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來無住金剛經】香光莊嚴八十五期/95年3月20日

採摭生命的智慧花朵

十個議題談《金剛經》

新譯梵文《金剛經》譯者   許洋主

1996年,許洋主老師與如實佛學研究室的幾位成員, 完成了新編、譯、註梵文《金剛經》,

這是現代台灣佛教與佛學一個新的起點 —以新的方法或態度,配合新的需要而做的解說。

而《金剛經》的部頭雖小,但內容豐富,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地方。

在本文,許老師提供幾個議題, 供讀者參考、思索《金剛經》中盛開的智慧花。


     在就新譯梵文之佛典《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做幾點粗淺的說明之前,先引該書第一冊中〈序之二〉的兩段文字於下,以供讀者思考:

「一般的花只能在短暫的時間內,供人賞心悅目,不久就會枯萎凋謝,而《金剛經》中盛開的智慧花,永遠保持鮮美如初。不論我們什麼時候看到它,它都是「生趣盎然」的。它不是供擺設的裝飾品,而是要「吃」下去,以滋養我們的生命的。」

「《金剛經》中所蘊含的智慧,是要讓真正的修行者在日常生活的各個活動項目中,用作「路標」或「燈塔」的,而不是只要人放在嘴巴上說說,或在腦袋內想想而已。」

其次,再來說《金剛經》中的一些議題。在眾多大乘經典中,此經的部頭算小,但內容可說豐富,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地方。但在此,只想從《金剛經》中簡略地提出若干資訊,讓讀者參考。

金剛能斷什麼?

《金剛經》是略稱,它的全名是《金剛能斷佛母般若波羅蜜》。其中的「金剛能斷」有兩種解法:

金剛喻作智慧

(如)金剛(即鑽石)(的般若)能斷(煩惱)。金剛用以比喻「般若」,即指般若如金剛,能破壞一切戲論妄執。

金剛喻作煩惱

(般若)能斷(如)金剛(即鑽石)(的煩惱)。金剛用以比喻「煩惱」,即煩惱難以破壞。

《金剛經》本就有三十二分?

《金剛經》漢譯之後,才被華人,也就是昭明太子分成三十二分,即三十二章。在《金剛經》的梵文本及藏譯本中,看不到這種分法。

離開生活,哪有修行?

在《金剛經》〈法會因由分〉第一中提到:

「世尊食時,著衣持缽,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中次第乞已,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缽,洗足已,敷座而坐。」(羅什譯)

「端身而住,正念現前。」(真諦譯)

由此,可以看出佛陀日常生活的大概,更可看出佛陀並沒有養尊處優。他和僧團的全體成員一樣:穿衣、持缽、乞食、步行、收衣缽、洗腳、端坐、正念……,這些都是修行。離開生活,哪有修行?

須菩提對佛提出幾個問題?

在羅什譯《金剛經》〈善現啟請分〉第二中,須菩提問佛陀兩個問題:「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但在《金剛經》梵本及其他諸漢譯,則多一個問題:「云何修行?」這是因為羅什認為它是多餘的,而把它刪減掉嗎?它有沒有別具更深的含意?大家一齊來思考看看吧。

是無相,還是無想?

羅什譯的《金剛經》作「無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而其他諸漢譯皆作「無我想、人想、眾生想、壽者想」。若「相」意謂相貌、相狀,則與意為概念的「想」顯然有差距。

相當於「相」或「想」的梵文字是saMjJA。五蘊中的「想」,即是此梵字的漢譯。

諸相非相?相和非相?

《金剛經》〈如理實見分〉第五: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羅什譯)其中「諸相非相」,根據藏譯,應解作「相和非相」,但中國佛教一向解為「諸相不是相」。

兩相比對,藏譯比羅什譯更合乎《金剛經》〈正信希有分〉第六所說:「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的蘊涵。

法法都不同?

對出現在《金剛經》的「法」一詞,不可做統一的解釋。如「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羅什譯•〈妙行無住分〉第四)和「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羅什譯•〈究竟無我分〉第十七)這兩段經文中的「法」就有不同的意涵。

第四分的「法」是指意識所了知的別法塵,即受、想、行。其中,受是感情,想是認識,行是意志。第十七分的一切「法」,乃「事物」之意,即一切事物。因此,若做相同的解法,則勢必誤解經意。

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親近禪宗的人很可能都知道,六祖惠能大師是因聽到了「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羅什譯.〈莊嚴淨土分〉第十)而開悟的。由此可知,這一句很重要,值得探討。

其中「無所住」,係指不住於,亦即不執著於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六種感官),所緣取的六種對象,此處的「緣」、「取」指認識作用。令惠能大師開悟的這段經文,可解作「諸菩薩摩訶薩,不應令住於六境中的任何一境,亦即菩薩摩訶薩的心生起時,不應執著於任何一個對象。」

強調經法的重要性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說,法布施比財布施有更多福德(見羅什譯.〈無為福勝分〉第十一),又說「經典所在之處,則為有佛,若尊重弟子。」(羅什譯.〈尊重正教分〉第十二)。佛弟子們宜依佛陀所教的「法」修行,而這個「法」在哪裡才找得到呢?至少也要去經、律、論三藏中尋求吧。

譬喻的同異

羅什譯《金剛經》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此中共提出六個譬喻。然而,《金剛經》梵本和其他的諸漢譯本皆作九個譬喻:星、翳、燈、幻、露、泡、夢、電、雲。亦即比羅什譯的多三個:星、翳、燈。而且,其他六個中有一個不同:羅什譯作「影」,而其他諸漢譯作「雲」。

摭取智慧的花朵

新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第三、四冊,共收有21種譯本,其中有漢譯、藏譯、日譯、英譯、法譯、德譯。可逐句對照。凡對此經有興趣者,可從中找到更多有趣且有意義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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