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先比丘經》釋155─以「識」為生命中心,把平凡的人生過得不平凡

◎釋悟因

五蘊,色心二法的總稱,其中的心法,受、想、行、識,包括我們的感覺、感受、思想、想法,其中,「識」這個心法,它的作用是了別、識知,受、想、行等三法生起的時候,「識」常常跟著生起。

舉例來說:

「受」有三種,苦受、樂受、捨受。「受」生起,「識」生起,你就覺了當下是「苦」或是「樂」,或者不是苦也不是樂的「捨」受。

「想」的本意是「取相」,當眼、耳、鼻、舌、身等五種感官接觸外在事物時,內心生起的影相,心理學叫做印象。「想」生起,「識」生起,你就覺了當下的影相是怎樣的相貌,也能從過去的記憶取相,從而喚起這影相的「名」,名字或概念。

所以,「想」在取相之後,可能串起一連串的聯想,如記憶、推理等思考作用。

舉一個例子,當我們去藝品店,看到眼前一小塊「槐木」,心裡就告訴自己,這東西是什麼顏色、什麼形狀,聞一聞,很香,這是「想」,看到、感覺到反應出來,你知道這東西的顏色、形狀、味道,這是「識」,了知。除此之外,你看到這「槐木」作成的東西,你生起喜歡或不喜歡的感受,如果不喜歡你就想,怎麼就做成這樣子呢……很多想法、念頭跟著生出來。這些都是「識」的作用。

佛法告訴我們,我們生活在世間,對世間的認知、想法乃至相應的行為,都是以「識」為中心,透過「識」的認知、回應,做出了善或不善的行為。

因此,佛陀教導我們,在「想」生起、「識」生起的當下,要修練「正念」、「正知」,建立正確的知見,讓不善業不生,善法生起。

例如寫毛筆字、彈鋼琴,做這些需要技術,它們是無記業,不涉及善或惡,然而如果我們以愉悅的心情彈琴、寫字,或是自娛或是分享,這就是善法、善業。

世間很多事情都是無記業,例如工人在工地砌磚、拌水泥,學生在書房看書、寫字,媽媽在廚房作菜、爸爸在庭院修剪花木……這些習慣性的行為是無記業,就像一捲膠捲的影片,在播放時一直捲、一直轉。

日常,我們都在做很多慣性的動作。在流水線上班,一個槌工,東西流過來槌一下,一下一下的槌,整天、整月枯燥又乏味,但為了一份薪水你心甘情願。

做一份工作領一份薪水,這是生命基本需求的滿足。如果你作慣性的業務,內心是歡喜、感恩、盡責,你就把生命的境界提昇一個層次。

進一步,你把慣性的技術做到專精,成為技能、技藝,又心生喜悅、感恩,你實現自我的理想,也把平凡的人生過得不平凡。

文章出處:悟因法師談人生系列-8-那先比丘經的啟示-105.10(第12片光碟)VTS_01_01-11:55-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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