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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說明 |
1. | 佛教三藏豐富,為令研究者能便利概覽三藏的內容,特別建置「佛書解題資料庫檢索系統」。讀者透過單一介面,即可概覽各佛書之內容介紹。 |
2. | 收錄《閱藏知津》、《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大明釋教彙目義門》。 |
3. | 本資料檢索提供「題名」、「著者時代/國別」、「著者」三個檢索欄位。 |
4. | 每一欄位提供「包含」、「開始」、「結尾」、「等於」之檢索比對功能,可由下拉式選單選取。 |
| (1) 包含:逐字查詢,凡輸入之檢索字串與資料內任何一個字有相符合者 |
| (2) 開始:起始資料查詢,凡輸入之檢索字串與資料的開頭相符合者 |
| (3) 結尾:結尾資料查詢,凡輸入之檢索字串與資料的結尾相符合者 |
| (4) 等於:搜尋與輸入之字串「完全相同」的資料 |
5. | 各欄位間有提供「AND」、「OR」的欄位邏輯運算功能。 |
| (1) AND:表檢索結果必須符合不同欄位所輸入的檢索字串。 |
| (2) OR:表檢索結果只要符合其中一欄位所輸入的檢索字串。 |
6. | 於欄位中輸入檢索字串,再點選「開始檢索」即可進行查尋。 |
7. | 每次檢索時可選定每頁顯示的筆數,有「20」、「50」、「100」筆三種,可由下拉式選單選取。 |
8. | 若輸入之檢索字串有誤,或欲重新輸入,可點選「清除」,即可將已輸入之檢索字串清除。 |
9. | 可點選「瀏覽」功能按鈕,依筆劃順序瀏覽人名主標目。 |
10. | 檢索所得之結果以「條列式書目資料」顯示,可再點選瀏覽顯示「詳細書目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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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藏知津》建檔原則 |
1. | 凡電腦無法打出之字,則參閱法寶總目錄,以後者為主,其餘者以通同字或組字代之。 |
2. | 文中小字部分,另分一段,若妨害文意者就以括號區別。 |
3. | 經題下之小字,則一律改作與正文之字同大小。 |
4. | 全文均重新加上新式標點符號 |
5. | 原書中,若所述及經中的品次紊亂者,則參考大正藏重新改寫標訂。如《菩薩善戒經》。 |
6. | 作者譯者及其年代,依原書照錄。 |
7. | 建檔以佛教大藏經113冊為主,有疑問處則查核大正藏及新文豐版閱藏知津,而作更正。 |
8. | 凡書中提及「與前經同」或「與上同」等之同本異譯者,均以書中最先出現者為主。如《沙彌威儀》 |
9. | 原書中有存疑而無法查證者,則照錄;若能查有資料者,則以「註」方式補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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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聖教法寶標目》建檔原則 |
1. | 凡經題之下的千文字號均不採錄,而文中提及之千字文字號,改寫為其字號之經題。 |
2. | 書中部分缺相關資料者,或為區隔同本異譯,則參閱相關資料後加入譯者及年代。 |
3. | 文中有標註文字疑誤者,以標註之字改之。 |
4. | 凡所提諸經同本異譯者,一並收錄之。 |
5. | 書中為順文句而提「左」、「右」等,依文意更改為「下」或刪除。 |
6. | 書中省略之單卷卷數,改以「一卷」註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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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藏經綱目指要錄》建檔原則 |
1. | 凡原書中有品次者,以品次為主,所屬卷數則列於品名之前;未有品次者,則照原書卷數條列大意。 |
2. | 凡書中列於經後之總說,今改列於解題之前。 |
3. | 原書論述經中品名多省稱,依原書照錄;若品名用字錯誤者,則依大正藏訂正之。 |
4. | 古字參照通同字表及組字表,未列出者,自行以組字規則組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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