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八十四期/94年12月20日

 

愛的追尋

 釋悟因


「取」是煩惱的異名,抓取的對象有四方面—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

不論所抓取的對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有所取著就有煩惱。

了解四取,看清實相,當下即是流轉的止息、綑綁的解放。


 教的教主釋迦牟尼佛,終其一生宣揚世間的真理,揭示生命的實相。他的教導很多,而核心的教義是「緣起」。眾生生命的緣起說是十二因緣,即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緣起說的可貴,不但在指出生命的陷溺、流轉,也揭示超越生命限制的可能。

促成生命流轉的重要因素有三個:「無明」、「愛」、「取」。「無明」是一種矇蔽的狀況,屬於知的錯謬。「愛」是一種生命的動能,若混含著無明,即屬於情感的錯謬。「取」,攝持所愛的,形成一股持續的力量。

愛與取

梵語trsnA或priya(巴利語piya)在中國佛教譯為「愛」。然而中文的「愛」字詞義範疇很廣,比英語的love和德語的liebe還要豐富,包括染污義和法性義。若使用在四諦法和十二因緣的相應說法,是以染污義為主。在原始佛教的教典則常用「嗜」、「味」、「著」、「渴」、「縛」、「結」等各個面向來形容「愛」。

十二因緣的「取」,梵語是upAdAna。字義是持、捉,作用是「能取自身相續不絕」。例如有一個愛的意念在心中產生,如果這意念被捕捉到了,就會一直在心中旋繞,如飢似渴。需要攀附、倚附本是有情生命的妄情,由此產生相續的依附黏著,這就是「取」。是盲目衝動下的產物,一直在流轉打滾之中,卻讓人樂此不疲。所以,「取」也是煩惱的異名。

「愛」與「取」的關係相當密切,有愛就有取,取來自於愛的行動。美籍阿姜蘇美多比丘有一個傳神的說明:「對我所愛的就想要取。」(見《香光莊嚴》第81期)。本文特從「取」的方面切入探究。

取的對象很多,有人執取「物」;有人執取「財」;有人貪戀「色」;有人貪戀「名」;有人講究「吃」;有人對「睡」無法抗拒。每個人著重的部分不一樣,儘管不一樣,也只是輕重緩急之別而已。佛教總括各種「取」的對象說有「四取」:「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總稱為「四取」,即四種取著的煩惱。

欲取—取我喜歡的

「欲取」,梵語kAmopAdAna,就是對於「色、聲、香、味、觸」等五塵的執取。追求、忙碌於感覺世界、物質世界,或是生理世界,當然也包括男女追逐。這些都叫「欲取」。總括地說,如「財、色、名、食、睡」等就是欲取的對象。

欲取的追逐,是貪使,所謂欲壑難填,是沒有窮盡的時候。人似乎抓取到所要的,可總覺得不滿足;同時它也是流動的,它既會流近於你,當然也會流遠於你。比方財物,佛家說財物是「五家所共」─水災、火災、盜劫、官吏、納稅、不肖子孫等五家所共有。因此,五種欲樂在你取得時,它好像是實實在在有,其實是非常虛幻,沒有實體的。再說,其他名、色、食、睡等的例子,也都在告訴我們它是何等的虛幻。

見取—取我的見解

第二「見取」,梵語drsty-upAdAna,對「我的看法和見解」特別重視,特別主觀、有成見。

所謂我的主觀看法是什麼?有各種可能。譬如別人說的是不對的,只有我說的才對,自以為是,這就叫「自是非他」;或者認為自己什麼都知道,掌握了對某事的全知,這是「以偏概全」;或者「以非為是」,對自己所思所見有意或無意的顛倒是非,沒有小心驗證,也可能以非為是,這是顛倒;或者「以末為本」,本來是枝末的事,偏偏認為這個最重要,所謂本末倒置、輕重不分。以上的是非、偏全、末本等,都是因為「我見」在作祟。

見取,由於執取自己的觀點,容易造成視野狹隘,思想沒有轉圜的空間,也不見容於他人。見解的錯謬,有時禍及個人,有時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各說各話,擾嚷不休,小至個人,大至國家,世間的爭端就這樣出現了。佛陀在《中阿含.苦陰經》說:「以欲為本故,母共子諍,子共母諍,父子兄弟姐妹、親族展轉共諍。」,又說「以欲為本故,王王共諍,……民民共諍,國國共諍,……」睽之世間確實如此,怎一個「諍」字了得!

盲人摸象的故事

佛經「眾盲摸象」的例子,即在說明未見真實而各執異說的狀況。一群天生的盲人,有人試著要讓他們認識象,教他們用手摸象來認識象的樣相。其中一個摸腿,一個摸到鼻子,一個摸到象的耳朵,另外一個摸到象的臀部,每個人摸的部位不同,所認知的象當然也不一樣,卻總認為自己是正確的。而縱使你把整隻象都摸了,你就能知道牠是什麼樣相嗎?

我們知道,有時候我們眼睛看的跟手摸到的,在認知上確實會不一樣;也許看到了也摸到了,你還是不能通盤了解。比如你摸到了蘋果,它是光滑的,你知道它的味道嗎?你知道它吃起來的感覺嗎?這就是佛教常說的,當眼、耳、鼻、舌、身、意接觸了色、聲、香、味、觸、法,就形成不同的「見解」。個人尚且如此,在社群當中,每個人亦各有每個人的角度、立場,就像眾盲摸象一樣,看法各異,真有得「諍」!「諍」的世界是動盪不安、紛紛擾擾,人們也總期望彼此和平和諧共處。如此期許的同時,相互之間需要培養多少的「尊重」!誰還能夠自大地說自己是「唯一」、「獨存」、「永恆」的!

佛法講「緣起」法則,就是說這些對象是相對的,無法單一獨立而成,因此它們是沒有自性的,「沒有實質」的,甚至包括「我」,也是「沒有實質」的。當我面對某境或某人時,有些關係也在變化中,「緣起」就是在說明這種生滅變異。就這樣,人們會因時、因地、因人而有不同的立場,不同的主張,不同的成見,這就是「取」─「見取」。只因各人執取自己的看法,我執堅固,一旦因緣相遇,「諍」就出現,爭論不休,爭得你死我活,這叫「眾生見」。這當中若深究,總不出常見和斷見,世間的爭論就常因「見取」見而生起;萬一這個人又有影響力、居心不良,那將演變成更大的爭戰,釀成群與群間的災難和禍害。這是人為的災難!

宗教的戰爭

早期的猶太教和基督教、回教,這些宗教都在中東發展起來,他們都主張「唯一的神」。所謂「唯一」,背後透露著非我族類的「排斥」意味。所以這些宗教的排他性非常強,也因此中東自古來一直是一個火藥庫。如果這個「唯一的神」的教義不調整,我認為過去它是一個火藥庫,未來也還會是一個火藥庫,中東戰爭還是會再繼續下去!「見取見」在佛經裡面就叫做「知見的爭論」或「見諍」。

以上說的「諍」,是偏向看法、思想、見解的諍,但如果是以「欲」、「欲愛」為諍之本,就更屢見不鮮,天天都在上演,也是媒體追逐、鄰里相傳的話題。

大部分的人都不甚了解「緣起法」的相對關係,也不了解它是沒有實質的。一旦抓著不放,歸納出自以為是的成見,即愈是以「我」為中心形成爭端。

戒禁取─非因計因,執取不當的禁忌

第三「戒禁取」,梵語sIla-vratopAdAna。就是取戒律、禁制,目的是為了改善現況,但卻有妄持奉行怪異歪謬的戒律規矩禁忌,以為它是導致解脫或能改善現況的原因。這是因愛而取的見解的錯謬。由於涉及「非因計因,非果計果」,因果不相符,因此特別被提出來,另列一類。

什麼是非因計因,非果計果?曾經有位居士對我說,他失業了,過去工作一直很認真,卻在不明的因素下被公司裁員了。被裁員撤職,打亂安定的生活秩序,工作得重新再張羅,一旦失業就要面臨艱苦的困境。於是他認為:既然「認真努力」還遭到裁撤,所以認真努力是無用的、不必要的。這樣的因果論顯然並不正確,佛經稱這種因果觀念為「非因計因,非果計果」。

對於世間的一切,大家都希望它能更好,如果有不好的也希望能夠改善為好,但是要用什麼方法呢?最重要的是要因果相符合,但一般最常引用「傳統怎麼說……」、「西洋怎麼說……」、「我爸爸怎麼說……」似乎傳統或西洋先進、權威總是正確的。像這樣道聽途說、傳聞等,未經驗證而引用來「引導改善」我們的身心或命運,就叫「戒禁取見」。

每個社會多少有一些傳統的禁忌,這些禁忌的執取也是「戒禁取」。例如:小時候,大人都告訴我們,大年初一不可以掃地、洗衣、烹調,說掃地會將財物掃掉。這可奇怪啦!平常要將垃圾掃乾淨,到了過年這些垃圾卻變成是財物,不能掃,這豈不是很怪誕的說法嗎?其實這禁忌可能緣自一種體貼的心意,因為過去六、七十年代的農業社會,沒有所謂的休假,一年365天終年無休,好不容易「一年復始」過個年,大年初一這一天就不掃地、不洗衣服、不烹煮,什麼都不做了,大家都休息不工作吧。然而硬要把過年時的垃圾當財物,掃地犯禁忌,會帶來晦運,如此奉行,就是戒禁取見。

有位居士曾經問我:「有長輩說下午不可以誦《地藏經》。」我說:「誦經是用功、是好事,為什麼不能誦呢?」他說:「《地藏經》裡面有很多鬼王,在下午誦,不就把那些鬼王都請到家裡來了嗎?」他設定鬼神都在下午出現,因此不誦《地藏經》,這也是一種傳說的戒禁取見。

再者,一般人都認為天界就在抬頭向上看的地方,地獄就一定是在地下,其實這些都是傳說。佛陀說地獄不一定在地下,也不一定在死後。一個人如果產生了與地獄相應的惡念頭、惡行為,根本不必在死後才進入地獄,在當下就會出現與地獄相應的苦迫。所以地獄跟死後無關,也跟地下無關。

還有更有趣的戒禁取見的例子,比如在印度,有外道沙門為了求生天趣或求解脫輪迴,就修煉苦行。什麼苦行呢?因為據說雞、牛、狗往生後升天,就以為透過雞、牛、狗的生活方式可以升天,於是學著雞、牛、狗的方式生活,認為這是修行。佛陀知道以後告訴他們:「過著雞、牛、狗的生活方式,是跟雞、牛、狗的習性相應。往生後不是升天,而是墮入雞、牛、狗的那一道。與牛的生活方式相應,就生到牛的那一道。這怎麼會是升天呢?」人們總期許生命能夠超越、生活可以更好,但是如果不循正道去走,因與果不相應,就苦得沒意義,太枉費工夫了。

也常聽人說:「我『工作』一輩子,退休以後就要享清福,不要再『工作』了,再做就是『老歹命』。」這是對「工作」定義的詮釋。享清福一定是不「工作」嗎?「工作」是「老歹命」嗎?年紀大了是應該休息,身體不好是應該休息。但是回頭想想,年紀大而身體硬朗、經驗豐富,循著生命的自然狀況,投入他歡喜的工作,生命才會有意義,這才相應於因果。

還有很多人,當他們的父母親去世,焚燒很多紙紮的冥錢、房子、汽車、飛機、人偶,要給父母親享用;甚至有人把冥錢印成美金、歐元,以表心意,燒這些要供給享用,可能嗎?有的在世時都沒看過歐元呢!還是趁父母在世時,多些體貼關懷比這些有用。確實,由於內心懷念親人,想為他們做些什麼,這是人之常情。然而燒紙紮的這些物質,怎麼能夠解決身心的問題呢?所以這也是一種因果不相應的事例。

「戒禁取見」在社會上其實相當的普遍。個人或社會如何檢視這些問題呢?簡單地說,人們為了要解決個人身心、命運或是社會上的問題,所使用的一些規制、禁忌、方法,而奉行這些方法於因果不相應、不符合因果法則的,這叫「戒禁取見」。

我語取─取我、我的、我愛的

最後一種取叫「我語取」,梵語 Atma-vAdopAdAna。「我語」在梵語是一個複合詞,直譯成白話就是「說我」。

每當事情發生時,最關心的就是「我」。你會發現一個現象,「我」一定在第一個念頭出現。比如看照片,拿到照片時先看的一定是我,這即說明我最關心的就是我。什麼事情總繞著「我」來談,這就是「我語取」的意思。

對「我語」的愛取有二種,第一是「愛我」,佛經稱這個為「自體愛」,這是維繫生命的重要因素。而因為「愛我」,所以取我愛的、我所愛的,這是第二。如:我的衣服、我住的房子、我的汽車、我的家人眷屬,所有屬於我的,因「愛我」而愛屋及烏,統統都愛。這是第二種我語取,叫「境界愛」。

討論「我語取」,並不是要杜絕世間所有的愛,古有名諺:「愛與被愛的感覺,帶來溫暖,豐富了人生。」世間的「愛」,它正面的影響力其實是不容忽視的,關鍵點在於「取」─愛「取」。如果對於所愛的有所取、有所著,會因而要求愈多,徒增彼此的磨難。因此對於所愛的,如果對象是「物」,應珍惜不要不知足;如果所愛的對象是「人」,不論老小或男女,是敵是友,應給予相當的尊重,「實事求是地照他本來的面目去愛他,而不是脫離實際,希望他這樣那樣的。」這是托爾斯泰對愛的建言。當然,愛最怕的是又陷入另一個陷阱—縛、結。佛法說緣起法的相互關係,良好的互動與尊重才是提升愛的學習,這也是菩提心的學習。

緣起是相對性的,知道所愛的都沒有自性,包括「我」,也是虛幻不實的,才能隨順因緣,時時欣賞接納而不執取—這就是菩提心的表現。

結語

以上,從愛說到取,人們追尋、愛樂、執取的對象有四方面—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欲取」是因欲而抓取色香味等塵境;「見取」是妄執我見、邊見或斷見、常見而生惡見,並以此自是非他;「戒禁取」是奉行不符因果的禁忌規制;「我語取」是妄執我、我的、我愛。

「取」是煩惱的異名。有所取著就有煩惱。不管所抓取的對象是物質的,如:吃、穿之類;或者是精神心靈方面的—感受、見解與價值觀。在「取」之前,內在會先有愛著、渴愛、味著等心路歷程,它是促成生命緣起的流轉門。佛法的緣起觀,在說明生命的緣起,從流轉、從染污,是因緣和合的。我們一直要抓取,被患得患失所綑綁,苦惱,當然無所遁逃。繫鈴還須解鈴,解鈴仍在去除無明—覺悟—看清實相,「如實知」是流轉的止息、綑綁的解放,當下即是還滅門,染污的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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