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光莊嚴 Glorious Buddhism Magazine

菩提心要 / 第 101 期 99 年 3 月 20 日出刊

道與涅槃

亞倫˙華勒斯(B.Alan Wallace)著 釋見芊 林鳳津合譯

  佛陀並未支持這個見解--無論個人或種族有否嘗試,我們從此生到他生,將自然地朝向解脫--。法的道路需要覺察,以及有技巧的努力。沒有「法」,個人的不滿足(貪),將無止盡地持續。佛陀不自滿於只達到帶來短暫快樂的覺察;他追尋從輪迴中終極的解脫。這是他的偉大發現。

輪迴的定義


 有兩個梵文,已經進入英語系中,然其意義常被誤解。
 第一個是samsara,輪迴。很多人都熟悉這個名相,雖然它常被不精確地使用。有時整個世界被稱為samsara,但是,另外一些時候,這個字特別指人類的文明,或個人的家鄉、工作、居住條件。在上下文中,逃離samsara,意指:離開這個宇宙,進入荒野,或者離開工作、或家庭。
 有趣的是,samsara就像不要的行李包袱,仍會陪伴「離開」的旅人。因為Samsara指的是:內在的存在條件而非處所。是有情傾向於生老病死的條件,依個人心理的曲解及所造作行為的力量,推動著有情從此生到另一生。

涅槃的字義


  Nirvana,涅槃,第二個梵文名相。指的是有情輪迴狀態的最終解脫;並非指毀滅--像光一樣的熄滅。達到涅槃,意指:個人不再因心識扭曲及染污行為的力量而生。
 所以,個人不「去」涅槃,因為涅槃不是一個地方,不是極樂世界,也不是化為烏有。涅槃指的是:一個人從心靈的困惑、執著及憤恨中解脫。恐懼與驚慌,痛苦及不滿,從心中被驅逐出境。藏傳佛教認為:一個人可能因為被對身處輪迴中的眾生的慈悲心所鼓舞,而繼續在這世間再生。這是經由選擇的自由,而非束縛。

道與涅槃


 當一個人對輪迴(Samsara)不再抱著幻想,並了知「受苦及再生的本質」,而有達到涅槃的意願,這指的是培育內心的迫切感。然而,達到涅槃通常需要一世以上的靈性修習。克服所有心理妄想及隱藏意念的課業,只有少數人可以在此生完成。因此,為使靈性成熟,從此生至來生,直到解脫,再生是必需的,以利於法的修習。我們可以藉由避免不善的行為,獻身於善業,及個人的精進來達到解脫。
 觀想自身受苦的實相,是一種培養心靈迫切感的方式;觀想他人的苦,將產生悲憫心。假使我們對苦的本質的瞭解是表面的,任何對他人生起的慈悲,可能比多愁善感還要少--如此,當我們見到外顯的苦,可能會生起慈心;但當苦平息或遺忘後,慈悲也消失了。
 若能深觀苦的實相,那麼,則慈悲也能在享有極健康榮華的人的內心生起。悲憫心的對象,含括所有受困於心靈痛苦的有情--那些追求幸福,卻造成本身悲苦現況的人。
  

【編者按】本文摘譯自簡.史密斯(Jean Smith)編輯的《心輪》(Radiant  Mind ──Essential Buddhist Teachings and Texts)。本書由Riverhead Books出版社出版。文中部分標題為編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