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三期/89年9月20日

 

 

向頭陀僧學習

森林僧啟示錄

卡瑪拉•提雅瓦妮琦 

法園編譯群 

 

 

 


頭陀僧曾經居住在未曾受到干擾的自然環境,他們深深地感受到現代化帶來的影響,

我們從森林僧身上所學到的一件事是,人類的生活與自然是息息相關的,

藉著保護森林,我們同時可以保護野生動物與民族的福祉。

 

 

 

 

森林僧安住於寺院中

 

雲遊森林僧的歷史橫跨三個世代,從現代泰國的形成直到今天,在一種特殊的自然與社會文化生態體制下發展。隨著生態環境的改變,山林消失、山區聚落消失或轉型,這項傳統已無法再延續。在阿姜曼傳承下的森林僧一直延續至一九九○年代,最後他們全都安住於寺院中,不再受到佛教「主流」派的反對,而且他們也接受許多物質的護持、崇高的地位與不時的推崇。當然,失去自治與獨處對僧侶造成了影響,如同坦尼沙羅(Thanissaro)比丘所指出的,森林傳統雖然廣泛受到歡迎,但或許不久就會將它帶向滅亡。

顯然地,都市的民眾雖然敬重森林僧,卻僅將他們當作一種表徵來尊敬,對僧侶希望傳達的理念絲毫無動於衷,城鎮民眾的習氣以及對法義的不感興趣,使許多森林僧感到費解。這些頭陀大師覺得奇怪的是,都市人大多期待不勞而獲就能得到心靈成就,與當地傳統村民不同的是,都市人希望不用禪修或持戒,就能學習佛法,乃至得到功德。他們希望僧侶迎合其天真的想法,直接給予指示或彩券的中獎號碼,為他們的護身符加持或灑聖水,諸如此類,但就是不修習佛法。阿姜查特別反對泰國人這種對「法」的通俗興趣。他認為人們從曼谷或其他省分蜂擁而至他的森林道場,只是為了一睹他的風釆。據一名西方弟子所說,阿姜查經常表示,他覺得自已像一隻走鋼索的猴子,人們目瞪口呆地看他表演,撥弄他,看他跳躍,「當我覺得累時,他們可能會丟一根香焦給我。」

 

「泰國」佛教的規制化破壞了傳統

 

我們對頭陀僧生活的了解,大多是依據他們的回憶、觀察與對感覺或觀念的表達。當然,這些僧侶有他們的遠見、論點與偏見,我這項研究的任務是去確實地看清事實,以及他們與官僚或學術僧伽的比較。我沒有在其他僧侶身上花費相同的時間,只因為一個很簡單的理由—從他們的著作中即可了解他們,我並無意將地方佛教傳統的一些零星資料,收集成一個有相關連的背景資料。我與瑞堅諾德•雷(Reginald  Ray)的看法一致,認為「要對泰國佛教有更深入的了解,並非經由平衡與客觀的探討達成,而是聽取不同的聲音,不排斥相反的意見,或企圖消除異議」。

我希望這項研究能鼓舞更多人,進一步去探討暹羅/泰國早期的佛教傳統,與諸多地方佛教團體的特性、狀態。在此舉出若干問題—要了解泰國佛教應憑藉那些依據?現今的佛教是否已經背離,抑或是延續早期的佛教傳統?這些都是極大且引人爭議的問題。除非我們認知地方差異的存在,並一一研究各宗教團體與各地方傳統彼此間,以及其與國家間的關係,否則我們無法寄望能對泰國佛教修行的動力(或上座部佛教的全貌)有全盤性的了解。

要敘述泰國的僧團與要描述頭陀僧、村落僧一樣複雜。在泰國發展成現今的現代國家之前,暹羅境內存在著數百個佛教宗派,偏遠地區延續地方傳統一直到本世紀後半葉,不同宗派得以延續自己的文化、語言與宗教習俗,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與世隔絕並缺乏現代科技。而今,所統合成的單一型態或可見的模式—「泰國」佛教—既非傳統的,也非自然的,這是歷史的產物,以暹羅的民族文化歷史來看,現今的階級與官僚僧伽體制是脫離正軌的。它是一九○二年「僧伽法案」的遺產,該法案試圖將各種不同的文化與宗教傳統,塑造成單一、中央集權與一致的模式。這種佛教的規制化—以陰險的手段來破壞現有的傳統,通常都被誤認為是「傳統」的泰國佛教。

人們通常認為今日在泰國的佛教分裂為若干派系,他們將這種宗教的差異,歸咎於一些如資本主義或現代化的外來力量。這種未經查證的假設,普遍存在於學術界、官方人士的心中與廣大的媒體著作中。他們一致認為這種分歧是新近發生的。歐康諾(O'Connor)指出,根據一個世紀前的宗教差異來看,現今這種對差異現象與形成原因的一致看法,值得令人注意:

這表示有著不同過去的人們正趨向統一,正當他們接受一個共同的過去時,他們透過已不同於過去的「傳統」宗教中,來學習認同一個宗教的「改變」,縱使這改變之處已不是他們原來的傳統。

如同歐康諾所言,人們所公認的傳統佛教,「並非原來的宗教本身,這是一種虛擬的宗教,是一個已被一九○二年的﹃僧伽法案﹄所﹃更正﹄的過去。」我對雲遊禪修僧生活的研究,顯示了在泰國的佛教已偏離了它最初的樣子,目前保留的只是五十年前的風貌。

在整本書(編按:指《森林回憶錄》)中,我極力避開諸如「傳統佛教」、「現代佛教」、「僧伽改革」或「泰國佛教」之類的問題名詞,這些名詞十分模糊,且會在現今泰國佛教起源的議題上引起相當的困擾。若根據正確的歷史來看,這個當代佛教的起源—與現代泰國有關連的佛教—僅能追溯到自稱改革教派的法宗派,於一世紀半之前創立的時候,該教派成為現代國家佛教的典範,及遵循的標準與改革的基礎。而地方的宗教常規與文化價值,則是先遭到一九○二年「僧伽法案」的破壞,之後,又被一九六一年開始實施的三十年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所轉化。曼谷曾將現代國教加附在地方傳統上,許多先前存在的差異早已失去記錄,並褪色而消失,或由於「官方」歷史的輕忽與未加重視,如今已普遍地被遺忘。

所謂泰國佛教的「主流」與「非主流」的傳統區隔,主要是依據官方歷史建立的。如果我們透過現代泰國國教來看「傳統」佛教,並視中央集權改革為「傳承的媒介」,我們可能如同官方的檢察官員一樣視地方佛教習俗為異端。事實上,這些地方民族團體所含藏的價值是多方面的,可以說是典型的佛教。一如本書所指出的,正因為這個理由,所以它們看似奇怪、令人不滿且難以理解,但它們卻是真正最重要與最具創造力的。

所謂的「中央集權改革」,對改革者與被改革者的意義是不同的。對改革者而言,目標是將不同族群的僧伽納歸於曼谷的體制之下,使他們更趨近巴利聖典(由僧伽當局所詮釋的巴利聖典),讓國家脫離他們所認為的迷信,透過實施以曼谷為標準的經典、儀式與戒律,僧伽當局因此認為佛陀的教導是可以有單一的理解與詮釋方式。但對所有那些被改革者而言—不同族群認同的僧俗二眾—改革代表干預他們的宗教風俗與形式,現代國教對他們強制施加了一個特別的理解方式與形式風格,對受曼谷當局所掌控的境內僧侶與村民而言,它的象徵、價值、習俗、語言與法令是十分陌生的 (1)。

在今天的泰國,不同的佛教行為會引起別人懷疑的眼光,這或許是因為學者與名作家—不論過去或現在,均主張外地的佛教常規是腐敗與不純正的。今日的泰國人看到明星僧侶一一失去人們的尊敬,他們於是判定過去的地方僧侶必定好不到那裡去 (2),結果,人們往往將所謂的「差異」與「懈怠」混為一談。事實上,僧團中的差異性是決定佛教得以存活的關鍵,因為社會是由種種不同背景與不同需求的人所組成,所以有不同的僧侶來滿足他們不同的精神需求,是有其道理的。如同某位僧伽學生委員會領袖所觀察的:

允許不同宗派的存在,勝於將所有僧伽納歸於一個宗派之下,限制僧侶隸屬一個宗派的缺點是在於沒有其他宗派可以比較,不同宗派的存在並不一定會使宗教惡化,也並不表示僧侶不夠團結。當各宗派林立時,僧伽會彼此監督,也會盡力擁護他們自己的常規與原則,各宗派會力求自我革新,隨著社會改變而改善,以免遭到淘汰。

一個立場客觀的暹羅/泰國佛教史,就必須將種種不同的地方傳統納入考量。我們必須問的一個重要問題:為何地方僧侶與人們會尊崇特定的佛教形式?地方傳統對於精神生活具有何種意義?依循佛道對人們有何幫助?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審慎研究各不同宗派或傳承的苦行僧俗二眾。居住在不同的區域,接觸到各個不同的宗教傳統,當地的僧伽就必須要有更大的耐力與創新。例如,寮族與吉蔑村莊的住持以法術著稱,受到相信法術的村民愛戴,這些法術僧幫助村民驅邪、消除恐懼。村民敬重這些以手雕刻驅邪物的苦行僧,他們具有治療人的力量,而因此能夠說服村民於生活中實踐佛法。

這些僧侶與現今以工廠製造之驅邪物來做例行性加持的法術僧,是十分不同的,其他地方傳統的住持,都是偉大的傳教師,以善巧說法與擅長用方言為人說故事而聞名。他們能成為住持是因他們實用的技巧,且精於運用地方習俗,能將佛法融入於民間文化的教材中。我們需要這些與其他地方傳統的研究—能夠於多方面具敏感度且深入當地歷史的研究,雖然官方歷史、政府文獻、報紙與通俗雜誌,將這些地方僧侶(如今皆已作古)視為泰國人或某一省分的土著,他們特殊的文化或種族風格,也應獲得認同。

 

雲遊僧給現代人的啟示

 

雲遊僧與他們的禪修傳統,或許能給在西方的我們一些啟示。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僧侶提倡在行動中禪修。他們必須面對環境挑戰與生理苦痛—病、痛、恐懼、勞苦與其他逆境—對其技巧的考驗,這對他們的修行是不可或缺的,雖然我們並不一定希望仿傚此道,但我們必須將它視為一個正當的宗教使命。我們從森林僧身上學到另外一件事是,人類的生活與自然是息息相關的—這突顯了一個民族在社會、文化、環境與歷史等的重大議題。我們從頭陀僧那裡聽到,荒野與文化是密不可分的。頭陀僧曾經居住在未曾受到干擾的自然環境中,他們深深地感受到現代化帶來的影響。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與人口的成長,東北省分的環境受到極大改變,從叢林密佈變成不毛之地。二十世紀的泰國宗教史,與這種生態摧殘脫離不了關係—人類與自然之間關係的重大轉變。一位協助發起強烈地方環境保育運動的僧侶告訴我們:「藉著保護森林,我們同時可以保護野生動物與民族的福祉,這是提昇道德的重要基礎。」(3)

這些森林僧對自然的看法,在今天是可行的,但多方面卻未受到重視。頭陀僧以人性與尊重的態度接觸動物,他們清楚知道自已才是入侵動物領域的人,他們認為動物也是六道眾生,所以也應獲得平等的積功德的機會。這種信念與存有優越感的人是相牴觸的,這類人包括僧侶、都市人,以及與自然有關或無關的人。以荒野為家的頭陀僧,了解他們與自然的關係。

這種歷史的研究,所做的不僅是將雲遊僧定位在當地的背景而已,它更重新定義這些佐證的性質,以用來架構泰國僧團的歷史。這類歷史不能只依據僧伽官員所撰寫的檔案、經典,或其他權威文獻所記載的資料,我們必須善加利用鄉鎮僧侶、村落長老的回憶錄,與在當地的寺院、居民歷史裡,於生活記事中所含藏的豐富且詳細的資料。由於地方宗教常規大多是口口相傳,有關宗教的形式與改變,最容易在僧侶長老與村落長老的回憶中尋獲,不論他們住在那一地區,或是屬於那個宗派。

誠如我們所見,佛教能在暹羅的各宗派族群中存活與興盛,是因為它具有草根性,一種以民族為基礎的宗教,並結合了精神的追求與實修。具有地方傳統—寮族、蒙族、吉蔑、撣族、原族與暹羅—受人愛戴的住持,以正直、具應變力、彈性、忍辱,與能將佛法深植於日常生活之中的能力而聞名,這些老師代表了特定時間與空間的佛教傳統,這些不同的傳統反應出每一時代佛教教化方式的差異。研究這些「阿姜」(老師)與他們的傳統,會提供我們對長久以來的佛教歷史,與個別宗派差異所扮演的歷史角色,有更清楚的了解。因此,我們不能將這些僧侶視為「邊緣」或是「異端」,他們的個人特質、當地的知識與體證的智慧,值得我們審慎關切,他們是我們了解泰國當今佛教社會與其鄰國的重要環節,其身上還有很多東西值得我們學習。

 

【註釋】

 

(1) 葛雷保斯基(Grabowsky)指出,暹羅當局控制外來宗教之舉,如同「對內殖民主義」一般。從地域的觀點來看,他指出「暹羅的行為不像當地的殖民政權」。Grabowsky, Regions and National Integration, 8-9. 

(2) 參閱 Sanitsuda Ekachai, Falling from Grace, Bangkok Post, 5 September 1995, Outlook section, 27-28. 三位知名的僧侶—尼空(Nikon)、揚達(Yantra)、帕旺那普陀(Phawanaphuto)—在極短的時間內便吸引大批信眾,後來他們成為醜聞焦點。一九八○年代末,透過媒體他們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他們的名氣與受到信眾的支持或許來得太早,腐蝕了他們的自律而導致挫敗。 

(3) 阿姜封薩克•帖查達摩(Phra Phongsak Techathammo)在一九九○年曼谷郵報(Bangkok Post)第十期︿新社會宗教﹀(Religion in the New Society)一文中做此陳述。他獲得美國環境計劃所頒發的一九九○年全球五○○大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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