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六十六期/90年6月20日

捨斷今生來世,如蛇蛻舊皮

《蛇經》之二 ---- 複句的省思

 向智尊者 著

香光書鄉編譯組 譯

藉由善加引導、不斷調適,我們學會平等地看待各種情況的兩邊-
我們本性中的二元性與所面對的客觀環境。
只有面對、了解生活經驗中對立的兩邊,我們才能征服、超越它們。

蛇蛻皮的譬喻

 

《蛇經》的複句:
如是比丘捨斷今生和來世,
如蛇蛻去舊皮。
本經每一首偈頌的最後一行,都提到蛇蛻皮的譬喻,上座部古德的解釋如下:
蛇依據以下四點蛻去舊皮:
(一)遵循所屬物種的法則;
(二)由於厭離;
(三)藉助支撐物;
(四)努力。
其中,(一)「所屬的物種」,即那些條狀的動物-蛇。蛇不會違反其物種的五種特性:出生、死亡、冬眠、同種交配與蛻去舊皮。因此,就蛻皮而言,蛇遵循的是本身的物種法則。
(二)但在遵循物種法則的同時,也因為厭惡舊皮而蛻皮。當身體的一半已經和舊皮分離,而另一半仍然附著時,蛇會感到厭惡。
(三)在這種厭惡的心態下,蛇會將身體支撐在一塊木頭、樹根或石頭上,並且-
(四)努力地使出全力;蛇將尾巴纏繞在支撐物上,用力地呼氣,並且擴張傘狀的頸部,而將舊皮完全蛻去,然後自由地到牠想去的地方。
蛇的蛻皮與比丘十分相似。比丘所屬的「物種法則」就是戒律,他一方面持戒清淨,一方面看見當中的苦,(由於種種對立衝突)形成自己與他人的存在,而這存在會產生苦,因而對「今生和來世」的「舊皮」感到厭離,並尋求善知識(有智慧的老師與禪師)的協助,於是藉由道支-正精進,而發揮自己最大的力量。將白天和晚上分成六等分:白晝時,他經行或禪坐,遠離障礙的事物而淨化自心;初夜、後夜亦復如是;中夜時分才躺下休息,如此地努力奮鬥。如同蛇彎曲尾巴,他則結跏趺坐;如蛇用力地呼氣,比丘則提起他所有努力不懈的力量;如蛇擴張傘狀的頸部,比丘致力於增長自己的內觀;如蛇蛻去舊皮,比丘捨棄今生和來世。如今,他卸下重擔,進入五蘊無餘的涅槃界(anupAdisesa-nibbAnadhAtu)。(《經集註》)

蛇遵循所屬的「物種法則」,丟棄已成為負擔的東西-舊皮,牠十分欣然地蛻去舊皮,如此一來,終於可以堅決地、毫無負擔地走上自由之路(yogakkhema)[1]。比丘每天修行捨離-長久以來,早就了解實際上不屬於「自我」的事物,而降低「自我」與世界的束縛,緊縛的執取會愈來愈放鬆,直到像蛇毫不費力地脫落了舊皮一樣。正如佛陀所說的譬喻:斧頭的柄會因不斷地使用而耗損;就好比最堅牢的纜繩一直受風吹、雨打、日曬,也會變得十分脆弱,最後終將斷裂。因此,即使渴愛與無明的束縛曾如此牢不可破,也會因不斷地捨棄、放下,而變得脆弱不堪,終有一天會完全地自心中脫落。

採取這種「蛻皮」的方式,不用「強力違抗本性」,這是一種自然成長的過程,正如舊皮不再附著蛇身,「自我」也不再成為執著的對象。只有以這方式,人才能征服深植於內心的強烈衝動與虛妄見解。

在究竟解脫的行動中,任何尚未自現有的身心結構脫離,或僅是稍有連接的東西,都不必強力破除。因為空虛的外殼只需要強壯肌肉最後的一絲努力,就能將長久以來隱藏於身心、想像出來的空洞「自我」概念搖落下來。

如今呈現在禪坐者雙腿前-如蛇舊皮般的,是一堆無生命、細長又充滿皺紋的思想結構,這驕傲又不實在的想法-「我」和「我所」,一度被認為能散發美麗的迷人丰采。如今這種錯覺不再出現,而新的「概念的皮」已然成長,雖然這個語詞並不完美,但不再染上我慢、渴愛與邪見的虛妄色彩,能如實地看待身心,不再錯誤地理解,或期待身心所不能給予的永恆安樂。他已丟棄了多麼大的憂惱、恐懼、挫敗和渴愛不已的包袱!人若能蛻去對不屬於自我事物的執著,心就會變得多麼輕鬆自在!

真正必須蛻去的,是根源於自我錯覺的執取。在完全捨斷之前,這自我的錯覺憑藉著三股強烈的力量-我慢、渴愛與邪見,緊附於身心,這三股力量同時也滋養著自我的錯覺。即使在理智上與自我有關的邪見已破,但另外兩者-我慢和渴愛的力量,也會大到足以用虛妄的自我,對身心(或身心的某些特色)產生認同。

這個認同必須在三階段中完全滅除,直到將身心視為如佛陀在祇陀林中揀起的枯葉般,不屬於自己。當時佛陀問比丘們,這些樹葉是他們自己或是他們的財產?比丘們回答:「這些樹葉當然不是我們,也不屬於我們。」佛陀於是說:「所以,比丘們!捨棄不屬於你們的東西!捨棄一切對色、受、想、行、識的執取。」(《中部》22)(1)。

放棄一些與我們明顯無關或無意義的東西,如那些枯葉或任何生活中無關緊要的瑣碎事物,這當然容易;但放棄心愛的東西或深愛的人,則比較困難;然而,捨離身體與感官的欲樂、好惡,以及思想的知性之樂、根深柢固的習氣與習慣,捨離所有本能地、毫不思索地視為「我們自己的」事物,這才是最困難的。

這一切構成「自己」的要素,都明顯地在變化,有時變化得迅速且徹底,有時甚至將我們的好惡、習慣與思想,都作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但我們仍繼續由衷地將這些新的心境視為「自己」,彷彿是從前的那個自我一般。自我的錯覺如此地頑強,也因而難以破除。

然而,佛陀也為這最艱苦的任務囑咐我們:

放棄不屬於你的東西!那些是不屬於你的呢?色不是你的,放棄它!你因此會得到利益和快樂。受、想、行、識不是你的,放棄它們!你因此會得到利益和快樂。

在此,我們必須記得,要捨棄的是對五蘊的執著,而且必須一步步慢慢來。我們無須期待習慣性的好惡、知性之樂與欲望會突然消失,也不能、不該用暴力來摧毀。這表面上堅固且明顯的個性,已吸收物質與精神的滋養而逐漸完備,一天之中,它們無數次地用心接近我們想要的物質與精神對象,一次又一次,我們將這些對象當作是「自己」,並深信它們就是我們自己。

蛇蛻皮的譬喻,有助於停止錯誤的認知

這一連串累積執著與自我認同的過程,如今必須用捨離的漸進方式來逆向操作,藉由消解或停止那些錯誤的認知來達成。佛陀的教示主要是幫助我們逐漸地捨離,而能正確地生活與思考。蛇蛻皮的譬喻,就是其中的一項協助,若以這角度來看,這個譬喻可以教導我們許多事情,當中某些深思的方式,對我們也有所幫助。

〔觀想身體的皮膚如蛇丟棄的舊皮〕

一、看著包裹我們身體的皮膚,是如此堅實細密,健康地存在著,溫熱的血液在皮下搏動。現在想像它靜置在面前,空洞且鬆軟,像蛇丟棄的舊皮一樣。藉由這種方式,你可以觀三十二分身中的皮膚,這是一種佛陀所推薦的禪修法 (2)。當它栩栩如生地在心中映現時,有助於疏遠並捨離對色身的執著。

〔對正確的捨離不感後悔,如蛇不為失去舊皮而悲傷〕

二、蛇在蛻皮時,會毫不猶豫地實踐生物學的「物種法則」;對於真實的正見認為需要放棄的行為,比丘也毫無躊躇或逃避地斷然捨棄,正如蛇不會為失去的舊皮悲傷。因此,當捨棄看來已毫無價值與實體的東西,並用新的、更美的東西-捨棄的快樂來替代,而獲得自由的狂喜、內觀的寂靜、心靈淨化與平靜的光輝,這時,對正確的捨離便不會感到後悔。這種由新的體驗所漸漸增強的力量,會使通往究竟解脫的道路愈來愈清晰。

〔對殘存的執取與煩惱感到厭離,如蛇對未脫的舊皮感到厭惡〕

三、根據我們所引用的註釋,當舊皮尚未完全蛻去,還有一部分附著於身體時,蛇會對牠的舊皮感到厭惡。同樣地,佛弟子對殘存的執著、煩惱也感到厭離,因而迫切地想要究竟解脫。這種厭離象徵他在「捨離」方面的進步,而進步的原動力,是來自於日益覺悟到未除去的煩惱所蘊藏的過患-對自他的過患。

一旦看到這些過患:整個人類的悲劇-輪迴的困境,他的痛苦將不斷增加;而當他內心修持與持戒清淨愈進步時,對修行和持戒的障礙就會愈嫌惡。因此,佛陀勸告他的兒子羅喉羅:

增強你心中的厭離。(《經集》340 頌)

佛典經常提到「厭離」(nibbidA),視其為邁向完全捨離的助力及階段之一。對禪修者而言,當對存有的諸行感到無喜無樂,並覺知到輪迴的過患與悲哀時,八觀智中的厭離隨觀智便相應生起。在難以計數的經文中,佛陀說當弟子親見身心的組成分子為無常、苦、無我時,會生起厭惡,由於厭惡而離貪,由於離貪而解脫。八支聖道之所以受到讚揚,即是由於它導向徹底的厭離世間,導向離貪、滅盡、寂止、通智、正覺、涅槃。當內觀加深、加強時,此處所稱的「厭離」,即會失去其瞋恨與厭惡的強烈情緒色彩,而變為疏離,並遠離世間與自己殘留的煩惱。(3)

〔運用善知識的支持,如蛇用石頭或樹根支撐,努力捨棄舊皮〕

四、正如蛇用石頭或樹根支撐,努力地捨棄舊皮;同樣地,古德說,精進的弟子在努力朝向究竟解脫上,應當善用善知識的協助。善知識所給予警戒的關照、明智的忠告與使人振奮的典範,對如此艱苦的工作-使自己從情欲、易受誘惑與頑強的習慣等的沈重負擔中,獲得解脫-將提供決定性的幫助。

佛陀時常強調並讚歎善知識的價值。盡力侍奉佛陀的阿難尊者有次談到,成就梵行有「一半」需靠善知識的力量,並認為自己已恰如其分地讚歎其價值。佛陀回答說:

別這麼說,阿難!別這麼說。完整梵行都有賴於善知識、善友朋的提攜。(《相應部》45.2)

善知識的道理適用於比丘的精神生活,而在世俗的日常生活中,也還有其他必須珍惜善知識的理由:因為世間充滿了殘酷與危險、掙扎與誘惑,而且幾乎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愚人與惡棍。所以,如此稀有難得且珍貴的善知識,實在是這個世界所能給予我們的少許安慰,除了友誼的慰藉之外,假如沒有蒙受更偉大的安慰-佛陀所說的離苦而達究竟解脫的慈悲訊息,我們的世界將真的很「悲哀」。

比丘的意義

此處所使用的「比丘」,與《念處經》(SatipaTThAna)的古註所解釋的意義相同:
「比丘」一詞,是指認真地致力於實踐圓滿教法的人。雖然有其他的天神和人,也認真地努力要完成教理的修行,但由於比丘藉由修行而證得的是絕佳狀態,佛陀因而提到比丘,……事實上,凡是追隨教理者,不論神或人,都稱作「比丘」。

今生和來世

現在,什麼是最後應該放棄並且沒有遺憾的?本文稱之為「今生和來世」(ora-pAraM),此巴利語的原意是指河的兩岸。

「今生」是我們現在生活經驗的人間世界;「來世」是指此生以後的任何世界,因為種種的業導致我們於未來再生、輪迴,可能投生到天堂般享福的世界,或受地獄般的折磨,或是由我們想像出來、心所嚮往的世界。對來世任何世界的眾生而言,只有涅槃(nibbAna)是「『有』的超越」。

「今生和來世」一詞,也應用在我們心中慣性運作的二分法及各種分別、對立的組合上,如勝劣、內外、肯定生命的好壞、接受與拒絕等。簡單地說,這意謂著不斷循環的對立遊戲-以無法消解的不滿、失望與痛苦,來維持生命的遊戲,佛陀因而要求我們必須捨棄。

超越對立、捨離「兩邊」,是《經集》重覆出現的主題之一。構成我們的念頭、態度與感覺的對立組合中,最明顯的就是「殊勝與低劣」的組合,人類憑藉這二分法,發明了為數眾多的宗教、倫理、社會和政治的教義。雖然對這兩個語詞的定義千差萬別,但在要求我們放棄低劣的,並將自己堅定、完全地依附在他們稱頌為「殊勝」、「較殊勝」或「最殊勝」的這點上,則是一致的。

自己的意見是最殊勝的,
自己所認為的是「最好」,
其他的則貶斥為「卑劣」,
如此的人將無法遠離諍論。(《經集》796 頌)

然而,任何與人類相關的領域,無論是世俗或宗教的,只要執取「殊勝與低劣」的分別,最終必定導致痛苦。當我們執著於任何「殊勝」的事物,如果這事物改變了,我們會感到悲傷;若是我們的態度改變了,將發現自己會感到不安與不滿。

但是,儘管不斷地體驗到無常,儘管先前多麼令人失望,人們仍然懷抱著希望,希望與自己珍愛、執著的事物永遠同在的空想。只有少數「眼中有微塵或無塵」的人,了解這場對立遊戲的本身是永無止盡的;而只有一個人-佛陀,向我們開顯了解脫的方法。他-偉大的解脫者,開示通往真正自由的道路,在於放棄二分的兩邊,他甚至認為自己所說的教理也只是為渡河而造的筏,不是讓人們緊緊執持不放的:

了解「佛法如筏」的比丘們!連善妙的教法你都應當放下,更何況是錯誤的教義呢?(《中部》22)

我的弟子!所有的結,無論是粗的或細的,你曾看過我不要你丟棄的嗎?
(《中部》66)

總之,大家應該清楚了解並牢記在心:放棄兩邊、超越對立,是最後的目標-結束漫長旅程的目標。因為這段旅程不可避免地要穿越輪迴的浮沈,旅人將一次次地與對立的遊戲相遇,他必須作出自己的決定,並選擇其價值觀。當雙翼軟弱無力時,不要奢望在對立的領空翱翔,否則命運會和伊卡洛斯(Icarus)一樣-墜落 [2]。

在短時間內,必須盡一切的知識與力量,堅定地選擇「殊勝」以對抗「低劣」,隨順以「法」的立場來看有益的事,並且避免有害的事。但是他應該將自己的選擇與價值觀視為一隻竹筏,不執著並隨時準備丟棄,以投入下一段旅程。當仍處在世俗的層次時,千萬不能忘記或輕視存於心中的「低劣」-本性中的黑暗面,必須謹慎學習,且堅毅地以智慧來處理。

為了渡過生命的海洋並安全抵達「彼岸」,須有航行於急流和逆流中的技術。然而,在適應內在與外在的急流時,我們必須隨時提高警覺。急流有時可能威力強大,必須知道抵抗它的時機。有時必須以正精進來防犯或克服邪惡,來產生及維持良善;有時則必須善巧地抑制過度、不耐的激情,並回到易於納受的態度,讓內在的成長過程依自己的速度趨向成熟。藉由善加引導、不斷調適,我們學會平等地看待各種情況的兩邊-我們本性中的二元性與所面對的客觀環境。只有面對、了解生活經驗中對立的兩邊,我們才能征服、超越它們。

對於回應對立的遊戲愈發精熟,人因而學會截長補短,以平衡、調和並提昇五根(indriya)。當兩個完全相反的性質出現時-如精進根與定根-我們很自然傾向於加強弱者,而不會去削減強者的力量,如此,將在更高的層次上重新建立諸根的平衡。只有高度發展的諸根達到平衡,才能往下一個「超越兩邊」的階段前進,也就是對於明顯對立的最終領悟與調御,如剛毅與溫順,只有在孤立或不平衡時,才顯現其對立的特質。

這種和諧是動態而非靜止的,當達到如阿羅漢完美的寂靜與平衡時,其寂靜比任何凡夫所能想像的更廣大深遠。

在情緒的層次上,阿羅漢寂靜的特徵,在於面對生活的起伏、經驗範圍內,可能發生的一切問題和衝突時,所表現出完美且堅定不移的平衡。這種寂靜不是冷漠的疏離,而是對各個情況的平衡反應-由智慧與慈悲所產生、所引導的反應。

在意志與活動的層次上,阿羅漢的寂靜表現為無有偏愛,以及在行動與不行動間作出謹慎的選擇,這些都是以智慧和慈悲為出發點。而作決定時,仍展現出完美的平衡。

在認知和智識的層次上,他的寂靜展現在以謹慎、實事求為依據,對每個情況或想法作出公平的判斷,這是平等的洞察力,使他免於落入觀點偏激的陷阱。

以上是從三方面來談阿羅漢的寂靜,它們具體表現出超越偏激與對立的中道。

【註釋】
(1) 這些是「五蘊」(paJcakkhandhA),佛陀將個人的特性分析為五蘊。
(2)《念處經》中曾提到,而《清淨道論》(第八品)大篇幅解釋這種禪修法,藉由身體的組成部分,諸如皮、肉、肌腱、骨、內部器官、分泌物與排泄物等來隨觀色身。
(3) 見《清淨道論》XXI, 43,《無我相經》與《火喻經》(《佛陀的三根本經》(Three Cardinal Discourse of the Buddha),髻智比丘譯,《法輪》No.17),《中部》83。

【譯註】
[1] 平衡安穩。
[2] 伊卡洛斯(Icarus)又譯為伊卡魯斯,希臘神話中發明家代達羅斯(Duedalus)之子。傳說他利用父親以蠟和羽毛製成的翅膀飛翔,但因為太靠近太陽,蠟因此溶化而落入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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