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佛陀的「無我」要旨】

一切都只是自然的「法」


  佛陀所說的「無我」,意義廣大周延,既不認為事物中有個「自我」,也不把任何的個體看成是「自我」。對「自我」最明確的定義是:「自我」不是虛幻的,而是不假因緣而自行存在的實體,而且是觸摸不著、無法加以左右的。這在宗教專有用詞上稱為「無為法」(asankhatadhamma),相對於「無為法」的就是「有為法」(sankhatadhamma)。有為法是由各種因緣組合而成,並且必須藉助它們才能形成,所以沒有實體,而且是短暫的,比如說世俗中的物質或精神層面的事物,就是有為法。

  更精確地說,無為法的境界是真理的境界或涅槃,它會使我們錯以為是「自我」,因為它以不變異的形式出現。儘管它存在而且具有形象,也不是一般虛幻的事物,但是它仍然不是「自我」或其他的東西,而且不應該被認為是事物本身的「自我」或其他事物的「自我」,這就是佛陀所說的「諸法無我」。更深一層地說,一切都只是自然的「法」或自然的事物,它們可以分成兩個領域,即前面所說的有為法與無為法。

[有為法是可經由身心認知的現象]

  有為法屬於現象界,我們可以經由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去認知它們,也可以經由身心與它們溝通或研究它們。屬於這個領域的「法」或事物都是虛幻的,因為它們由許多事物集結而成,受時間的影響,它們形狀的大小也會隨著時間不停地變化,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有為法」,有為法就好比是一種現象。

[無為法只能以智慧作認知的基礎]

  無為法和有為法完全不同,它既不屬於物質,也不屬於精神層面,無法單由接觸去認知它;它不是由任何事物所創造的,不隨時間變化,也沒有形狀或大小,所以不能從表象去度量或計算它,唯一的方法是用智慧,也就是以智慧作為認知的基礎。

  即使當我們說心靈以涅槃作為意識的對象,或自認為已經深刻地理解涅槃的本質時,我們也必須了解,心還是不能把涅槃當作是任何形式的「自我」,這意思是只有心靈的平靜或妄想的斷然止息,才有可能體證涅槃。一旦人的心靈明澈,就可以看清涅槃的實相,不過卻無法向別人描述涅槃的情況,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說才好。至於涅槃的味道,把它當作某種東西,比方說像糖一般,這更是完全錯誤的事,因為涅槃沒有味道、顏色、形狀,或任何可以感知的性質。嚐到涅槃的味道是指當心靈完全沒有煩惱,或達到所謂涅槃的境界時,心中自然生起的一種感覺。這就好比我們沐浴之後,除掉身上所有的汗漬和髒污時所生起的舒適感,但我們不能說這種舒適感是清潔的味道,它只是和清潔有關,因為清潔沒有任何味道,然而當身體清潔時,自然就會產生清新的感覺。達到涅槃──完全淨化的心靈,也是如此。

  像涅槃這種抽象的境界,並不是物質性的存在,也不具任何明確、特殊的味道,所以不能經由感官的接觸來加以認知。有些事物可以用感覺、記憶和滿不滿意來認知,我們甚至能夠體驗到涅槃所產生的樂受,但是,那只是存在心中的一種感覺,會隨時間改變,可以觸摸得到,並受某些因素影響而改變;而無為法的涅槃,不是那種感覺,卻比這些感覺更深刻。

  總之,無為法很難用言語說明,我們必須慢慢地研究、觀察它,直到能親自清楚地體悟它,目前我們只能說涅槃不屬於現象界,而且各方面都不同於有為法。確切地說,涅槃既不變異也不壞死,它是不朽的,即使沒有任何事物去創造並且維持它,它也能夠穩定地存在,而不是虛幻的,我們將這種境界稱為「無為法」或「本體」(本來面目)。



[回gaya首頁]   [香光書鄉]   [法音叢書]   [無我]   [佛陀的「無我」要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