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囚]/「我」的危險

觀心


  讓我們檢視自己的心念,它有時沉醉於感官享樂,但當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浸淫其中,也會變得厭煩而想稍微歇息;有時我們也想玩樂,或用其他的物質來娛樂自己,但這些物質都無法令人滿意,便想到非物質的活動,如善行與名聞。直接地說,就是有些人沉迷於感官樂趣,有些人則喜歡以嗜好自娛,如蒔花、養熱帶魚、養鴿子,並且樂在其中。人心善變,有時某些人認為感官樂趣與興趣嗜好會使人迷惑,也比不上精神層面的享受,因而想要有善行、美德或者名聞等非物質的東西。以上境況彼此的差別很大,構成不同的層次,但必須注意的是每個人都可能經歷這八類的「生」。檢視你的內心,看看它會生到那些趣。人可能在一天之中沉溺於感官樂趣好幾個小時,然後想藉著運動或以嗜好自娛來休息一會兒;而在其他時候,可能想徹底休息,遠離一切干擾;有時他又必須回到人趣,長時間辛勤工作,並因而疲憊不堪;也有些時候,他可能墮落到地獄(焦慮),或處在畜生(愚癡)、餓鬼(饑渴)、阿修羅(恐懼)的心境裡。換言之,一個人一天之內就可能經歷好幾種「生」,或者在一星期之內經歷過八趣的「生」,他可能「生」到四惡趣中的任一趣,或是人趣、天趣。但不管「生」為什麼,都只是苦。「唯有解脫『生』,才能解脫苦」,這句話很難瞭解,但一旦明白,也就能明白佛陀所有的教誨和佛法的核心──「不生」了。

  「不生」,不是指人肉體死亡,放在棺材內後不再生。請這麼想:如果整天都保持醒覺,不令「我」、「我所有」等自我意識、自我主義生起,這才是「不生」。人的心保持醒覺,沒有其他心念干擾,就可以做應該做的事,並且做得恰到好處,在此心境下,工作是一種樂趣。沒有「我」、「我所有」等念頭而且恰到好處地做事,這是一種享受,也正是佛陀教誨的精髓。這項教誨的真義是要我們不要以有「我」、「我所有」的念頭過活。每個宗教也都這麼教示,這種道理奠基於自然法則,它堪得起嚴密的科學驗證。

  佛教主張,若一個人的思想有自我意識,以「我」為中心,就是苦。基督教也認為不要以「我」、「我所有」思考,不要以為有「我」、「我所有」。但大多數基督徒不瞭解這道理,正像大多數佛教徒不瞭解佛陀對這方面的開示一樣。世界上所有宗教都有個共通點,那就是:沒有信徒真正懂得自己所信仰宗教的真實義。佛教徒不瞭解「不要生」、「停止生」,因為不明白,所以困惑、不相信,甚至認為它是錯誤的說法,也許還不至於敢責備佛陀說錯了,心中卻仍不免存疑;或者認為傳播這種說法的出家人誤傳了佛陀真正的用意,這正是佛教界的情形。也就是說,人們完全不明白「無我」與「空」,這沒有「我」、「我所有」的教義,所以要受苦。我們經常「生」,經歷輪迴的次數就比經歷涅槃多得多。

  上述說法可以從醫院內精神緊張、錯亂的病人大爆滿一事找到充足的證據。世人就是不知道預防精神疾病的真理,而這正是佛陀說法的目的:做一個醒覺的生命,能持續地醒覺,明白世間沒有「我」、「我所有」,除了醒覺之外,內心始終不存「我」、「我所有」等念頭,知道該做什麼,並付諸行動。這就是佛陀說法的根本,此外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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