視痛苦是一個所緣境(對象),並了解「此是苦」,這麼一來,我們就具備了對「苦」的內觀見解。

〔喜悅與不喜悅〕

  我們可以審視:快樂主義主張追尋快樂,結果我們被帶到那裡去了?它已存在好幾十年了,但結果人類有沒有比較快樂呢?如今我們似乎都被給予了權利與自由,可以做任何喜歡做的事,如吸毒、性愛、旅行等等,不論做什麼事都被允許,任何事都被允許,並沒有什麼事會被禁止。以致於你必須做非常下流、暴力的事,不然你就會被排斥。可是順從我們的本性,會使我們更快樂、更輕鬆又更滿足嗎?

  事實上,它反而使我們變得很自私,完全不考慮自己的行為會不會影響到他人,我們只想到自己—我與我的快樂,我的自由與我的權利,因而使自己變成一個人人眼中的麻煩人物,是煩惱、困擾與痛苦的根源。如果我喜歡做什麼就去做,或想說什麼話就脫口而出—即使是在犧牲他人的情況下,這麼一來,我對社會而言,便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麻煩人物。

  當「我要什麼」與「以為應該如此或不應該如此」的意念出現,並希望能以生活當中的一切喜悅為樂時,懊惱仍舊無可避免,因為生命往往都毫無希望。再者,每件事彷彿都不如意,我們被生活弄得團團轉—奔竄在恐懼與欲望的境界中。

  然而,縱使我們已經得到想要的一切,我們還是會覺得若有所失,生活依舊不夠圓滿。因此,即使處在最好的生活情況時,仍然會意識到痛苦—仍覺得有所未完成,以及有某種懷疑與恐懼籠罩著我們。

  例如,我總是喜歡美麗的風景,有次我住在瑞士指導禪修,他們帶我到美麗的山上走走,當時我發現心中總是有種焦慮的感覺,原因在於有太多的美景不斷地在眼前流過,導致我有種想要抓住每件事物的感覺,所以我得一直保持警覺,才能吸收眼前所見的一切。那實在很疲累,這就是「苦」,不是嗎?

  我發現如果忘失正念地做事—縱使是一些無關緊要的事,例如望著美麗的山,只要一想往外抓住個什麼,總會帶來不愉快的感覺,少女峰和艾格爾山怎麼抓得住呢?你頂多只能照張相,試圖在一張紙上去抓住每件事物。如果你因為不要與美麗的事物分離,而想去抓著它們不放,這就是「苦」了。

  如果事情發生在你不喜歡的情況下,那也是種「苦」。例如我從來不喜歡在倫敦坐地下鐵,我一定會抱怨:「我不喜歡在地鐵裡看到那些可怕的海報與骯髒的地下車站,我不想在地鐵裡被擠在那些小車廂中。」我發現那是個完全不愉快的經驗,但我會去傾聽這個抱怨、悲嘆的聲音—不想與不喜歡的事物在一起的痛苦。

  接著,在觀照結束後,我停止對它們的任何作意,如此一來,我才可以與不喜歡與不美的事物共處,而不感到痛苦,我了解事情就是如此,沒什麼問題。我們無須製造問題,不論是在骯髒的地鐵車站也好,或只是看著漂亮的風景也罷,事物只是事物而已。

  這麼一來,我們便可以在它們遷變的色相中,認清並珍惜它們,而不去執著。「執著」就是想抓住我們喜歡的,除去我們所不喜歡的,或是想獲得我們沒有得到的事物。

  我們也會因他人而感到痛苦,我記得在泰國時,我對一位法師相當反感,只要他做一件事,我就想:「他不應該那樣做」,或只要他一開口,我也會想:「他不該開口的」。我老是把這個法師背在心裡,縱使我到了其他地方,也都還會想到這位法師,他的影像會在我的心中生起,於是同樣的反應就來了:「你記得他何時說這個?何時做那個的嗎?」與「他不該說這個,不該做那個」。

  在遇到像阿姜 查這樣的老師時,我還記得自己希望他圓滿無瑕,我想:「噢!他是個不可思議的老師,真的很不可思議!」但是,他可能做了一些讓我不以為然的事,我就想:「我不希望他做任何令我難過的事,因為我認為他是不可思議的。」這就好像說:「阿姜 查,為我永遠不可思議吧!永遠別做出會讓我留下負面印象的事。」

  因此,即使找到你非常敬愛的人,依然會有執著的痛苦。不可避免地,他們會做出或說出一些你所不喜歡或不認同的事,而讓你感到不解,接著,你就會產生痛苦。

  有一次,幾個美國比丘來到巴篷寺—我們在泰國東北的道場。他們非常喜歡批評,似乎只看到不好的一面。再者,他們並不認為阿姜 查是個好老師,而且也不喜歡這個道場。

  我憤怒至極,因為他們正在批評我所珍愛的,我很憤怒:「好!如果你不喜歡這裡,請滾蛋!他是世上最好的老師,如果你們不識貨的話,請離開!」這種的執著—喜愛或忠誠—是痛苦的,因為如果你珍愛、喜歡的人或事被批評時,你就會感到生氣、憤怒。

〔對境的內觀〕

◎大太陽底下掃落葉
  有時內觀會在最不可預期的時候生起,當我住在巴篷寺時,這種情況就曾發生在我身上。

  泰國東北部並不是世上最漂亮或是最令人嚮往的地方,那裡只有矮小的森林與平坦的平原。到了夏季時,氣候極熱,我們必須在中午正酷熱時,在布薩前出去掃開走道上的樹葉。要掃的範圍相當大,我們必須花整個下午的時間在大太陽底下,流著汗並用粗糙的掃把將樹葉掃成堆,這就是我們的工作之一。

  我不喜歡做這件事,心想:「我不想做!我不是來這裡掃地上的樹葉的,我是來這裡求開悟的,他們竟要我掃落葉。此外,天氣很熱,我的皮膚很白,在這麼炎熱的天氣下,我可能會得皮膚癌。」

  我在那裡站了一下午,覺得自己很不幸,心想:「我在這裡做什麼?我為什麼要來這裡?我為什麼待在這裡?」我就這麼地站在那裡,手拿著長長的粗掃把,一點精神也沒有。內心裡不但為自己感到悲哀,且痛恨周遭的一切。

  然後,阿姜 查來了,他微笑地對我說:「巴篷寺很苦吧!對不對?」說完就走開了。於是我心想:「他為什麼這麼說?」而且「事實上,我知道,其實並不是那麼糟糕的」。

  他使我思考:「掃落葉真的有那麼不好嗎?不!不是的,那是無關好壞的事,你只是在掃落葉,如此而已。流汗有那麼糟糕嗎?掃地真是那麼不幸、卑賤的經驗嗎?流汗真的有如我裝作的那麼不好嗎?不!流汗並不是問題,它是天經地義的事。我沒有皮膚癌,而且在巴篷寺的人也都很好,師父是一位仁慈的智者,比丘們對我都很好,還有居士來供養我食物,我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

  就在我反觀當下的實際經驗時,我想:「我很好!人們都很尊敬我,對我也很好,我身在一個快樂的國家,被快樂的人教導,其實並沒有什麼真的不好—除了『我』,是『我』在製造問題,因為『我』不想流汗,『我』不想掃樹葉。」

  於是,我有個非常清明的內觀,我突然意識到我心中有些東西總是在抱怨與批評,使我無法接納任何事物,乃至無法安住在任何情況中。
◎三十個比丘洗一個人的腳
  另一個讓我有所學的經驗,是當長老比丘從外面托缽回來時,我們要幫他們洗腳的傳統。當他們赤腳走過村落與田埂後,沾得滿腳都是泥濘,所以需要在齋堂外洗腳。當阿姜 查來到時,所有的比丘—或許二十或三十位,會衝到門外為阿姜 查洗腳。當我初次看到這種景象時,心想:「我是不會那麼做的,我不會!」第二天,當阿姜 查出現時,三十個比丘衝到外面幫他洗腳,我又想:「多蠢的事啊!三十個比丘洗一個人的腳,我絕不會那樣做的!」

  第三天,我的反應變得更加激烈……,三十個比丘衝出去洗阿姜 查的腳……,「這真令我憤怒,我受夠了!我就是覺得那是我看過最愚蠢的事──三十個男人去洗一個男人的腳!他大概認為這是他應得的,你知道嗎?這是在增長他的我慢,每天有這麼多人洗他的腳,他的我慢一定很大,我絕不會去做那種事!」

  我開始築起強烈的反應—一個過度的反應,我會坐在那裡深感不幸與生氣,我看著比丘們,心裡想著:「他們看起來都很笨,我不知道我還在這裡幹嘛?」

  但是,後來我開始傾聽與思考:「在這種心理框架裡真是不愉快,真有什麼值得懊惱的事嗎?他們並沒有叫我去做那件事啊!三十個男人洗一個男人的腳並沒有什麼錯呀!也不是什麼問題,那並非是不道德或不好的行為。或許他們喜歡洗,或許他們就是想這樣做,或許那樣做很好,或許我也應該那樣做。」

  所以,在第二天早上,有「三十一」個比丘跑出去洗阿姜 查的腳。自從那次以後就沒有問題了,我覺得真好,我心裡那種骯髒的感覺沒有了。
◎走向「苦」,看著「苦」,承認「苦」
  我們可以反觀那些會讓我們內心生起傲慢與憤怒的事:「到底是它們的錯嗎?還是我們自討苦吃?」於是,我們開始了解我們在自己與周遭他人的生活裡,之所以會有問題的原因所在。

  有了正念,我們願意承受生命的全部,無論是興奮與無聊、希望與失望、歡樂與痛苦、活潑與了無生氣、開始與結束、生與死,我們的內心願意接受生命的全部,而非只接納快樂的,而壓抑不快樂的。

  內觀的過程是:走向「苦」,看著「苦」,承認「苦」,認清各種形式的「苦」。這麼一來,那你就不再只會做放縱與壓抑的慣性反應,因此,你便可以忍受更多的「苦」,對「苦」也更有耐心。

  這些教義所說的並不外乎我們的經驗,事實上,它們是我們實際經驗的反觀—不是複雜的知識性議題。因此,確實地精進增長,不要一直陷溺在死胡同裡。對於你過去所做的墮胎或曾犯的錯誤,有幾次讓你感到有罪惡感?難道你必須把所有的時間,花在回憶你身上與自己生命裡所發生過的事,並沈溺在無盡的推測與分析之中嗎?有些人使自己變成如此複雜的人格,如果你光沈溺在自己的記憶、觀點與意見裡,你將會永遠陷在這個世界,永遠不可能超脫這個世界。

  如果你願意善巧地利用這個教法,就能放下這個擔子,告訴自己:「我不願再被困在這裡;我拒絕參加這個遊戲;我將不會向這樣的心情投降。」開始讓你自己覺知:「我知道這是『苦』,此是『苦』」。下定決心去面對痛苦,並與痛苦安住在一起,這是很重要的,唯有藉由審察與面對痛苦,才有希望具備深度的內觀—「此『苦』已被了解」

  所以,這些就是第一聖諦的三轉,也是我們必須使用與應用在我們生活上的反觀。當你感到痛苦時,首先做這樣的認知:「此是苦」,然後「應遍知苦」,最後,「已遍知苦」。這個對「苦」的了解,就是第一聖諦的行相。

第二聖諦

  何謂苦集聖諦?即貪求來生,伴隨喜、貪,隨處生喜,亦謂:欲愛、有愛、無有

  愛。此愛由可愛、可喜而生、而長。

  如是苦集聖諦,為本所未聞法,吾心生眼、智、慧、覺明。

  如是苦集聖諦,應斷而遍知……。如是苦集聖諦,已斷而遍知:為本所未聞法,

  吾心生眼、智、慧、覺、明。(《相應部》,LVI, 11)

  第二聖諦的三轉是:「此是集,亦即執欲,應捨欲,已捨欲。」

  第二聖諦聲明了:有苦集,苦之所以集起,是來自於對三種欲望的執著—欲愛(Kama tanha,感官的欲望)、有愛( bhava tanha,對「有」的渴愛)與無有愛(vibhava tanha,對「無有欲」的渴愛)。

  這是第二聖諦的教說( pariyatti ),各位要如此觀照:苦之所以集起是源自於對欲望的執著。

〔三種欲望〕

  巴利語所說的渴愛( tanha )或欲望,是件很重要且必須要了解的事。
◎欲愛
  什麼是「渴愛」?對感官的渴愛很容易了解,這種渴愛是想要從身體或其他感官上,得到感官上的快樂,而且會時時去尋找事物來刺激或取悅自己的感官,這就是「欲愛」。你可以確實地思惟一下:當你對愉悅的事物產生欲望時,會是什麼樣子的?

  例如在吃東西時,如果正好肚子很餓,而且食物也很好吃,你可以去覺知自己很想再吃一口的欲念。當你嚐到好吃的東西時,就去覺知那種感覺,並覺知你想要再多吃一點的欲念。別只是相信而已,要去試試看,別以為它過去一直都是如此,便認為你已經知道了,當你吃東西時,不妨去試試看,嚐些美味的食物,看看會發生什麼事?結果你一定會發現有更多的欲望產生,那就是「欲愛」。
◎有愛
  我們也要觀照那想要「變化(有)」的感覺,但是只要無明存在,當我們沒有在尋找好吃的東西或好聽的音樂時,我們就會陷入抱負與成就的框框裡—想轉變(有)的欲望,我們沈溺在努力要變得快樂,想要變得更加富有,或試著藉由努力使這個世界更好,以使我們感到自己的生命處在更重要的潮流裡。所以,去覺知這個捨去當下的你而求變的意念。

  聽聽你生命中的「有愛」:「我想要修習禪坐,這樣就可以離苦;我想開悟;我想出家做比丘、比丘尼;我想在家修得開悟,我想要擁有妻子、小孩與職業;我也想享受感官的世界,但不必捨棄任何事物,就能成為開悟的阿羅漢。」
◎無有愛
  當我們從「求變(有)」中恍然大悟時,就會想要捨離,因此,我們要去觀照「(欲)無有愛」:「我想要無有痛苦;我想捨棄瞋怒;我有瞋怒,所以要捨離它;我要捨離嫉妒、恐懼與焦慮。」覺知這些,便是「無有愛」的反觀。

  我們確實在心裡觀照我們想捨離一切,不過卻不是要捨離「無有愛」,我們的立場絕不是要反對「無有愛」,但也不鼓勵「無有愛」,相反地,我們要觀照:「事情是這樣子的:有這種想捨離的感覺;我必須調伏我的瞋怒;我必須斬魔並去除貪欲,然後我就可以轉變成……」我們可以從這一連串的思想看到「變成」(有)與捨離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

  但是,切記!這三種渴愛—欲愛、有愛、無有愛,只是觀照渴愛的方便法,它們並非是全然不同的欲望,而是一體的多面罷了。

  第二聖諦的第二行相是:「應放下渴愛」。「放下」就是這麼在修行中產生的:你必須具備「應放下欲望」的內觀,但是這內觀並不是個要放下一切的「欲想」。如果你的智慧不夠,內心也沒有確實觀照的話,你會很自然地認為:「我想捨離,我想放下所有的欲望」,但這不過是另外的一種欲望罷了。

  你可以去反觀這欲望,並可以看清這「待捨離」的欲望,看清「想要轉變」或「貪求感官享受」的欲望,一旦了解了這三種欲望,就可以放下它們了。

  第二聖諦並不是要你去想:「我有很多感官的欲望」,或「我很有野心,我有非常想求變的欲望」,或「我是個虛無主義者,我只求一死,我是個禁欲狂,這就是我」。這並不是第二聖諦,第二聖諦絕不會認同任何欲望,它是在認知欲望。

  過去我花了很多時間,去注意我的修行有多渴望要有所轉變。例如:身為一個出家人,我的修行必須有多少善念,才會被人賞識;我與其他比丘、比丘尼、居士的關係,有多少是與想被喜歡或認同有關,那就是「有愛」—渴望被讚美與成就。

  身為一個比丘,你會有希望人們了解一切,並且能珍惜佛法的「有愛」,即使是這些微細而幾乎神聖的欲望都是「有愛(欲)」。

  此外,在精神生活裡也有「無有愛」,可以讓我們義正嚴辭地說:「我要捨離、摧毀、消滅這些染污。」我誠摯地傾聽自己的想法:「我要捨離欲望,我要捨離憤怒,更不想再被驚嚇或嫉妒了,我要勇敢,我要內心充滿喜悅與快樂。」

  在「法」的修習裡,不要因為有這些想法而憎恨自己,相反地,要確實看清這些都只是心的制約反應罷了。它們也是無常的,欲望並非真正的我們,它們只是當我們不了解四聖諦的三轉時,因無知而產生的慣性反應。因為無明,使我們對於每件事物的反應皆是如此,所以這些反應都是正常的。

  但是我們不需要繼續受苦,因為我們並不是無助的欲望受害者,反之,我們可以允許欲望原形畢露,然後再開始放下它們,除非我們抓著欲望不放,並相信欲望,對欲望有反應,它才有力量控制我們並愚弄我們。

〔執著為苦〕

  我們通常都會把痛苦與感覺畫上等號,其實感覺本身並不是痛苦,而執著欲望才是痛苦。欲望本身並不會導致痛苦,真正導致痛苦的是對欲望的執著,這個說法是依據我個人的經驗,提供給各位反省與思考。

  你必須確實審視欲望,並認識欲望的本來面目。你必須知道什麼是自然與生存的必要,而什麼不是生存的必要?我們的思想可以非常理想化,如認為連食物的需求都是一種我們不該有的欲望。我們可以如此荒謬,可是佛陀卻不是個理想主義者,更不是個道德主義者,他並沒有去譴責任何事,而是要喚醒我們去認識真理,讓我們能看清事物。

  你一旦有了清明,並對事物有了正確的看法,就不會覺得有苦了。這時也許你仍然會有飢餓感,不過,卻可以擁有食物而無欲望。食物是身體的自然需求,但身體並不是自己,它需要食物的滋養,不然就會變得很虛弱,然後死亡。

  這就是身體,它會這樣並沒有什麼錯,如果我們太講求道德或理想過高,而且相信我們就是身體的本身,飢餓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甚至因此而認為不應該吃東西的話,那便不是智慧,而是愚痴了。

  當你真正地去看清「苦集」時,就會了解問題是出自於對欲望的執著,而不是欲望本身。所謂「執著」就是被它所迷惑,認為它真的是「我」與「我的」:「這些欲望是我的,我有這些欲望,所以我有問題」,或「我不喜歡現在的我,我必須做些改變」,或「在我能如願轉變前,我必須先捨離某些事物。」

  這些都是欲望,所以你只要專心地傾聽它(欲望),而不評斷好或壞,只須認清它(欲望)的本來面目即可。

〔放下〕

  如果我們去思惟欲望、傾聽欲望,其實就已經沒有在執著欲望,只是讓欲望保持在它們本來的面目罷了,然後我們才能了解苦集、欲望,其實是可以擺在一邊並放下的。

  該如何放下呢?意思是要你把它們放在一邊不管,但並不表示要你把它們消滅或丟掉,應該說是把它們安置好,隨它們去。經由「放下」的修習,我們會了解有苦集—對欲望的執著,並明瞭我們應放下這三種欲望,最後我們會覺察到,我們已經放下這些欲望了,對欲望也不再有任何執著了。

  你一旦發現自己開始執著時,記住要「放下」,絕非「拋棄」或「丟棄」。如果我握著這個鐘,你叫我「放下它」,這並不意謂要我「丟掉它」。因為我對它有所執著,所以一聽到「放下它」,可能便會認為必須丟掉它,但那可能就已經變成是想要捨棄了。

  我們通常都認為,除去目標就是除去執著的方法,但是如果我可以觀照執著—對這個鐘的執取,我會了解其實捨棄它是不必要的,它是個好鐘,而且很準時,攜帶也不重,問題不在於這個鐘,而是在於對這個鐘的執取。所以,我該怎麼辦呢?放下它,把它放到一邊去,不帶一點瞋怒地將它輕輕放下,未來我可以再把它拿起來看看時間,需要時再把它放到一邊去。

  你可以將這個內觀應用在「放下」愛欲上,或許你想要擁有更多歡樂,但你該怎麼把那欲望放在一邊而不帶絲毫嫌惡呢?只要不帶任何批判地去認清這欲望即可。你可以觀照要去除欲望—因為有這樣的愚蠢欲望,讓你感到有罪惡感—可是你只須把它放到一邊去,當你看清它的本然,了解那只不過是個欲望時,你就不會再執著它了。

  因此,這方法時時都與每天生活的每一剎那在運作,當你感到沮喪與難過時,去拒絕沈溺於那種感覺的剎那,就是一種開悟的經驗了。當你能看清這點時,就無須沈入沮喪與失望之海而耽溺在其中,你可以藉由不讓自己對事情有第二想的學習,來確實達到「停止」的作用。

  你必須經由修行才能發現這門學問,才會親身體認該如何放下「苦集」,你可以經由想要放下欲望而放下欲望嗎?任何時刻裡,是什麼在真正地放下?你必須觀照「放下」的經驗,真正地審視並探究,直到內觀生起,保持觀照直到那「噢!放下,是的,現在我了解,正在放下欲望」的內觀產生。

  這並不是意謂你將能永遠放下欲望,而是說在那一刻裡,你實際上已經放下,而且是在完全清醒的意識狀態中放下的,如此一來,才會有內觀,這便是我們所謂的「內觀覺知」。在巴利語裡,我們稱它作 Janadassana 或「深奧的領悟」。

  在我第一年的禪修中,有了第一次對「放下」的內觀,我理解到必須放下一切事物,後來我心想:「那該如何放下呢?」但又似乎無法放下任何事物,我持續觀照:「該如何放下呢?」然後我又想:「要藉由放下來放下」,「那麼就放下吧!」然後我又心想:「但是我放下了嗎?」而且「該如何放下」呢?「放下就是了嘛!」

  我就這麼持續不斷地想,感覺愈來愈挫折,不過事件本身最後終於明朗了。如果你試著仔細分析「放下」,就會使它更複雜而無法自拔,那不再是語言文字所能理解的,不過你卻已經做到了。因此我「放下」了一會兒,如此而已。

  以個人現有的問題與執見,也只能放下那麼多,這絕對無關分析以及事後不斷製造出的更多問題,而是在修習將所有一切置於一邊,然後放下它們的境界。起初,因為執取的習氣根深柢固,所以當你一旦放下時,又會再把它們提起,但至少你已經有概念了。

  甚至當我有那種「放下」的內觀時,我可能只是放下了一會兒,又會開始執取,心想:「沒辦法!我有太多壞習氣。」但是,別去相信內心中的嘮叨與輕視,那是完全不值得的,它很單純的只是一件修習「放下」的事。當你開始愈來愈了解如何放下時,就愈能夠保持在「無著」的境界了。

〔成就〕

  知道自己在放下欲望是很重要的,當你不再批判欲望或想去除它時,當你認清欲望的本然就是如此時,當你真的平靜、安詳時,那麼你就會發現自己不再執著任何事物了,你並沒有受困於試圖獲得或試圖解除什麼之中。所謂的幸福是:認清事物的本來面目,而不帶任何批判的感覺。

  我們總是說:「事情不該是這樣的」、「我不該這樣」、「你不該像這樣,你不該那樣做」等等,我確定我可以告訴你應該怎樣,你也可以告訴我應該怎樣,我們應該仁慈、博愛、大方、良心、努力、勤勞、勇敢、有勇氣與慈悲,我不必認識你就可以告訴你了!但如果要真正認識你,我應該是去接受你,而不是自認為理想的女人或男人應該如何,一個佛教徒或基督徒應該怎樣地開始,但問題並不在於我們不知道自己該怎樣啊!

  我們的痛苦來自於對理想的執著,以及我們將事物複雜化,我們認為它應該怎樣,但我們從來沒有達到最高的標準。生活、其他人、我們所處的國家、世界,好像從來沒有達到它們應有的標準,我們變得抱怨每件事與我們自己:「我知道我應該更加耐心,但我就是辦不到呀!」

  去傾聽所有的「應該」、「不應該」與欲望—想要快樂,想要轉變或想捨離醜陋與痛苦,就像隔著籬笆聽某人說:「我要這個,我不喜歡那個,應該這樣,不該那樣。」確實地花時間去傾聽所有抱怨的心,並清楚地認知它。

  過去當我感到不滿或想批判時,我常做這樣的事—閉上眼睛,然後開始想:「我不喜歡這個,我不想要那個」、「那個人不該這樣」與「這世界不該那樣」,我會一直傾聽著這些批判的魔不斷批評,批判著你、我與這世界,然後我會想:「我要快樂與舒服,我要感到完整,我想被愛。」我會仔細地將這些事一一抓出來,然後傾聽它們,以便認清它們只是心中生起的念頭。

  所以,將它們從你心裡帶出來,將所有的希望、欲望與批評通通帶出來,並覺知它們,最後你會認清欲望,而且可以把它擺到一邊去。

  我們愈去觀照與探究執取,內觀就會愈湧現:「應放下欲望」。然後,藉由真正的修行,與了解「放下」到底是什麼,我們就具備了第二聖諦的第三行相(內觀):「已經放下欲望」了。我們確實已知道要「放下」,這並非理論上的「放下」,而是一種直覺的內觀,你知道已經成就「放下」了,修行就是如此而已。(下期待續)

編者按:本文譯自蘇美多比丘( Ajan Sumedho )所著的《四聖諦》( The Four Noble Trut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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